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規費

海關規費是指海關工作人員應有關單位申請在規定的監管區域以外執行任務所收取的一種費用。具體來說,海關根據所在地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國界孔道和國際郵局交換站的進出境貨物、旅客行李、郵件以及運輸工具等實際情況,規定監管區域。在海關監管區域內執行任務不收規費。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要求海關派員到監管區域以外辦理海關手續、執行監管任務時,海關按規定收取規費。海關規費是在關稅費用以外的附加費用。該費用作為中央財政收入,上交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規費
  • 外文名:The customs fees
  • 地點:地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
  • 結果:作為中央財政收入,上交國庫
海關規費概述,中國在海關規費和費用方面承諾,

海關規費概述

一般海關在其監管區域內執行任務是不收取費用的。所謂監管區域,是指海關根據所在地的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國界孔道和國際郵局交換站對進出境貨物、旅客行李物品、郵件以及運輸工具的實際情況所規定的區域。
如果海關應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要求,到其監管區域以外辦理海關手續,執行必要的監管任務,可以按規定收取規費。
海關規費計算標準如下:每個關員每個工作日收取人民幣50元。每個工作日按8小時計算,不足4小時的按半日計算;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的,按一日計算。
凡海關在監管區域以外驗放旅客行李物品,申請人為單位的,海關按規定減半收取規費;申請人為個人的,海關驗放一件行李物品收費5元,兩件及兩件以上的10元。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加倍徵收,每次查驗由兩名以上海關關員共同實施。
海關收取規費後應向貨物和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開具收據。

中國在海關規費和費用方面承諾

中國承諾,在海關規費和費用方面將遵守<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8條。包括:對進出口或有關進出口徵收的任何有關性質的所有規費和費用(除進出口關稅和國內稅外),應限制在提供服務所需的成本範圍以內,不應以此構成對本國產品的保護或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對以上規費和費用有必要進行削減;最大限度內簡化和減少各種手續和程式;不得對輕微違反海關法規或程式要求的行為進行實質性處罰。
海關規費、費用、手續和規定主要包括:(1)領事事務,如領事發票和證書;(2)數量限制;(3)許可程式;(4)外匯管制;(5)統計服務;(6)檔案、單證和證明;(7)分析和檢查;以及(8)檢疫、衛生和蒸餾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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