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花燈

泉州花燈

泉州花燈是福建省著名的特色傳統工藝品之一,每年的農曆春節,正月十五元宵節前後,人們都掛起象徵團圓意義的紅燈籠,來營造一種吉利喜慶的氛圍。起於唐代,泉州花燈盛於宋、元,延續至今。泉州花燈歷史悠久,影響廣泛,在全國範圍內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和藝術特色,是南方花燈的代表。

基本介紹

花燈分類,歷史源流,保護措施,花燈文化,

花燈分類

泉州花燈就其製作工藝,分為三類:
一、彩扎燈。花燈藝人用紙捻將竹篾先綁紮成燈的骨架,把裁好的紙或綢布噴水繃緊貼上在骨架上,貼上花邊,描上圖案。掛上絲穗便成彩扎燈。
二、刻紙燈。這種燈的首創者是泉州刻紙大師李堯寶,花燈的所有圖案全是自己設計,自己用刻刀在紙板上刻出來。此燈不用骨架,全是用刻好圖案的紙板拼成,故叫刻紙燈,之後他在這些鏤空的圖案內鑲上玻璃絲,創造出精美絕倫的刻紙料絲燈。
三、針刺無骨燈。這種燈的圖案全是用鋼針在製圖紙上密密麻麻刺出來的,光源從針孔中透出,顯得玲瓏剔透、璀璨奪目。
前世今生 千年花燈映古城。
泉州花燈以她獨有的刻紙、針刺工藝和料絲鑲裝技藝聞名。

歷史源流

泉州的元宵節有著特殊的民俗內容--睇燈。這一天,家家戶戶門口店前都張掛著精心製作的一盞盞花燈。一到晚上,花燈點亮,整條街成了燈河。男女老少盛妝打扮,傾巢而出,走上街頭,爭相欣賞品評這千姿百態、五彩斑斕的花燈,人人沐浴在祥和瑞氣之中,祈望新年行好運。泉州的元宵節摧生出泉州花燈,泉州花燈紅火了泉州的元宵夜。
燈會燈會
泉州花燈製作起於唐代,盛於宋、元,延續至今。據南安豐州傅姓、黃姓族譜記載:唐僖宗年間,傅實以尚書左僕射銜帶兵入閩,駐於武榮(泉州府前身),在桃源建唐王宮,按長安結燈的禮儀祝聖天子萬年,於是有了桃源點燈的開始。宋代梁克家《三山志》載有“泉州花燈品種色色俱全,蓮花燈、百花燈、琉璃燈、彩扎燈……”已見當時泉州花燈品種之豐富。明代謝肇淛所著《五祖俎》中寫道“天下上元,燈燭之盛,無逾閩中”。這裡所說的“閩中”即是泉州,這足以讓人領略當時泉州元宵夜的花燈盛況。還有明代張岱著的《陶庵夢記》曾記載杭州撫台委託泉州府尹和南安(泉州下轄縣)知縣顧人精製花燈,並夸其燈“窮工極巧,造燈十架,凡兩年成”“十年不得壞”。可見當時泉州花燈質量之上乘,工藝之精湛已聞名遐邇。
古時的花燈大多是用搓好的紙捻,將劈好的竹篾綁紮成各種形狀的燈骨架,粘糊上色紙,描上山水、人物、花鳥,寫上吉祥的字句,貼上花邊,裝上絲穗,內放蠟燭或小油燈,有的還放上了檀香,便成花燈。此工藝稱之彩扎工藝,此燈稱作彩扎燈。明代《溫陵舊事》中曾這樣描述“四周紗屏,畫山水人物,皆名筆也。燈火三層、爇沉檀其上、香聞數里。”彩扎藝人為了展示自己的手藝,每年都會別出心裁,推出自己精巧新穎的力作,打出自家字號,相互競賽。而每個家族或商店都會挑選善作手藝的人學其工藝,模仿著綁紮各式花燈,所以古時花燈製作基本上屬於大家動手的社會習傳,而不是完全出淤專職花燈師傅之手。但民間彩扎藝人(當地人稱糊紙師)起著引領款式新潮流和工藝創新的示範作用,他們在泉州花燈發展史上功不可抹。
到了明清,玻璃製造業發展起來後,工匠們把玻璃抽成絲,泉州人叫這種玻璃絲為“料絲”。一些彩扎藝人把“料絲”用到糊紙屋(冥厝)上,使其金碧交輝。隨之“料絲”也被用到花燈製作工藝中,清代陳葆堂的《溫陵歲時記》提到“或以五色紙、或以料絲、或以通草,作人物魚蟲,燃以寶炬。”“恆於府治西畔雙門前作燈市”。這裡明確提到了用料絲作花燈原材料,於是泉州料絲燈便面世了。
清朝末年,泉州刻紙大師李堯寶(1892—1983),承繼其父李九史的油彩畫技藝和其兄李琦的刻紙工藝,吸收古典圖案紋樣,獨創了李堯寶刻紙圖案,並把這種精湛的刻紙技藝套用到料絲燈的造型圖案上來,用165個紙制等邊三角形組合成燈,鑲上玻璃絲,創作出精美絕倫的刻紙料絲燈,此燈光彩奪目,高貴典雅,使泉州花燈的製作工藝和視覺效果都產生重大飛躍,極大地提高了泉州花燈的藝術含量。
花燈在“文革”期間也遭封殺。改革開放後,當地政府為了弘揚民族民間優秀文化,於一九七八年舉辦了“文革”後首屆花燈大展,極大鼓舞花燈藝人的製作熱情,藝人蔡炳漢創作首盞針刺無骨燈,這種燈不用骨架,而是用製圖紙裁成幾何圖形,用針在這幾何圖形上刺出精美的圖案,拼合成燈,塗上顏料,一旦燈亮,針孔圖案便透出亮光,顯得光彩奪目,玲瓏剔透,有著極高的觀賞價值和裝飾價值。
刻紙料絲燈和針刺無骨燈成為泉州花燈的突出代表,是全國獨有的花燈品種,她與傳統彩扎花燈共同組成泉州花燈系列,曾先後在菲律賓、新加坡、加拿大、美國及台灣等國家和地區舉辦過大型花燈展,廣受歡迎,深得好評。特別是一些華人居住國,每年都有華僑商家訂製泉州花燈,以慶祝其元宵節或中秋節。
此外,泉州還有一種燈,叫錫雕燈,由於價格昂貴,不能普及。
泉州花燈集雕刻、繪畫、書法、造型、配色、漂染於一身,極富工藝美術價值。燈中的人物故事,山水風光,民俗風情都飽浸濃厚的文化內涵,給人予陶冶與啟迪,有著很高的文化價值。
烘托節日氣氛,美化城市景觀,滿足民眾文化需求;服務對外文化交流;各種圖案被廣泛採用到建築、船舶繪畫、服裝、鞋帽、家具的裝飾紋飾中。

保護措施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該遺產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6月5日,經國家文化部確定,福建省泉州市的李珠琴、蔡炳漢為該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並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26名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花燈文化

元宵節亦稱“燈節”、“燈夕”,家家張燈,戶戶結彩,鬧花燈。泉語“燈”、“丁”諧音,寓祈望人丁興旺、迎接光明之意。
燈節最早的歷史記載從漢武帝開始。漢武帝在平定“諸呂之亂”後稱帝,稱帝時剛好是農曆正月十五,祭拜“太一”(當時信奉的顯赫神明)時漢武帝出宮遊玩,剛好碰上民間放燈。於是定正月十五為“燈節”,有與民同樂之意。
唐·玄宗開元年間(713——741年),每逢上元都要放燈三夜(十三至十五)。上元活動由於都在夜晚,故有“元夜”、“元夕”和“元宵”的稱呼。節日的主要景物是“上元燈”,因此又有“燈夕”之稱。
泉州的“燈節”始於唐朝。唐代士族南下,將鬧花燈習俗帶到泉州。
泉州的“燈節”在宋朝發展到頂峰,花燈之盛,冠絕天下,形成“上品花燈”,有“春光結勝百花芳,元夕分華盛泉唐”之說。特別是南宋,在泉州設南外宗正司,管理3000多名來泉州定居的皇室宗親。他們仿照臨安大放花燈,上元的活動熱鬧壯觀。宋·《五雜俎》譽稱:“天下上元,燈灼之盛,無逾閩中。”甚至連京城杭州點燈都委託泉州太守、南安知縣僱工精製。
泉州花燈內容,以山水風景、歷史人物、飛禽走獸、亭台樓閣為主。類別主要有走馬燈、蓮花燈、寶蓮燈等。最具泉州特色的是“無骨燈”和“料絲燈”。其中“無骨燈”為泉州獨創,直接用硬紙連線而成,與一般燈用竹子做骨架的做法不同。而“料絲燈”則八面通透,採取鏤空的做法,點起燈後整燈通透。
清末·陳德商《溫陵歲時記》:“上元:……上元燈——市人制燈出沽,或以五色紙,或以料絲,或扎通草,作花草人物蟲魚,燃以寶炬,維妙維肖,俗名古燈。恆於府治西畔雙門前作燈市。……故桐蔭吟榭邱家樹《上元燈》詞云:一年元夕一回換,怪聽聲聲賣古燈。”
清末·陳德商《溫陵歲時記》:“上元:……弄龍——各鋪好事者,是夜以青紗數丈,制為金龍燈,燃蠟炬,十數人執而舞之,曲伸盤旋,鱗甲畢動。前導一球,隨之上下。亦且敲鼓鳴金吹笛,與兒童竹馬,群履踢球,雜游市上焉。”
掛燈:
元宵前夕,多數人家在居家、店鋪門口懸掛花燈 或大紅燈,烘托喜慶氣氛。生男孩之家,製作或購買花燈,掛到寺廟、宗祠,以示“添丁”;德化有的還要宰殺一隻公雞、加一籃白粿敬祖。
送燈:
有年內出嫁的女兒,娘家在節前要買繡球燈或蓮花燈一對 派男童送到女婿家,祈祝早日“出丁”;對嫁後未生男孩的,娘家習慣贈予“觀音送子燈”,謂之“送燈”。
清末·陳德商《溫陵歲時記》:“上元:……上元燈……有新嫁女者,女家須買白芙蓉燈一雙,送於婿家,雲是宜男兆。……張炳文云:最是女家忙送客,吉祥爭買白蓮燈。”
賞燈:
元宵夜,男女老少成群結隊上街賞燈。
游燈:
元宵夜,小孩手提春燈,點上蠟燭,走門串戶,結成游燈隊伍,信步游燈。
出燈(搶燈):
泉語“燈”、“丁”同音,“出燈”即“出丁”,寓意人丁興旺。
小孩游燈時不慎把燈燒了,即“出燈”。如燒的是紅燈,預示生女孩;燒了白燈,預示生男孩。
燈被搶也是“出燈”。古時元宵節,富人組成“游燈族”,沒錢買燈做燈的窮人就組成“搶燈族”。在游燈的大街上,空手的窮人們用歌謠嘲笑提燈的富人:“梅花燈,點不香;官刀燈,攪茅房……”隨後一擁而上搶奪富人的燈,被搶的富人不僅不惱怒反倒興高采烈。
猜燈謎:
猜燈謎是逛燈會的又一趣事。把謎語貼附燈上,供人邊賞燈邊猜謎,猜中者向主持人領取獎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