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罪,是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工農民主政權所規定的一項罪名。凡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而浪費公款,致使國家受到重大損失者,即構成浪費罪。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工農民主政權所規定的一項罪名。凡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而浪費公款,致使國家受到重大損失者,即構成浪費罪。這是一項應予肯定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