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信心指數

什麼是消費者信心指數? 20世紀40年代,美國密西根大學的調查研究中心為了研究消費需求對經濟周期的影響,首先編制了消費者信心指數,隨後歐洲一些國家也先後開始建立和編制消費者信心指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費信心指數
  • 外文名:Consumer Confidence Index
  • 來源:美國密西根大學
  • 起源時間:20世紀40年代
  • 研究對象:消費需求對經濟周期的影響
定義,構成,創建與理論背景,量化和編制,我國的編制和套用,

定義

1997年12月,中國國家統計局景氣監測中心開始編制中國消費者信心指數。北京作為全國的首都,在廣泛借鑑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於2002年初,在省市一級率先建立了消費者信心指數調查制度。
消費信心指數
消費者信心指數(Consumer Confidence Index ,CCI)是反映消費者信心強弱的指標,是綜合反映並量化消費者對當前經濟形勢評價和對經濟前景、收入水平、收入預期以及消費心理狀態的主觀感受,預測經濟走勢和消費趨向的一個先行指標

構成

消費者信心指數由消費者滿意指數和消費者預期指數構成。消費者滿意指數是指消費者對當前經濟生活的評價,消費者預期指數是指消費者對未來經濟生活發生變化的預期。消費者的滿意指數和消費者預期指數分別由一些二級指標構成:對收入、生活質量巨觀經濟、消費支出、就業狀況、購買耐用消費品和儲蓄的滿意程度與未來一年的預期及未來兩年在購買住房及裝修、購買汽車和未來6個月股市變化的預期。

創建與理論背景

消費者信心指數(ICS)的概念和方法是由美國密西根大學調查研究中心(Survey Research Center,SRC)的喬治·卡通納(George Katona)在20世紀40年代後期提出的。
密西根大學的調查研究中心(SRC)開始將對消費者經濟行為的研究集中到了消費者的預期對巨觀經濟的作用上面。1946年,SRC接受美國聯邦儲備局委託進行居民家庭的資產負債調查,調查的初衷是蒐集居民家庭的資產和負債資料。喬治·卡通納(George Katona)設計了第一份調查的問卷。儘管當時是出於技術手段的需要首先詢問消費者對經濟形勢、對就業、物價、利率的看法,但是後來的實踐證明,這種對消費者的看法和預期的調查是一種創新。長期以來,Katona一直從事心理學和經濟學之間的關係的研究。他認為,消費者的看法、態度和預期這些心理的直接感受決定了他們的消費支出計畫。因此對消費者心理及其變動的測度就是對消費總量變動測度的一個補充。根據這一調查結果可以計算消費者情緒(sentiment)指數。後來人們又將這種情緒稱做“消費者信心(confident)”。經過實踐的檢驗和不斷發展,消費者情緒(信心)指數逐漸被社會認可並接受,成為了經濟生活中的極受關注的一個重要指標。

量化和編制

根據經濟學的理論,消費是收入的函式。消費者信心(或情緒)歸根結底是消費者對其家庭收入水平的估價和預期的反映,這種估價和預期建立在消費者對各種制約家庭收入水平因素的主觀認識上。這些因素主要包括: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形勢、失業率物價水平、利率等。一定時期這些因素的變動必然使得消費者信心(或情緒)產生變化,而消費者信心(或情緒)的變化導致其消費決策的改變從而影響經濟發展的進程。消費者信心指數就是對消費者消費心理感受變化的測度,它是通過居民住戶調查蒐集資料,採用一定的統計方法計算得到的反映消費者信心變動程度的指標。
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對消費者信心(或情緒)調查採用的是問卷調查法。問卷的設計緊密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內容:經濟發展形勢、家庭收入和就業、物價水平、消費或購買意願。每一方面由兩類問題構成:對現狀的看法和對未來的預期。前者指消費者對上述幾個基本方面當前整體狀況的評價;後者指消費者對幾個基本方面未來一段時期(如半年或一年)發展變化趨勢的估計或預期。如美國會議委員會發布的美國消費者信心指數自1967年開始至今調查問卷只含有5個問題,分別是:對經濟形勢;就業形勢的評價;對未來6個月經濟形勢;就業形勢和家庭總收入的估計。屬於亞太地區範圍的萬事達卡消費者信心指數(Master Index)則要求受訪者回答對及未來半年5個“經濟要素”的看法和信心程度:就業狀況、經濟狀況、國民日常所得、股市發展及生活品質。
在調查問卷中每一問題一般有三個答案:肯定的(積極的)、否定的(消極的)和中性的(不變),由消費者根據自己的看法或判斷選擇其一。指數通常以加權平均法得出,結果以百分點表示。隨著具體計算方法不同,指數的取值有兩種:一是取值在0~200之間。100是中值,表明消費者的信心(或情緒)是一種中立態度。O表明極端悲觀情緒,200反映的則是極度樂觀情緒;二是取值在O~100之間。5O是中值,100反映的則是極度樂觀情緒。前面提到的美國會議委員會發布的美國消費者信心指數屬於第一種取值形式,而萬事達卡消費者信心指數採用第二種取值形式。
根據調查結果,可以分別計算現狀評價指數和預期指數,以及綜合的消費者信心指數。指數的基期可以選擇計算的初期為100(或5O),也可以某一特定時期的消費者信心指數為基期值。例如美國會議委員會發布的美國消費者信心指數自1967年開始發布,基期就以1967年初為100,每兩個月發布一次。從1977年6月開始,改為每月一次。至1986年起以1985年的各月平均值為指數基期值。

我國的編制和套用

經過改革開放30年經濟的發展,我國市場格局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已經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隨著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消費開始從溫飽型轉向小康型。消費需求作為最終需求,其增長逐漸成為拉動經濟穩定增長的中心環節。為了有效促進城鄉居民的消費需求,對消費者心理的研究越來越引起經濟學界和工商界的重視。
國家統計局從1997年l2月開始研究編制我國的消費者信心指數,每季度發布一次《中國消費者信心監測報告》,目的是從一個新的角度為各級政府、工商界和國內外投資者綜合判斷經濟運行的狀態提供參照系,為各經濟主體制定和採取的決策提供輔助信息。經過幾年的實踐,消費者信心指數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景氣指數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受到國內外的關注。此外,我國加入WTO後為加快與世界經濟接軌的步伐,各地區政府統計機構都在積極準備推出本地區的消費者信心指數。2003年4月16日,北京已在全國率先發布了北京市的第一季度消費者信心指數
由於我國編制消費者信心指數的時間還不長,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政府統計機構還沒有正式發布地方的消費者信心指數,消費者信心(或情緒)的調查、指數的編制以及套用還有許多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消費者信心(或情緒)調查對象是居民家庭,所以它屬於城鄉居民住戶調查研究的範疇。我國政府統計系統自建國初期就設立了城鄉調查總隊,組織實施對城鎮和農村居民住戶的經常性調查工作。從調查內容、抽樣框的確定、樣本數量、誤差控制、樣本輪換方式、調查員隊伍等方面形成了我國的居民住戶調查制度和方法。消費者信心(或情緒)調查是住戶調查研究諸多內容中的一個獨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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