淄博西北商會

淄博西北商會

淄博西北商會是由西北籍人士所創辦企業及同鄉、同學自願、自發組建, 市工商聯按地域設立的民間合法商會。本商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本著為淄博經濟發展做出應有貢獻的原則,成立於2003年12月21日。商會的主要職責是以總商會的宗旨為本,全心全意為會員單位服務,在政府政各會員單位關係中起到紐帶的作用,指導西部投資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及時向西部投資企業傳遞各類信息,引導企業按照市場需求和淄博市政府的要求趨向,確定經營戰略和目標;維護西部在淄企業的合法權益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西北商會
  • 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
  • 根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成立於:2003年12月21日
簡介,成立的賀詞,商會組織機構,商會章程,管理監督辦法,標誌設計理念,

簡介

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並設立理事會,有嚴明的獎罰制度。我們的目是團結商會一切力量,發揮商會自我約束、自我協調作用,為西部在淄企業發展及市場開發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發揚四海為家的開拓精神,紮根淄博、奉獻淄博,為淄博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給張店區總

成立的賀詞

韓新民
首先,請讓我以個人的名義向張店區總商會(淄博)西北商會的勝利成立致以熱烈的祝賀!向給予正確指導和大力幫助的淄博市各級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謝!
93年,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先生南巡講話危戶察腿後,神洲大地掀起了新一輪經濟大發展的高潮,特別是處在改革開放前沿的山東省,抓住機遇,銳意改革,克服困難,加快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都取得了長足進步。淄博作為山東省的重要城市,腿蘭兵自古人傑地靈,物華天寶,有著尊重人才、團結務實的優良傳統,抓住全國上下加快發展的大好形勢,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積極培養人才,引進人才,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眾多來淄創業的外來人員,能夠在這片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土地上取得成功,除了自己努力拚搏的因素外,更得益於淄博改革開放的大環境,得益於淄博各級政府的英明領導,得益於廣大人民民眾的關心和支持。
我衷心地希望在淄的所有外來人員,團結協作,發揮優勢,努力工作,用實際行動回報民棄社會。希望西北商會發揮橋樑作用,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為加強西北與淄博經貿合作提供中介服務。會員之間加強聯絡,增進感情,增進友誼,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先富幫後富。希望西北老鄉們發揚四海為家的開拓精神,紮根淄博,奉獻淄博,為淄博的經濟騰飛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最後,祝淄博西北商會勝利成立。

商會組織機構

名譽會長:杜祥榮
特邀顧問:魯省民 張建 王文海
會長:胡燕林
副會長:謝東江(常務) 姚勇勝(兼副秘書長) 王岩 王力剛 雷鳴岐 焦玉清 孫娟 李敏昌 段瑞浪 李宏偉 吳烈 鄭沛新 高玉河 張宇 宋太升 賈吉堂 萬福儲 李強 王崢 姜伯仰
秘書長:閆梅
副秘書長:姚勇勝
財務辦公室:鄭沛新 焦玉清
商會地址連講全汗: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杏園東路65號3樓
聯繫人:趙力

商會章程

(2007年1月18日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為“淄博西北商會”,英文名為zibo northwestern chamber of commerce.縮寫為zbnwcc。
淄博西北商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在淄博地區工作生活的西北籍人士(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內蒙古等省、自治區)及其創辦的企業組成的地域性非營 利性的社會團體。淄博西北商會會辦公地址:淄博市張店區杏園東路65號。
第二條: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在張店區總商會的領導下開展。
第三條:商會的宗旨是:以總商會的宗旨為本,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千方百計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贈霸墓齊心協力實現共同願望,致力於會員間的真誠團結,促進彼此間的感情友誼,在政府與西北人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用戶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西北籍人士在淄博地區創辦企業的管理,發揮商會自我約束、自我協調作用,促進淄博與西北地區及國內、國際西北籍企業與人士的交流,為促進兩地國民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二章本會的基本任務
第四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幫促會員遵紀守法、提高素質、加強管理、改善經營。
第五條: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在會員與政府之間發揮橋樑作用,努力為會員排憂解難,為企業發展及市場開發營造良好的外習戒婚部環境。
第六條: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政治思想工作,提倡愛國、敬業、守法、創新、培育骨幹分子隊伍。
第七條:發揮西北商會在淄博地區凝聚力,廣泛聯繫會員,更好地為會員服務;
第八條: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制定並落實《張店區總商會淄博西北商會公約》,提倡有序競爭和文明經營。
第九霸束踏條: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座談會、交流會、展銷會、洽談會、交易會等,組織會員考察、學習,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及國際市場。
第十條:加強與國內地區間商會及會員企業的經濟合作和友好往來,促進相互間的了解與協作,協助招商引資、招聘人才,推動本商會企業的綜合及集約型發展,提高本商會會員整體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十一條:為會員提供相關證明,協調關係,調解經濟糾紛,承辦總商會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宣傳國家政策,幫助會員了解市場經濟信息,開展經驗交流、貿易洽談活動,發布會員品牌廣告,提供行業電子商務網路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十三條:凡在淄博地區工作生活、承認本會章程、熱心本會發展的西北籍人士均可申請入會。
(一)會員資格在下列性況下喪失:
未按規定交納會費逾期30日;
(二)會員的行為違反商會宗旨,侵犯商會利益或嚴重破壞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的;
(三)連續三次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的;
(四)自行聲明退出;
(五)經理事會認定的其它性況。
第十四條:申請入會者,需填寫入會申請表、經本會秘書處審查、理事會批准、總商會同意、繳納有關費用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五條: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與表決權;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
(三)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免費和優惠服務;
(四)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獲取本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第十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本會公約;
(二)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積極為其他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便利;
(五)按時交納會費;
(六)積極辦理本會委託的事項。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八條: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安排,審議本會經費的收支情況;
(二)選舉理事會成員;
(三)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公約,
(四)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名譽副會長。
第十九條理事會是本會的領導機構。在廣泛徵求會員意見的基礎上,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每半年召開一次商務會,必要可隨時召開會議。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副會長視同候補會長,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序代理:秘書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會長提名代理人選並按程式改任。
第二十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二)決定發展新會員
(三)決定對會員的處分;
(四)決定舉辦重大活動
(五)決定與政府機構及其它機構交涉協調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辦事機構,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第二十二條:秘書處職責
(一)負責對會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負責收集、整理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三)負責本會日常工作;
(四)負責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五)負責會費收繳與管理;
(六)負責為會員提供章程規定的各項服務。
第二十三條:本商會設名譽會長若干人、會長一人、執行會長六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可以委託執行會長主持本會日常工作。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入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性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執行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五章議事規則
第二十四條:議事規則:
(一)出席會員大會的人數不足50%時,會議決議無效;
(二)會員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必須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一次有效。
(三)代理出席會議的人數超過50%時,會議決議無效。
(四)超過會員總數50%的會員有權聯合召集會員大會,履行會員大會職權;
(五)超過理事總數50%的理事有權聯合召集理事會議,履行理事會職責;
(六)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事項,必須有60%以上表決同意;
第二十五條:維權事件受理及處理規則
(一)、受理:會員權益受損害時應書面提交秘書處,秘書處報請會長決定是否受理名以上會員聯名提議的事項,必須受理。
(二)、會長決定受理的事項,秘書處應在3日內進行調查,報會長決定處理方式:
(三)、會長認為必要時召集理事會會議或以不同方式徵求理事會意見。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可召集會員大會表決
(四)、重要事項應報請區總商會出面協調解決。
(五)? 每年度工作和活動計畫由理事會制定,經年會討論通過乒,在本年度內實施完畢。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六條:會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商會給予獎勵或榮譽稱號:
(一)熱心商會工作,為商會出謀劃策積極參加商會活動:
(二)在企業管理、依法經營、文明服務等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第二十七條:會員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給予規勸糾正、通報批評或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一)有嚴重違法行為、影響本會工作和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違反本會章程,一年不交會費的,
(三)違反本會公約
(四)三次以上不參加本會會議和活動
第二十八條:對會員的處分方式:
(一)規勸糾正。同一原因最多規勸三次,三次無效必須通報批評;
(二)通報批評。對同一會員最多通報三次,通報三次仍無效,則必須予以取消資格:
(三)取消資格。同時,可根據情節報送媒體給予曝光或提請有關部門給予其他處分:
(四)理事會同意,被處分會員自願,也可採取繳納一定數額保證金方式,給予一定時間的改進糾正機會;
(五)被除名會員二年內不得重新人會,被除名會員申請、理事會同意,也可在繳納一定數額保證金後重新入會。
(六)本會每年評選一次優秀會員,每三年評選一次優秀會員(單位)。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九條:本會根據國家規定,貫徹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和公開節儉的原則,將有限的經費管好用好、專款專用。由秘書處定期向理事會報告,並接受會員監督。
第三十條: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有關單位的資助、捐贈;
(三)本會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用於下列項目:
(一)召開會議和舉辦活動
(二)與本會工作相關的費用
(三)辦公費用;
(四)本會組織的單項活動,由參加單位據實攤銷。
第三十二條:會費支出必須由秘書長提出書面預算報告,經會長同意後辦理,支出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秘書長、會長依次簽名後入帳
(五)1,會員應按照規定繳納會費,新入會的會員需繳納當年的會費。
2,會費按年收取,會費標準為:
⒈會費標準由理事會決定後可進行調整,但每年最多可調整一次。
⒉會費於每年年會召開時收取。會員延遲繳納在30日內的,每日按銀行同期利率罰息,逾期超過30日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⒊會員自行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的會費不予返還。
第八章 本會終止活動程式
第三十三條:本會終止活動,應召開會員大會說明終止原因、制定終止方案及善後事宜,報區總商會審查同意,並予以公告。
第九章 章程修改、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修改須由理事會提出,秘書處執筆修改交會員大會通過,並報區總商會備案。
張店區總商會(淄博)西北商會公約(2003年12月21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本屆理事會依據法律法規及本會特點規定,並經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所有會員均應認真遵守。
一、所有會員均應遵循"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開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團結合作,謀求共同進步與發展。
二、會員之間應開展經常性的業務交流、信息交流、經驗交流、感情交流。
三、會員應自覺遵紀守法,提倡依法經營、文明服務,共同維護西北人形象、商會形象。
四、會員之間應經常溝通協調,共同維護商會形象,不得貶低、排斥其他會員,更不得以強凌弱、以大欺小。遇有糾紛衝突,提倡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先由商會出面調解,反對直接動用執法機關或採取其他手段。
五、發揮商會在淄博地區的凝聚作用,廣泛聯繫會員,更好地為會員服務。
六、會員合法權益受到傷害時,其他會員都要主動積極給予支持、幫助,確保會員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七、對違反公約、損害其他會員利益、損害商會信譽情節嚴重的,所有會員應採取措施聯合抵制。
八、所有會員應自覺接受總商會、本商會的指導協調,積極參加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總商會及本商會的有關決議。
張店區總商會(淄博)

管理監督辦法

(2006年1月18日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
會費用途
⒈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相關費用
⒉商會秘書處日常辦公費用;
⒊商會秘書處固定資產、辦公設施、低值易耗品購置;
⒋向總商會繳納會費;
⒌與本會工作相關的費用。
會費收繳標準
⒈理事單位:1000元/年
⒉副會長單位:2000元/年
⒊會長單位:4000元/年
商會成立之日起30日內收繳第一年度全額會費,以後年度依此類推。
會費管理委員會
。為保證會費收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專款專用、節儉高效,設立財經委員會,負責監督檢查會費使用開支情況。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任:李宏偉;委員:鄭沛新、焦玉清。
會費支出審批程式
⒈根據實際需要,由秘書長提出會費開支計畫項目及預算;
⒉報請會長審批同意;
⒊秘書處負責辦理有關事項;
⒋由經辦人、秘書長、會長依次簽字報銷;
⒌定期向理事會、會費管理委員會、會員大會報告會費收支情況。
會費監督使用
。會費管理委員會隨時可以檢查、監督、查詢會費收支情況,秘書處必須據實報告並提供賬目、票據;會費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直接和常務理事會、理事會以及會員大會提出異議及處理意見。

標誌設計理念

標誌採用圓形為基本圖形,表達了商會團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形成一股合力、一個整體;團結奮進、永遠向前的西北人精神。
圖形內兩邊的刀幣形狀代表著齊國厚重文化的象徵,寓意著西北商會在淄博地域這古老的齊文化發祥地上的區位特徵。
中間部分是中國古代“龍"的形意圖案。是活躍、跳躍、生機勃勃的,西北龍的寓意。
整個標識像一枚飽含西北商人勤奮、上進、文化底蘊的個性的圖章,深深的蓋印在魯中大地上;又像一隻駕著齊文化這隻飛翔的鴻雁,西北商人飛向明天、努力開創未來的美好願景;又似一雙溫暖的大手,眾星捧月;每一個西北人精心呵護著,形成堅不可摧,上下一心地堅實形象。
綠色是生命的延續和象徵。整個標識渾然一體,像一塊完美無瑕、吉樣如意的碧玉,令人愛不釋手。西北商人的影像看在眼裡,形於心中。預示了優秀的開拓者們發揚四海為家、紮根淄博、奉獻淄博;交流與傳承西北文化與齊文化;交融與共、宏貫秦魯共同精雕細琢、眾志成城擁護這個強大的團隊;真誠樸實的為淄博的經濟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為“淄博西北商會”,英文名為zibo northwestern chamber of commerce.縮寫為zbnwcc。
淄博西北商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在淄博地區工作生活的西北籍人士(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內蒙古等省、自治區)及其創辦的企業組成的地域性非營 利性的社會團體。淄博西北商會會辦公地址:淄博市張店區杏園東路65號。
第二條: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在張店區總商會的領導下開展。
第三條:商會的宗旨是:以總商會的宗旨為本,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千方百計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齊心協力實現共同願望,致力於會員間的真誠團結,促進彼此間的感情友誼,在政府與西北人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用戶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西北籍人士在淄博地區創辦企業的管理,發揮商會自我約束、自我協調作用,促進淄博與西北地區及國內、國際西北籍企業與人士的交流,為促進兩地國民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二章本會的基本任務
第四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幫促會員遵紀守法、提高素質、加強管理、改善經營。
第五條: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在會員與政府之間發揮橋樑作用,努力為會員排憂解難,為企業發展及市場開發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六條: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政治思想工作,提倡愛國、敬業、守法、創新、培育骨幹分子隊伍。
第七條:發揮西北商會在淄博地區凝聚力,廣泛聯繫會員,更好地為會員服務;
第八條: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制定並落實《張店區總商會淄博西北商會公約》,提倡有序競爭和文明經營。
第九條: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座談會、交流會、展銷會、洽談會、交易會等,組織會員考察、學習,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及國際市場。
第十條:加強與國內地區間商會及會員企業的經濟合作和友好往來,促進相互間的了解與協作,協助招商引資、招聘人才,推動本商會企業的綜合及集約型發展,提高本商會會員整體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十一條:為會員提供相關證明,協調關係,調解經濟糾紛,承辦總商會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宣傳國家政策,幫助會員了解市場經濟信息,開展經驗交流、貿易洽談活動,發布會員品牌廣告,提供行業電子商務網路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十三條:凡在淄博地區工作生活、承認本會章程、熱心本會發展的西北籍人士均可申請入會。
(一)會員資格在下列性況下喪失:
未按規定交納會費逾期30日;
(二)會員的行為違反商會宗旨,侵犯商會利益或嚴重破壞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的;
(三)連續三次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的;
(四)自行聲明退出;
(五)經理事會認定的其它性況。
第十四條:申請入會者,需填寫入會申請表、經本會秘書處審查、理事會批准、總商會同意、繳納有關費用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五條: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與表決權;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
(三)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免費和優惠服務;
(四)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獲取本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第十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本會公約;
(二)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積極為其他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便利;
(五)按時交納會費;
(六)積極辦理本會委託的事項。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八條: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安排,審議本會經費的收支情況;
(二)選舉理事會成員;
(三)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公約,
(四)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名譽副會長。
第十九條理事會是本會的領導機構。在廣泛徵求會員意見的基礎上,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每半年召開一次商務會,必要可隨時召開會議。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副會長視同候補會長,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序代理:秘書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會長提名代理人選並按程式改任。
第二十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二)決定發展新會員
(三)決定對會員的處分;
(四)決定舉辦重大活動
(五)決定與政府機構及其它機構交涉協調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辦事機構,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第二十二條:秘書處職責
(一)負責對會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負責收集、整理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三)負責本會日常工作;
(四)負責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五)負責會費收繳與管理;
(六)負責為會員提供章程規定的各項服務。
第二十三條:本商會設名譽會長若干人、會長一人、執行會長六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可以委託執行會長主持本會日常工作。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入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性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執行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五章議事規則
第二十四條:議事規則:
(一)出席會員大會的人數不足50%時,會議決議無效;
(二)會員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必須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一次有效。
(三)代理出席會議的人數超過50%時,會議決議無效。
(四)超過會員總數50%的會員有權聯合召集會員大會,履行會員大會職權;
(五)超過理事總數50%的理事有權聯合召集理事會議,履行理事會職責;
(六)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事項,必須有60%以上表決同意;
第二十五條:維權事件受理及處理規則
(一)、受理:會員權益受損害時應書面提交秘書處,秘書處報請會長決定是否受理名以上會員聯名提議的事項,必須受理。
(二)、會長決定受理的事項,秘書處應在3日內進行調查,報會長決定處理方式:
(三)、會長認為必要時召集理事會會議或以不同方式徵求理事會意見。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可召集會員大會表決
(四)、重要事項應報請區總商會出面協調解決。
(五)? 每年度工作和活動計畫由理事會制定,經年會討論通過乒,在本年度內實施完畢。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六條:會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商會給予獎勵或榮譽稱號:
(一)熱心商會工作,為商會出謀劃策積極參加商會活動:
(二)在企業管理、依法經營、文明服務等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第二十七條:會員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給予規勸糾正、通報批評或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一)有嚴重違法行為、影響本會工作和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違反本會章程,一年不交會費的,
(三)違反本會公約
(四)三次以上不參加本會會議和活動
第二十八條:對會員的處分方式:
(一)規勸糾正。同一原因最多規勸三次,三次無效必須通報批評;
(二)通報批評。對同一會員最多通報三次,通報三次仍無效,則必須予以取消資格:
(三)取消資格。同時,可根據情節報送媒體給予曝光或提請有關部門給予其他處分:
(四)理事會同意,被處分會員自願,也可採取繳納一定數額保證金方式,給予一定時間的改進糾正機會;
(五)被除名會員二年內不得重新人會,被除名會員申請、理事會同意,也可在繳納一定數額保證金後重新入會。
(六)本會每年評選一次優秀會員,每三年評選一次優秀會員(單位)。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九條:本會根據國家規定,貫徹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和公開節儉的原則,將有限的經費管好用好、專款專用。由秘書處定期向理事會報告,並接受會員監督。
第三十條: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有關單位的資助、捐贈;
(三)本會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用於下列項目:
(一)召開會議和舉辦活動
(二)與本會工作相關的費用
(三)辦公費用;
(四)本會組織的單項活動,由參加單位據實攤銷。
第三十二條:會費支出必須由秘書長提出書面預算報告,經會長同意後辦理,支出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秘書長、會長依次簽名後入帳
(五)1,會員應按照規定繳納會費,新入會的會員需繳納當年的會費。
2,會費按年收取,會費標準為:
⒈會費標準由理事會決定後可進行調整,但每年最多可調整一次。
⒉會費於每年年會召開時收取。會員延遲繳納在30日內的,每日按銀行同期利率罰息,逾期超過30日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⒊會員自行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的會費不予返還。
第八章 本會終止活動程式
第三十三條:本會終止活動,應召開會員大會說明終止原因、制定終止方案及善後事宜,報區總商會審查同意,並予以公告。
第九章 章程修改、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修改須由理事會提出,秘書處執筆修改交會員大會通過,並報區總商會備案。
張店區總商會(淄博)西北商會公約(2003年12月21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本屆理事會依據法律法規及本會特點規定,並經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所有會員均應認真遵守。
一、所有會員均應遵循"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開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團結合作,謀求共同進步與發展。
二、會員之間應開展經常性的業務交流、信息交流、經驗交流、感情交流。
三、會員應自覺遵紀守法,提倡依法經營、文明服務,共同維護西北人形象、商會形象。
四、會員之間應經常溝通協調,共同維護商會形象,不得貶低、排斥其他會員,更不得以強凌弱、以大欺小。遇有糾紛衝突,提倡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先由商會出面調解,反對直接動用執法機關或採取其他手段。
五、發揮商會在淄博地區的凝聚作用,廣泛聯繫會員,更好地為會員服務。
六、會員合法權益受到傷害時,其他會員都要主動積極給予支持、幫助,確保會員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七、對違反公約、損害其他會員利益、損害商會信譽情節嚴重的,所有會員應採取措施聯合抵制。
八、所有會員應自覺接受總商會、本商會的指導協調,積極參加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總商會及本商會的有關決議。
張店區總商會(淄博)

管理監督辦法

(2006年1月18日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
會費用途
⒈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相關費用
⒉商會秘書處日常辦公費用;
⒊商會秘書處固定資產、辦公設施、低值易耗品購置;
⒋向總商會繳納會費;
⒌與本會工作相關的費用。
會費收繳標準
⒈理事單位:1000元/年
⒉副會長單位:2000元/年
⒊會長單位:4000元/年
商會成立之日起30日內收繳第一年度全額會費,以後年度依此類推。
會費管理委員會
。為保證會費收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專款專用、節儉高效,設立財經委員會,負責監督檢查會費使用開支情況。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任:李宏偉;委員:鄭沛新、焦玉清。
會費支出審批程式
⒈根據實際需要,由秘書長提出會費開支計畫項目及預算;
⒉報請會長審批同意;
⒊秘書處負責辦理有關事項;
⒋由經辦人、秘書長、會長依次簽字報銷;
⒌定期向理事會、會費管理委員會、會員大會報告會費收支情況。
會費監督使用
。會費管理委員會隨時可以檢查、監督、查詢會費收支情況,秘書處必須據實報告並提供賬目、票據;會費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直接和常務理事會、理事會以及會員大會提出異議及處理意見。

標誌設計理念

標誌採用圓形為基本圖形,表達了商會團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形成一股合力、一個整體;團結奮進、永遠向前的西北人精神。
圖形內兩邊的刀幣形狀代表著齊國厚重文化的象徵,寓意著西北商會在淄博地域這古老的齊文化發祥地上的區位特徵。
中間部分是中國古代“龍"的形意圖案。是活躍、跳躍、生機勃勃的,西北龍的寓意。
整個標識像一枚飽含西北商人勤奮、上進、文化底蘊的個性的圖章,深深的蓋印在魯中大地上;又像一隻駕著齊文化這隻飛翔的鴻雁,西北商人飛向明天、努力開創未來的美好願景;又似一雙溫暖的大手,眾星捧月;每一個西北人精心呵護著,形成堅不可摧,上下一心地堅實形象。
綠色是生命的延續和象徵。整個標識渾然一體,像一塊完美無瑕、吉樣如意的碧玉,令人愛不釋手。西北商人的影像看在眼裡,形於心中。預示了優秀的開拓者們發揚四海為家、紮根淄博、奉獻淄博;交流與傳承西北文化與齊文化;交融與共、宏貫秦魯共同精雕細琢、眾志成城擁護這個強大的團隊;真誠樸實的為淄博的經濟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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