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潭墾殖場

河潭埠墾殖場位於貴溪市東12公里處,東與戈陽相鄰,西與貴溪泗瀝鎮接壤,南、北與貴溪河潭鎮相穿插。屬丘陵地,紅壤土質。年均氣溫18度,年最低氣溫負9.3度,最低溫度40度,年無霜期約260天,年降水量約1290毫米,4—6月為雨季,7—10月為旱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潭墾殖場
  • 地點:貴溪市東12公里處
  • 年均氣溫:18度
  • 全場總面積:12平方公里
建制沿革,基本概況,內設機構,

建制沿革

河潭墾殖場創建於1957年12月,當時場址設在孫家塘,其前身為太平坂水庫管理委員會,1959年上半年改稱太平坂墾殖場。1960年冬場址由太平坂水庫(孫家塘)遷至河潭埠火車站旁,1965年改稱河潭埠墾殖場。隸屬於上饒地區,正縣級建制。
1968年10月墾殖場體制變動,原省商業廳辦的河潭種豬場,原貴溪縣王前廟墾殖場同時合併進河潭埠墾殖場。三場合併後,統稱河潭埠墾殖場,歸由貴溪縣屬,改為鄉級建制。其時,總場下轄王前廟分場、圳畔分場、大馬崗分場、孫家塘分場、種豬場五個農業分場;兩個場辦企業:機耕隊和綜合工廠,一個農科所;同時轄有九夏、河潭、豐田、龍石、毛爐、泗塘、橫山、花屋、南塘、小田、蘭田共11個掛管的集體生產大隊(村委會)。
1977年貴溪縣政府決定將河潭墾殖場劃分為豐田公社和墾殖場兩個鄉級建制單位。同時,劃分出九夏、河潭、豐田、龍石、毛爐五個村委會及手工業聯社歸豐田公社管轄;墾殖場仍管轄原五個農業分場,兩個場辦企業和農科所及泗塘、花屋、橫山、南塘四個村委會(小田、蘭田兩村劃歸白田鄉)。
1984年,體制又一次變動,原豐田公社改稱河潭鄉,河潭埠墾殖場降格為副鄉級建制,行政隸屬於鄉政府。管轄範圍公有原全民王前廟、圳畔、大馬崗、孫家塘、加工廠、機耕隊6個工農業分場,原場轄集體村委會統劃歸河潭鄉管轄。
1996年3月,貴溪市政府將太平坂水庫劃歸縣水電局管轄,直此管轄範圍又縮小為王前廟分場、圳畔分場、大馬崗分場、良種場分場四個分場和綜合加工廠、機耕隊兩個場辦企業。
1997年元月,鎮場分設,並將河潭水庫劃歸河潭鎮政府管轄,河潭墾殖場恢復鄉級建制,直屬於貴溪市委、市政府領導。企業內的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土地,交通,武裝等各項社會性工作由市政府授權墾殖場自辦。墾殖場屬有王前廟、圳畔、大馬崗、良種場(原種豬場)四個分場和一個場辦企業綜合加工廠及1998年經批准成立農業技術服務部。
2006年7月,河潭埠墾殖場將下屬良種場分場、綜合加工廠合併,實行兩個分場一套人馬運作的管理方式。
2010年根據省江西省關於“七個系統國有企業”改革的檔案精神,河潭埠墾殖場作為農墾企業,按照“農場變鄉鎮、農工變農民”要求,於2010年12月底改制工作基本結束。

基本概況

屬丘陵地,紅壤土質。年均氣溫18度,年最低氣溫負9.3度,最低溫度40度,年無霜期約260天,年降水量約1290毫米,4—6月為雨季,7—10月為旱季。
下轄四個農業分場(王前廟、圳畔、大馬崗、良種場)和一個綜合加工廠,全場總人口1870人,在職職工583人,退休人員231人,管理人員43人;場辦國小3所,合辦國小1所,場辦老師28人。
全場總面積約12平方公里,現有耕地2901畝,柑桔3000畝,油茶7000畝。年產稻穀約200萬公斤,柑桔140萬噸,茶油9.8萬公斤。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檔案起草、收發,上傳下達,機關日常事務;
2、生產經營科:負責場生產經營;
3、計生辦:負責場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4、綜治辦:負責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人事教育科:負責場人事、教育工作;
6、信訪辦:負責場來人訪、來信訪的處理;
7、社會保險科:負責場職工養老保險工作;
8、財務科:負責場財務工作;
9、統計科:負責場統計工作;
10、國土資源管理辦公室:負責場區土地管理;
11、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2、武裝部:負責武裝、民兵、兵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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