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於1954年4月15日建院,其前身為廣東省人民檢察署海南分署,同年9月更名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 成立時間:1954年4月15日
  • 前身:廣東省人民檢察署海南分署
歷史沿革,轄區,組織編制,

歷史沿革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於1954年4月15日建院,其前身為廣東省人民檢察署海南分署,同年9月更名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1968年底,受“文革”衝擊,海南分院被撤銷。1978年8月15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恢復重建。1988年海南建省,同年9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成立,由省院派出瓊北分院和瓊南分院,原海南分院變更為瓊北分院。1991年,瓊北瓊南分院撤併,原瓊南分院人員併入瓊北分院,組成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2008年,檢察機構改革,設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原海南分院更名為第一分院。第一分院轄區從16個市縣調整為海南東線和中線的10個市縣,即瓊海市、文昌市、萬寧市、五指山市、定安縣、屯昌縣、澄邁縣、瓊中縣、保亭縣、陵水縣。

轄區

澄邁縣、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陵水黎族自治縣、屯昌縣、五指山市、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定安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組織編制

一分院內設18個職能部門機關黨委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18個職能部門分別是:辦公室、政治部、偵查監督處、公訴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刑事執行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檢察處、刑事申訴檢察處、職務犯罪預防處、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處、檢察委員會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隊、監察處、裝備技術處。現有政法編制163人,實有幹警156 人;事業編制11人,實有8人。幹警中,黨員145人,占92.95 %;大專學歷17 人,占 10.9 %;本科學歷122人,占78.21 %;研究生以上學歷 16人,占10.26 %。全院幹警平均年齡 43.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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