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

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是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所進行的一項行政審批工作。主要從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4年0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
  • 作用: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4年08月12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標準條件,項目取消,

項目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三條:“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單位,必須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對海洋環境進行科學調查,根據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合理選址,編報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後,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組織機構

一、行政審批主體名稱
天津市海洋局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

標準條件

申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行政許可事項應具備的條件
(一)在本市興建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一切單位和個人。
(二)由具備資質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供《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報批稿)。
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應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目錄
(一)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申請函一式二份;
(二)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報批稿)。

項目取消

國務院2014年08月12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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