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

法律博士

法律博士(JD或Juris Doctor)一般指全部美國法學院或部分澳大利亞,加拿大及香港法學院提供的一種法律學位,是法律教育中的一個學歷,亦有譯為法律職業博士、法律專業博士等翻譯的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博士
  • 外文名:Juris Doctor
  • 性質:專業學位
  • 別稱:法律職業博士
法律博士學歷地位及歷史,法律博士專業地位,律師專業,學術界,與法律博士相關的其他法律學位,

法律博士學歷地位及歷史

JD在20世紀六十年代以前曾經稱為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為Bachelor of Law,任何人都必須獲得四年制學士學位之後才可以攻讀。後來因為法律職業在美國愈發的專業化和精細化,從事律師職業的要求變得極其苛刻,甚至可以與從事醫生職業相提並論,JD(Juris Doctor)學位這一名稱最終產生,以表明法律教育的苛刻和嚴格。
美國律師的專業化程度極高,法律人才必須先掌握一些其他學科的專業知識才能攻讀法律學位。欲考取美國法學院的學生必須要有四年制學士學位才能申請攻讀JD學位,攻讀一般需要三年時間,申請人通常為物理、化學、生物、會計、管理、新聞、社會學等基礎學科背景的學生。因此JD學位相當有價值,擁有JD學位的人士在美國享有崇高的地位,律師群體在美國政界、商界擁有無與倫比的影響力,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和前任總統歐巴馬分別為耶魯和哈佛的JD,前總統柯林頓的妻子希拉蕊·柯林頓也擁有耶魯的JD學位。法律博士(JD)和醫學博士(MD)也被認為是美國最為昂貴和含金量最高的兩個學位。法律博士在美國法學院的學歷階梯中屬於第一法律學位。
在美國之外的地區,例如香港,深圳,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地,亦有法學院提供JD學位,但在美國之外的JD錄取難度相對美國要低。有些法學院,例如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悉尼大學法學院等的JD項目不需要提供LSAT成績,而LSAT是美國法學院JD入學所必需的考試。香港三所大學均有開辦法律博士課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於2004年開辦法律博士,是最早開辦法律博士的大學,其後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於2006年亦開辦法律博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則於2009年起開辦法律博士。
香港的法律博士課程學制為兩年(全日制)或三年半(兼讀制),畢業者具有報讀香港P.C.LL.的資格。在香港,取得執業律師或大律師資格的傳統途徑便是修畢P.C.LL.。
由於無需應考任何執業資格試,香港的律師執業前的專業訓練主要集中於P.C.LL.和實習期當中,而法律博士則主要教授基礎的法學知識,課程內容及授課目的與英國的法律專業共同試(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 / C.P.E.)相似。
在中國內地,北京大學深圳國際法學院(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開辦的普通法法律學位是以“Juris Doctor”定名,但其錄取方式、教學方法等均與美國的JD學位差異明顯。
在中國教育部的外國學歷認證中,美國JD學位被認定為職業法律博士學位。

法律博士專業地位

律師專業

法律學位在普通法國家之間並不完全互通。在美國,擁有美國律師協會認可的法學院的JD學位即可參加律師資格考試,但其他普通法國家的法律學位則有可能需要滿足額外的條件方可應試。在其他普通法國家,擁有美國JD學位也有可能需要滿足額外的條件。
在香港,持有認可法律博士學位的人,可以通過修讀法律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s / P.C.LL.)進而取得律師資格,但如該法律博士學位並非由香港的法學院所頒發的話,則須要通過P.C.LL.的Conversion Examination方能入讀P.C.LL.。
持有認可法律博士的人亦可應考中國大陸的司法考試及台灣的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考試以取得當地律師資格。

學術界

在美國的法學院,幾乎所有的法學教授均持有一個法律博士(JD)學位。在中國大陸,亦有部分開設美國法研究方向的法學院聘請JD擔任法學教授,例如清華大學法學院,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等。

與法律博士相關的其他法律學位

美國還有除JD以外的其他法律學位。一種稱為LL. M(法律碩士),一般9-12個月可以畢業,多半是為外國法律本科的學生和外國律師所設,也有部分美國本土律師會去攻讀。此種學位僅僅對美國的法律體系進行常識性介紹,而且學費高昂。LLM與JD,前者只學一年,專攻某一方面的法律,除了在少數幾個州以外不能考美國的律師資格考試;而後者學三年,詳細學習美國的法律,可以考美國的律師資格考試。前者必須是已經有法律學士學位的人才能夠報考,只須提供托福成績,後者不受學位之限,但是要提供LSAT成績。對於國際學生來說,LLM基本沒有獎學金,所以每一個申請人必須抱定自費的打算。LLM的學費一年在4萬-8萬美金不等,加上各地的生活費不等(以NY和LA最貴)。總共的花費估計在50-80萬人民幣左右。LLM分general program和specialized program兩種。大多數學校只提供general program,選擇general program的本科生可以任意選課;少數學校,比如NYU提供corporate llm,GTU提供Taxes program,international law等program,這類sepcialized program對選課有一定要求,比如一定要選滿相關課程多少分。建議應屆本科生選擇general program,因為本科生對將來學術方向還沒有明確定位,general program可以自由地選課。同樣是法學專業,LLM與JD相比較有不小的差別。最大的區別是申請JD需要LSAT成績,而LLM只要TOEFL。從就讀角度來說,JD簽證難,學費貴,因為一般是3年制且獎學金不多,而LLM相對好些。但就從就業和學術角度來說,JD的含金量遠遠高於LLM。JD學位在美國很值錢(無論從學術角度還是職業角度)。對於中國申請人來說,如果你打算一輩子留在美國,那么讀JD是遲早的事;單純的LLM不可能長期留在美國。如果你打算回國,那么千萬不要讀JD,LLM更實惠,更經濟,而且LLM學的知識在中國絕對夠用了。一般來說,只有JD才可以考美國的bar,但有一些州,也允許ABA認證的LLM考該州的Bar,主要有CA和NY。相對而言,NY Bar比CA Bar更吸引人一些,因為NY Bar只要考2天,而CA Bar要考3天,而且據說CA考Bar需要有外國律師執照。
美國的另外一種法律學位被稱為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一般譯為"法學博士",在中國大陸教育部那裡也是認證為”法學博士“(對比JD:在大陸是被按照"職業法律博士“認證的)。美國人獲得JD學位者可以在美國的大學裡任教(美國法學院教授幾乎全是JD學位),中國人只獲得JSD者不準參加美國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試,很難在美國高校任教,但回國任教很受歡迎。但是如果外國學生在美國直接攻讀LLM之後再獲得JSD學位,仍然不能參加美國大部分州的律師考試(BAR EXAM),因為全美律師協會(ABA)僅僅認可JD這一種學位,任何其他學位都是各法學院自行設立的,未經ABA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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