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義(德國弗雷格用語)

涵義(sense)德國弗雷格用語。指其邏輯理論中語言符號所表達的東西。相當斯多亞邏輯中的 Nekton。弗雷格從考察專名和摹狀詞著手,而對符號(名稱)區分了它的涵義和指稱。把符號的涵義看做所表達(意謂)的東西;把符號的指稱看做所指的事物。他在1892年發表《論涵義和指稱》說明了區分涵義和指稱的必要性。他以三角形為例:令a,b,c分別為三角形ABC的中線,那么a,b的交點和b,c的交點是重合的。弗雷格說:“在我們的例子中,表達式‘a和b的交點’和“b和c的交點的意義是相同的,但是它們的涵義並不相同。”弗雷格還進一步把它推廣到陳述句,認為所有真句子有相同的指稱—真;所有假句子有相同的指稱——假。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外延論題,並分析了例外情況,再次說明區分涵義和指稱的必要性。以後弗雷格又把這一理論推廣到信念句這主從複合句中,認為在信念句中外延論題是不成立的。弗雷格關於涵義的理論,對語義學的研究有重要意義,而且其中許多論述已為內涵邏輯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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