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綜治辦

浦東新區綜治辦在浦東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履行以下主要職能:1、根據上級部署和要求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東新區綜治辦
  • 所屬:在浦東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 宗旨:為人民服務
  • 主要職能:完成上級部署,完善社會治安
2、組織、協調區綜治委成員單位和街鎮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了解掌握進展情況,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3、分析社會治安形勢,針對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開展社會治安專項整治活動。
4、開展對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和苗頭的排查調處和化解工作,對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落實責任制,督促有關部門和地區做好處置工作。
5、加強預防和減少犯罪工作體系建設。
6、組織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評審、表彰和宣傳。
7、搞好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組織年度考核。
8、組織協調相關會議、活動。
9、辦理區委、區政府和市綜治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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