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摩崖石刻

西藏古代摩崖石刻之一。位於洛扎縣境內。洛扎共有兩處摩崖石刻,均刻於亂石懸崖上。洛扎摩崖石刻上還刻有象徵苯教的“雍仲”符號,說明吐蕃時期雖然佛教勢力在王室占有優勢,但長期沿襲下來的苯教思想觀念並沒有銷聲匿跡,在一些石刻中留下了痕跡。洛扎兩處石刻具有蒼古的字型和樸實的文風,其石刻屬於吐蕃時期的刻石。洛扎兩處摩崖石刻的內容完全相同,屬於盟誓、頒賞一類性質的碑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扎摩崖石刻
  • 隸屬:西藏古代摩崖石刻之一
  • 位於:洛扎縣境內
  • 距地面:7米
  • 時間:1996年
特徵,相關含義,

特徵

洛扎兩處石刻一處在洛扎縣城西北約8千米的得烏窮村右側懸崖上,一處在洛扎縣城以東約6千米的洛扎其曲河與門當河匯流處的石壁上。得烏窮村旁的石刻距地面7米,刻石高3米,寬4米。其石刻保存較好,文字大多數尚能辨識。得烏窮村是得烏窮家族的住地,後來以族名為地名,一直沿用至今。門當河口的石刻距地面1.3米,刻石高2米,寬2.8米。因其刻石石質較軟,文字風蝕較多,而且有的地方起層脫落,部分文字已不能辨認。

相關含義

門當河口是三岔路口的交通要道,其刻石,意在廣為宣布,擴大影響。兩處碑文大意是:在贊普駕前,得烏窮忠貞不二,功德殊勝,為此贊普頒下詔敕:“為得烏窮之父洛朗之子孫繁衍,若社稷永固,其所屬奴戶、封地決不減少,得烏窮之營葬應法事優隆。在任何贊普後裔掌政期間,其墓如有毀壞,由東岱專事修建”。當時的洛扎是六十一東岱之一。在現存碑刻中,這是惟一特別載明某一臣僚的家族成員死後,要從優喪葬,墳墓毀壞由東岱給予維修的碑刻。1996年被列為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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