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卡托普利

注射用卡托普利,適應症為(1)高血壓急症;(2)心力衰竭。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卡托普利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血管緊張素Ⅰ轉換酶抑制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卡托普利,其化學名稱為:1-[(2S)-2-甲基-3-巰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9H15NO3S
分子量:217.29
注射用卡托普利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凍乾塊狀物或粉末。

適應症

(1)高血壓急症;(2)心力衰竭。

規格

25mg。

用法用量

視病情或個體差異而定。本品宜在醫師指導或監護下套用,給藥劑量須遵循個體化原則,按療效而予以調整。成人常用量一次25mg,用注射用水溶解後溶於10%葡萄糖液20ml,緩慢靜脈注射(10分鐘),隨後將50mg溶解後,溶於10%葡萄糖液500ml,靜脈滴注。

不良反應

(1)較常見的有: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癢和發熱,常發生於治療4周內,呈斑丘疹或蕁麻疹,減量、停藥或給抗組胺藥後消失,7%~10%伴嗜酸性細胞增多或抗核抗體陽性;②心悸,心動過速,胸痛;③咳嗽;④味覺遲鈍。(2)較少見的有:①蛋白尿,常發生於治療開始8個月內,其中1/4出現腎病綜合症,但蛋白尿在6個月內漸減少,療程不受影響;②眩暈、頭痛、昏厥。由低血壓引起,尤其在缺鈉或血容量不足時;③血管性水腫,見於面部及手腳;④心率快而不齊;⑤面部潮紅或蒼白。(3)少見的有:白細胞與粒細胞減少,有發熱、寒戰,白細胞減少與劑量相關,治療開始後3~12周出現,以10~30天最顯著,停藥後持續2周。

禁忌

對本品或其他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濃度增高,常為暫時性,在有腎病或長期嚴重高血壓而血壓迅速下降後易出現;可能增高血鉀,與保鉀利尿劑合用時尤應注意檢查血鉀。(2)下列情況慎用本品: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②骨髓抑制;③腦動脈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劇;④血鉀過高;⑤腎功能障礙而致血鉀增高,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並使本品瀦留;⑥主動脈瓣狹窄,此時可能使冠狀動脈灌注減少;⑦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者,此時首劑本品可能發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3)腎功能差者應採用小劑量或減少給藥次數,緩慢遞增;若須同時用利尿藥,建議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類,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時,將本品減量或同時停用利尿劑。(4)用本品時蛋白尿若漸增多,暫停本品或減少用量。(5)用本品時若白細胞計數過低,暫停用本品,可以恢復。(6)用本品時出現血管神經水腫,應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能通過胎盤,孕婦吸收ACEI可影響胎兒發育,甚至引起胎兒死亡,因此孕婦禁用。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濃度約為母體血藥濃度的1%,故授乳婦女套用必須權衡利弊。

兒童用藥

曾有報告本品用於嬰兒可引起血壓過度與持久降低伴少尿與抽搐,故套用本品僅限於其他降壓治療無效者。

老年用藥

老年人對降壓作用較敏感,套用本品須酌減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利尿藥同用使降壓作用增強,但應避免引起嚴重低血壓,故原用利尿藥者宜停藥或減量。(2)與其他擴血管藥同用可能致低血壓。(3)與瀦鉀藥物如螺內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鉀過高。(4)與內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劑如吲哚美辛同用,將使本品降壓作用減弱。(5)與其他降壓藥合用,降壓作用加強;與引起腎素釋出或影響交感活性的藥物呈相加作用:與 阻滯劑呈小於相加的作用。

藥物過量

逾量可致低血壓,應立即停藥,並擴容以糾正,在成人還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藥理毒理

本品為競爭性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使血管緊張素Ⅰ不能轉化為血管緊張素Ⅱ,從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並通過抑制醛固酮分泌,減少水鈉瀦留。本品還可通過干擾緩激肽的降解擴張外周血管。對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細血管楔壓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輸出量及運動耐受時間。

藥代動力學

本品注射起效迅速,血循環中本品的25%~30%與蛋白結合。半衰期短於3小時,腎功能損害時會產生藥物瀦留。降壓作用為進行性,約數周達最大治療作用。在肝內代謝為二硫化物等。本品經腎臟排泄,約40%~50%以原形排出,其餘為代謝物,可在血液透析時被清除。本品不能通過血腦屏障。本品可通過乳汁分泌,可以通過胎盤。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棕色小玻璃瓶。

有效期

暫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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