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改革方案

浙江省政府新聞辦2014年09月1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有關情況。浙江省政府正式公布《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介紹,考試不再分文理,實行統一高考與高中學考相結合。考試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分別均為3門。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選考科目由學生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高中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一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及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學校”志願,按專業(類)平行投檔;高校確定和提前公布專業(類)選考科目範圍和其他選拔條件,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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