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支持出口退稅融資服務促進外貿穩增長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支持出口退稅融資服務促進外貿穩增長工作方案 
  • 單位:河源市
  • 時間:2015-06-29 
河源市支持出口退稅融資服務促進外貿穩增長工作方案
為最佳化企業發展環境,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根據全國外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4〕2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主動適應新常態,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相關服務工作水平,創新政銀企合作模式,綜合利用出口退稅融資工具及政府貼息手段,幫助企業實現經退稅審批後不超過5個工作日即可有效使用相當於出口退稅金額現金流,著力打造全省最優的貿易便利化環境。
二、扶持政策
自2015年4月1日起,市財政將每年安排500萬元,對生產型出口企業出口退稅質押貸款給予貼息扶持,至2017年3月31日截止,共貼息2年。
(一)扶持對象。
1.在我市登記註冊,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的生產型出口企業;
2.企業在海關、商務、稅務、外匯等政府管理部門無不良記錄;
3.已在當地國稅局辦理出口退稅認定,符合銀行一般貸款條件。
(二)扶持內容。
對申請辦理出口退稅質押貸款業務的企業,自企業獲得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至出口退稅款到賬期間的利息,給予全額貼息支持。
三、申報程式
(一)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材料;
2.河源市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
3.河源市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企業申請明細表(見附屬檔案2);
4.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
(二)資金審核。
市商務局對企業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計算扶持金額,填寫《河源市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貼息資金匯總表》(見附屬檔案3),連同有關申報材料送市財政局審核。
(三)資金撥付。
市財政局對市商務局報送的材料審核後,確定扶持金額,將貼息資金直接劃撥至企業賬戶。
(四)申報時間。
貼息資金每年申請2次,每年7月受理1—6月的申請,次年1月受理上年度7—12月的申請。
根據企業申請,銀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出的資金申請進行分類計算和匯總,於每年的7月15日和下一年的1月15日前分別將第一、二期資金申請報送市商務局審核。
企業收到貼息資金後,應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財務處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出口退稅相關融資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協管商務工作的副秘書長任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金融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河源市中心支局、河源海關,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涉及退稅融資服務的相關部門要緊密協作,通過簽訂合作備忘錄等方式,建立出口應退稅餘額查詢機制、出口退稅專戶報備及監管機制,在退稅融資方面做到信息互享互通,協同處理好各種問題,營造促進退稅融資服務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金融優惠措施。相關金融機構要採取更加靈活、優惠的措施,幫助外貿企業用好出口退稅融資政策,爭取做到授信額度最高、貸款利率最優、放貸速度最快。完成授信後,企業在提交齊全資料的情況下,銀行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貸款發放所需手續,並向企業發放貸款。
(三)提升工作效率。稅務、外管、海關等部門和相關銀行要進一步理清職責,壓縮涉及出口退稅服務的工作流程,簡化工作手續,提升工作效率。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出口退稅服務工作,在利用好傳統宣傳平台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手機簡訊、微博、微信平台和QQ服務群等工具,將出口退稅宣傳和服務的觸角延伸到出口企業,為重點聯繫企業提供“一對一”個性服務,提高宣傳和服務“落地率”,使出口企業及時了解並用好退稅政策。

附屬檔案:1.河源市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申請表
2.河源市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企業申請明細表
3.河源市出口退稅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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