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實施方案

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實施方案

清理規範涉煤收費,是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簡政放權、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基礎和前提條件。該方案為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煤炭行業“清費立稅”,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

基本信息,清理規範目的,當前涉煤收費範圍,清理規範任務和責任分工,組織實施,

基本信息

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清理規範目的

清理規範涉煤收費,是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簡政放權、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對涉煤收費清理規範,使煤炭行業輕稅薄賦,最大限度地減輕煤炭企業負擔,有利於推動煤炭行業深化改革 和科技創新,進而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保障我縣綜改 工作順利進行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當前涉煤收費範圍

目前我縣涉煤收費包括: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2項。分別是:排污費、水資源費。
(二)政府性基金5項。分別是: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費附加。

清理規範任務和責任分工

涉煤收費清理規範的原則是:提高認識、堅定決心、 積極穩妥、分步實施。涉煤收費清理規範的任務是:取消專門面向煤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不合理的服務性收費,取締一切涉煤亂收費,降低部分涉煤收費和基金的徵收標準,嚴格規範保留的涉煤收費項目。具體任務及相關部門的責任是:
(一)嚴格執行降低後政府性基金徵收標準
1、暫按3元/噸降低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煤種徵收標準。考慮到目前我省經濟下行壓力大、煤炭企業經營困難的實際,決定對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各煤種徵收標準降低3元/ 噸。該標準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各煤炭企業要按規定做好賬務調整工作。
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縣地稅局配合。
(二)規範保留的涉煤收費
對在涉煤收費前期清理規範工作中發現的有些執收部門在收取相關費用時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超範圍和超標準徵收、擅自改變徵收方式變相加重企業負擔等問題,要對照政策規定,規範執行,執行到位。
1、嚴格按排放污染物種類和當量計征排污費。
此項工作由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落實。
2、規範保留的其他收費(政府性基金)。
由執收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自查,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出台規範措施。
(1)水資源費。
此項工作由縣水務局牽頭,縣地稅局、縣水資源管理委員會配合。
(2)價格調節基金。
此項工作由縣物價檢查所牽頭,縣地稅局配合。
(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此項工作由縣殘聯牽頭,縣地稅局、縣財政局等配合。
(4)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項工作由縣地稅局負責落實。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此次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的順利進行,我縣成立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涉煤收費清理規範工作領導組,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切實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狠抓落實,取得實效。
(二)迅速摸清底數。各有關單位要對照省、市下發的收費事項、徵收主體,結合實際,迅速摸清底數。
(三)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清理規範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要求,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取締縣政府制定的亂收費項目,降低和壓縮徵收(收取)標準和規範保留收費項目等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有關部門要在6月底以前完成政策調整工作,確保7月1日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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