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巴

涅巴是珞巴語音譯,意為“被壓著不能抬起頭的人”。珞巴族家長奴隸制家庭中的奴隸等級,由直接從其他部落買來或擄掠來的奴隸及奴產子構成。涅巴人身被主人占有,有一點私有經濟,包括可在為主人勞動之餘,自營小規模生產,積蓄私房,保留一些其他家庭成員享有的權利。在民主改革完成後,涅巴得到解放。

藏語音譯,意為“管家”,“管理人”。藏族對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的通稱。涅巴是農奴制度下領主的代理人之一。充任者僧俗都有,地位居“強佐”之下。多數時間居於谿卡 (莊園),監督農奴勞動和收取租稅,絕大多數不參加生產勞動。有的被領主委派充任“谿堆”,代表農奴主處理谿卡內各種事務,包括在谿卡內負責控制和管理農奴,辦理農奴的生死登記、交換等手續,為各級政府分派、催征差役,為領主攤派囊差烏拉經營自營地和其他生產、征斂貢賦,以及處理谿卡內的案件、糾紛,鎮壓農奴。解放後,經過民主改革,已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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