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圖書館

洛南縣圖書館

洛南縣圖書館成立於一九七八年,2003年11月投資494萬元,在人民廣場東南角新建了六層合二為一的圖書館與宣傳文化中心大樓,圖書館設在二、六樓,館舍面積1500平方米,屬於縣級公共圖書館,2007年2月新館對外開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南縣圖書館
  • 成立時間:1978年
  • 館舍面積:1500平方米
  • 圖書館性質:縣級公共圖書館
本館介紹,入館須知,辦證須知,申辦條件,類型和功能,申辦程式,注意事項,掛失與退卡,館內分布,特色服務,參考諮詢,地方文獻館藏,開放時間,交通指南,

本館介紹

目前,全館共有職工13人,其中本科學歷2人,大專學歷10人;中級職稱3人,初級職稱7人。截止2011年年底,藏書3.7萬冊。其中中文圖書3萬多冊、期刊1500餘種,4000多冊(合訂本);報紙210種,3000多冊(合訂本);音像製品500餘張。
洛南縣圖書館是集收藏、借閱為一體的公共文化服務平台,設有六個服務視窗:成人閱覽室、兒童閱覽室、書庫、資料室、電子閱覽室和多媒體電教室;主要開展圖書外借、閱覽、參考諮詢、電子信息、影視播放、送書、送科技下鄉、下鄉輔導等服務,舉辦知識講座、培訓、學術交流、讀者沙龍等活動。
文化資源共享工程洛南縣支中心於2008年建成,支中心利用先進的設備,先後開展了共享工程進學校、進農村、進部隊、進社區的"四進"活動,進行播放優秀影視、組織知識培訓、開展信息查詢、對外協作等服務,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源共享。截止2012年9月,全縣共建成19個共享工程鄉鎮基層服務點和11個社區基層服務點,383個村級基層服務點,目前共享工程已達到鎮村全面覆蓋。
歷年來,洛南圖書館始終堅持"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原則,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在堅持陣地服務的同時,積極開闢多種服務形式,特別是每年都舉辦以圖片展覽、視頻播放、讀者座談會、知識講座、送書到社區和軍營等為內容的服務宣傳周活動,擴大圖書館的社會影響力,努力讓圖書館成為市民想來的地方、愛來的地方;每年將1500多冊圖書和蒐集整理的200餘份科技資料送到邊遠的鄉鎮文化站,滿足基層民眾的知識需求,讓基層民眾享受文化大發展帶來的好處。先後被文化部評定為國家三級圖書館,被省文化廳評為全省文化系統"創佳評差"最佳單位,被商洛市文化體育局評為"文化信息資源服務先進單位",被洛南縣文化體育局連續四年評為"文化體育工作先進單位"。
洛南縣圖書館建館以來,在傳播知識、社會教育、營造氛圍、構建和諧洛南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共享工程洛南支中心的建成並投入運行,使圖書館在服務範圍、內容、形式等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代信息技術在圖書館中的套用,也為圖書館事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圖書館也必將成為洛南縣精神文明建設的基地,信息知識的集散地,市民終身教育的學校,洛南地方文獻的寶庫,民眾讀書學習、科學教育、信息傳播、服務交流中心。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文廣局的正確領導下,在圖書館全體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洛南縣圖書館將會提供更便捷、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務,為洛南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入館須知

一、洛南縣圖書館實行免證閱覽。您可進入圖書館利用各類資源。
二、圖書館是公共場所也是文明視窗,您的著裝和言行舉止,不僅是您個人素養的體現,也是城市文明的體現。安全、文明、和諧的閱讀環境,將使您心情愉快。
三、圖書館是重點消防單位,為了保證圖書館和包括您在內的讀者的安全,請不要吸菸、用火。
四、書包等私人用品可存放於自動寄包箱內或人工寄包處,不提供過夜暫存服務,貴重物品請勿暫存。
五、為愛護公共書刊資料,並保持館內清潔衛生,請不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閱覽室和書庫。
六、愛護公共財物,不要隨意塗抹刻劃,以免影響他人閱讀和您今後的閱讀。
七、請不要用物件空占閱覽室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無人看管超過20分鐘,其他讀者可使用該座位。圖書館對占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八、請保持館內安靜。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擋,接打電話請勿影響他人。
九、請您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配合保全和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辦證須知

申辦條件

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身份證、戶口薄、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申請辦理洛南縣圖書館讀者證。

類型和功能

(1)普通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外借冊數不得多於2冊,外借時間不超過14天,到期可續借1次;
(2)老年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外借冊數不得多於2冊,外借時間不超過35天,到期不予續借;
(3)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外借冊數不得多於2冊,外借時間不超過35天,到期不予續借;
(4)特殊讀者證:免押金,每次外借冊數不得多於2冊,外借時間不超過14天,到期可續借1次。

申辦程式

1.填寫《洛南圖書館讀者證申請表》。
2.將填好的《讀者證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辦證服務台工作人員,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保證金收據。

注意事項

1.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則和制度,自覺遵守。
2.對借閱書刊請妥善保管,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依照《洛南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處理。
3.借書天數超過規定期限,未按時歸還,且未辦理續藉手續的,按0.10元/日繳納滯納金。
4.讀者證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還文獻,但不能代借。5.辦證時間:2012年12月1日

掛失與退卡

1.讀者證丟失後,請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掛失。補證需繳納工本費10元,補證後原證自行作廢。
2.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保證金收據,退還保證金。
3.退證時保證金收據丟失者,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填寫《讀者證掛失登記表》,掛期滿一個月後退還保證金。
辦證地點:洛南圖書館二層

館內分布

洛南縣圖書館
圖書館二層
洛南縣圖書館
圖書館六層

特色服務

參考諮詢

研究和解答圖書館工作的業務諮詢,對本館和全縣的圖書管理人員進行業務輔導和培訓。

地方文獻館藏

30種,包括地方史志、民俗、民間文化、地方作家文庫、過刊、報紙查閱。

開放時間

星期一:14:00―17:30
星期二--星期五:8:30―17:30
星期六--星期日:14:00―17:30
圖書外借部、期刊借閱室、報刊閱覽室、兒童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古籍文獻查閱室、地方文獻查閱室、港台圖書、過刊查閱室
全年365天開放

交通指南

地址:洛南縣人民廣場東南角
郵編:726100
公交2路、3路車到彩虹橋下向北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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