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文體廣電旅遊局

海東市文體廣電旅遊局是海東市主管旅遊方面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有關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及旅遊業的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執行廣播影視宣傳、創作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文化體育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旅遊的行業管理;協調指導文化旅遊產業發展。
(三)貫徹執行省、市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廣播影視、旅遊的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指導實施相關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業事業繁榮發展。
(四)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依照許可權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及其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負責對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監管;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和印刷市場、發行市場以及從事出版活動機構的監管。
(五)指導、管理公共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等工作,監督、協調文物保護的重要事項,負責考古發掘單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留作科研標本許可工作;制定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指導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搶救和發展工作。
(六) 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包括無線和有線電視網)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指導、協調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七)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運行監督管理;指導、組織、協調體育競賽工作;推廣體育科技成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八)負責旅遊市場秩序維護和服務質量的監管,組織指導旅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機制,完善旅遊市場投訴和旅遊安全保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完善旅遊景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九)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組織開展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行業的重大宣傳活動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財務統計、機關黨建、車輛等的組織協調、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等的行政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開展有關審批並指導各縣(區)有關審批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訴訟、聽證、普法宣傳等法律事務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二)項目規劃科。
承擔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服務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項目布局,推進全市公共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體育基礎設施規劃、開發和建設;組織旅遊專項資金建設項目的督查、驗收工作;擬訂文化、旅遊市場開發規劃,組織實施各類投資計畫、市場融資、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方案;組織推進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以及旅遊景區(點)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三)文化傳媒科。
擬訂文化行業管理、行業標準、服務規範的有關規章制度;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策劃、宣傳特色文化產業;組織對圖書、報紙、期刊的審讀和對音響製品及電子出版物的審聽審視工作;承擔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推介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廣播影視及廣告播報相關事宜。承辦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旅遊管理科。
擬訂全市旅遊行業管理、行業標準、服務規範的有關規章制度;承擔旅行社設立核准、飯店、景區、鄉村旅遊點質量等級評定、檢查、覆核工作;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協調處理旅遊投訴案件,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承擔旅遊網站的維護管理工作;策劃、宣傳全市精品旅遊景點、旅遊精品線路。引導企業自主經營;指導全市旅遊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行風建設等工作。
(五)文物局。
負責全市文物保護規劃的擬定與協調實施,協調《文物保護法》的貫徹落實,處理打擊盜版、破壞文物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指導和協調文物單位的發掘、維修、修繕項目申報與實施;承擔文物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文物普查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定與保護、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文物幹部培訓;承辦省文物局安排的各項業務工作等,指導管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研究和發掘工作。
(六)體育科。
指導協調民眾體育、競技體育發展規劃、項目布局的落實;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 指導協調青少年體育、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社區體育、農牧民體育、民族體育、殘疾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承擔對各類體育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各類體育教練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業務培訓、考核和運動隊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運動隊參加國內、省內比賽;協調組織運動員、裁判員技術等級申報、審批及註冊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 周存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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