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公路建設市場準入規定》實施辦法(試行)

涼山州《公路建設市場準入規定》實施辦法(試行)由涼山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山州《公路建設市場準入規定》實施辦法(試行)
  • 頒布單位:涼山州人民政府
導語,正文,

導語

《涼山州實施辦法》(試行)已經2002年5月8日八屆州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公路建設市場秩序,規範公路建設市場行為,確保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建設市場準入規定》和省交通廳《四川省實施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凡進入涼山州公路建設的項目法人和從業單位必須符合本規定的準入條件,並已經過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省交通主管部門的審查或登記。
本規定所指的從業單位,包括從事公路勘察設計、諮詢、施工、試驗檢測業務的單位和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以及從事公路綠化工程、地質病害(災害)治理工程的從業單位。
第三條 州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涼山州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工作,對州內各地公路建設市場準入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公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工作。
各縣(市)要努力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路建設市場,禁止地區分割和行業保護。
第四條 對在省交通主管部門資信登記或資信備案,或取得資質證書的公路建設從業單位進入涼山州公路建設市場必須到州交通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第二章 準入條件
  
第五條 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後方可進入公路建設市場。根據《四川省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申請項目法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法人資格;
(二)、與擬建工程規模相適應的組織、技術、財務管理人員和相應機構;自行招標的項目法人還應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有一定數量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三)、對項目籌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負責的能力;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法人還應具有營運管理,債務償還和資金管理全過程負責的能力;
(四)、具有從事同類型工程建設管理的經驗或具有一定數量熟悉建設管理的工作人員;
(五)、熟悉和掌握公路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了解公路建設程式。
第六條 在省交通主管部門通過資信登記或取得資質或資信備案的公路建設從業單位辦理註冊登記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公路建設從業單位資信備案申請表》;
(二)、從事公路工程業務的營業執照;
(三)、從事公路工程業務的資質(格)證書;
(四)、省交通主管部門資信登記證書;
(五)、單位法定代表,項目經理、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職務、職稱證件(或說明檔案);
(六)、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工程技術人員花名冊,並提供職稱複印件。
(七)、近五年承建公路工程質量鑑定書、業主評價和契約,獲獎工程證書;
(八)工程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情況。
上述資料真實、齊全、無不良信譽記錄,設備充足的單位,應予以及時登記。註冊登記的辦理遵循“隨時受理,及時登記”的原則。

第三章 審核程式
  
第七條 地方重點公路項目(包括收費項目)的法人資格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或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審查。
其它公路的項目法人資格由州交通主管部門審查,其中屬於省規劃二級路網和國、省道公路項目的,審查結果報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核備。
第八條 省計畫部門或省交通主管部門下達項目計畫後,應正式成立或明確項目法人,在初步設計批准前,按項目管理許可權將法人資格報交通主管部門或省交通主管部門委託的公路管理機構審查。
第九條 已在省交通部門資信登記或資信備案的公路建設從業單位,持省交通主管部門的資信登記檔案或資信備案資料,向州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註冊登記,具體為:
1、申報單位將書面申請和備案資料報州交通主管部門審查;
2、州交通主管部門依據申報資料審查合格後登記註冊;
3、州交通主管部門通過審查從業單位申報材料,確定申請單位在州內的從業資格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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