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友制度與司法改革

法庭之友制度與司法改革

《法庭之友制度與司法改革》是2006年12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翁國民。本書主要講述如何將“法庭之友”制度引入中國並構建其在中國司法改革中的運作體系。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庭之友制度與司法改革
  • ISBN:9787503668579
  • 頁數:235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6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 條形碼:9787503668579
  • 尺寸:20.6 x 14.6 x 1.2 cm
  • 重量:281 g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翁國民,男,1964年9月出生於浙江蕭山。1985年畢業於杭州大學法律系,獲學士學位。1988年至1992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師從姚梅鎮先生與余勁松先生,獲得國際經濟法專業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師從沈四寶教授,並於2005年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獲法學博士學位。曾於1996年至1997年在德國WURZBURG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並參加法務部與國家外國專家局組織的國際反傾銷赴歐洲培訓團,先後應邀在德國WURZBURG大學和韓國東亞大學作短期講學。
1985年至1998年期間任教於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從1994年11月起受聘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1998年起任教於浙江大學法律系,1999年晉升為教授。目前任浙江省法制研究所副所長、浙江大學國際法碩士生導師組組長、浙江大學經濟法制研究所所長、浙江大學WTO研究中心秘書長。併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WTO法研究會會長、杭州仲裁委員會委員等。

內容簡介

所謂“法庭之友”制度,是指在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由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法院提供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或者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以影響法院判決的一項制度。
“法庭之友”這一概念起源於羅馬法,最早是由英國將其作為一種制度引入到司法實踐當中的。該制度的設定及運作的價值在於“法庭之友”能夠提供不被法院所了解的證據事實和法律意見,為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提供幫助,從而體現了司法審判活動中的民主精神,有利於樹立司法權在民眾中的公信力。因而,它在英國普通法體制下獲得了很大的發展,並在移植到美國法之後得到了進一步的繁榮。
在建設法治中國的進程中,司法腐敗現象仍然存在,法院判決缺乏應有的權威和說服力。這不僅阻礙了中國法治化的深入發展,而且由此導致的司法不公甚至將直接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因此,如何將“法庭之友”制度引入中國並構建其在中國司法改革中的運作體系無疑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目錄

第一章 “法庭之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 “法庭之友”的起源和發展
一、“法庭之友”的詞源及其含義
二、“法庭之友”的起源及發展
第二節 “法庭之友”制度的理論基礎
一、從實踐的角度看“法庭之友”制度的價值
二、從公平和正義的角度看“法庭之友”制度的價值
三、從公平與法律聯繫的角度看“法庭之友”制度的價值
四、從司法民主的角度看“法庭之友”制度的價值
第二章 “法庭之友”制度在西方國家的運作狀況
第一節 “法庭之友”制度在美國
一、“法庭之友”制度引入美國司法實踐的背景
二、“法庭之友”制度在美國司法實踐中的發展
三、美國關於“法庭之友”制度的主要立法規定
四、“法庭之友”制度在美國的運作情況
五、關於“法庭之友”制度的理論發展
第二節 “法庭之友”制度在西方其他國家(地區)
一、“法庭之友”制度在英國
二、“法庭之友”制度在歐盟
第三章 “法庭之友”制度在wr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運作狀況
第一節 “法庭之友”介入wro爭端解決機制之相關實踐
一、“美國——蝦及蝦製品案”——專家組第一次接受“法庭之友”書狀
二、“美國對英國鋼鐵公司的反補貼稅案”——抗訴機構首次明確自己接受“法庭之友”書狀的權利
三、“歐盟石棉及石棉製品案”——抗訴機構接受“法庭之友”書狀權之法律依據的誕生
四、秘魯訴歐盟沙丁魚案 WTO成員方有權作為“法庭之友”呈交材料
五、簡要評論
第二節 “法庭之友”介入wro爭端解決機制之理論剖析
一、對相關條款之分析
二、簡要評論
三、DSU談判中wro各成員之立場
四、對我國的啟示
第四章 我國的司法改革及其進展
第一節 我國司法改革的目標和內容
一、我國司法改革的目標
二、我國司法改革的內容
第二節 我國司法改革的成就和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司法改革已取得的主要成就
二、我國法院改革取得的成就
三、我國檢察院改革取得的成就
四、我國司法改革取得的其他成就
五、我國司法改革存在的問題
六、對我國司法改革的基本評價
第五章 引入“法庭之友”制度對我國司法改革的價值
第一節 我國引入“法庭之友”制度的必要性
一、鑑定證據需要“法庭之友”的積極補充
二、法官審案中的知識局限性需要“法庭之友”的彌補
三、公益訴訟的建立需要“法庭之友”的參與
四、我國實現司法改革的目標需要“法庭之友”的支持
第二節 我國引入“法庭之友”制度的可行性
一、我國職權主義的審判方式為}I入“法庭之友”制度提供了基礎
二、我國的司法鑑定人制度為引入“法庭之友”制度提供了條件
第三節 “法庭之友”書狀在我國司法審判中的借鑑
一、傳統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的“法庭之友”參與
二、公益訴訟中的“法庭之友”參與
第六章 構建我國“法庭之友”制度的整體建議方案
第一節 巨觀方面——“法庭之友”的法律制度安排及相關配套制度設計
一、“法庭之友”的法律制度安排
二、“法庭之友”的相關配套制度設計
第二節 微觀方面——“法庭之友”制度的適用範圍、啟動機制及監督與保障機制
一、“法庭之友”制度的適用主體
二、“法庭之友”制度的適用範圍
三、“法庭之友”制度的啟動機制
四、“法庭之友”制度的監督與保障機制
附錄一:美國關於“法庭之友”制度的規則原文及參考譯文
附錄二:WT0檔案中與“法庭之友”有關的規則原文及參考譯文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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