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北州州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15〕20號)和《中共海北州委海北州人民政府關於州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北委〔2015〕76號),設立海北州交通運輸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州交通運輸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涉及全州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州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提出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全州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並監督全州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審批工作;負責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審批工作;負責提高建築物與公路路肩邊緣之間原地面標高的審批工作;負責鐵輪、履帶及超限車輛上公路行駛(轄區內行駛)的審批工作;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計程車汽車行業管理,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客運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業務(服務)經營審批的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承擔州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立項審查及重大科技項目的申報工作。
(六)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實施全州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以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審批的工作;負責利用公路橋樑、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公路行道樹砍伐的審批工作;負責公路增設平面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在公路用地範圍內、利用跨越公路的設施設定、懸掛非公路標誌的審批工作。
(七)指導全州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具體工作。
(八)負責全州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發布相關信息,開展相關統計工作,指導全州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聯繫協調鐵路、民航、郵政相關工作。
(十)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公路管理科、運輸管理科(掛州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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