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餐飲與飯店行業協會

河南省餐飲與飯店行業協會

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英語名為)Henan Cuisine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為HNCIA。 是由河南省烹飪協會更為現名。是由從事餐飲行業經營管理、烹飪技術、烹飪和餐飲職業技能教育、烹飪與餐飲理論研究、飲食文化宣傳、營養衛生管理、飲食品生產與研究等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跨部門、跨地域、跨所有制,非盈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餐飲、烹飪行業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餐飲與飯店行業協會
  • 協會地址:鄭州市文化路任寨北街2號
  • 協會下屬機構:名廚專業委員會
  • 協會章程: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
協會任務,協會下屬機構,協會地址,協會章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協會任務

1、貫徹國家關於發展餐飲、烹飪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會員,對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與修改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行業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2、挖掘、整理和繼承豫菜的傳統烹飪技術和名菜、名點、名吃,套用現代科學方法加以總結、創新,促進我省餐飲經濟快速、規範、健康發展。
3、組織開展全省各類烹飪技術,餐飲服務技藝比賽,組織和選拔河南省出席全國性烹飪技術比賽的活動,培養、選拔、評定河南烹飪大師(名師)。
4、培育和發展河南省餐飲行業名牌產品,適時組織開展河南名店、河南風味名店、河南名菜、河南名吃的認定命名活動,並積極選拔推薦其參加全國中華餐飲名店、中華名宴,名菜和中華名小吃的認定命名活動,為加快我省餐飲、烹飪行業名牌戰略的實施作出貢獻。
5、組織會員單位參加中國烹飪、餐飲行業協會舉辦的全國性烹飪、餐飲行業學術研討會、論壇會、展銷會、會員交流會、各種人才培訓及專、本科自學考試等活動。通過考察、參觀、學習、交流、不斷提高我省餐飲行業人才和經營管理水平。
6、組織會員單位與省內外同行間的合作交流,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法,加強橫向聯繫,促進共同發展提高。
7、開展餐飲、烹飪行業技術、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辦理人才的勞務輸出。
8、辦好餐飲行業信息刊物,為會員單位及時提供有關的各類、各種信息、市場動態,為企業提供經營管理經驗和技術諮詢服務。以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在全球範圍內宣傳會員單
位形象和行業名牌產品,為提高會員單位的知名度、美譽度和經營效益服務。
9、編輯出版有關餐飲行業學術理論研究,和“名店”、“名師”、“名菜”、“名小吃”等方面的書刊與資料。
10、完成中國烹飪、和省政府職能部門委託交辦的有關工作 。

協會下屬機構

名廚專業委員會、科研與教育專業委員會、火鍋專業委員會、西餐專業委員會。協會本身設有秘書處、會員聯絡部、自學考試辦公室

協會地址

鄭州市文化路任寨北街2號 河南省商務廳北院一號樓310室

協會章程

(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2 0 0 4年6月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英語名為“Henan cuisine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為HNcA。由河南省烹飪協會更為現名。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 由從事餐飲行業經營管理、烹飪技術,烹飪、餐飲職業技能教育,烹飪、餐飲理論研究、又化宣傳、營養衛生管理、飲、食品生產與研究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跨部門、跨地域、躊所有制,非盈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餐飲、烹飪行業的橋樑和紐帶。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國家和本省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職業道德,為餐飲、烹飪行業、企事業單位服務,反映會員願望;規範餐飲、烹飪行業行為,促進餐飲、烹飪行業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中國餐飲行業協會、河南省商務廳的業務指導,接受河南省民政廳登記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河南省鄭州市任寨北街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和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國家關於發展餐飲、烹飪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會員對我省及國家有關餐飲、烹飪行業的政策、法規的制定和修改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行業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挖掘、整理和繼承豫菜的傳統烹飪技藝和名菜、名點,套用現代科學方法加以總結、創新,促進我省餐飲經濟快速、規範、健康發展。
(三)組織開展全省各類烹飪技術、餐廳服務技藝比賽,選拔和組織河南省出席全國性烹飪技術比賽活動,選拔、培養、評定河南烹飪大師、河南烹飪名師、河南餐廳服務大師、河南餐廳服務名師。
(四)培育和發展河南省餐飲行業名牌產品,適時組織開展河南名菜、河南名吃、河南名店,河南風味名店的認定活動,並積極選拔推薦其參加全國中華名小吃、中華名菜、名宴和中華餐飲名店的認定活動,為河南餐飲企業樹立名牌產品,積累無形資產,加快我省餐飲、烹飪行業名牌戰略的實施做出貢獻。
(五)組織會員單位參加中國烹飪、餐飲行業協會舉辦的全國性烹飪、餐飲行
業學術研討會、論壇會、展銷會、會員交流會、各種人才培訓等活動。通過考察、參觀、學習、交流,提高我省餐飲行業經營管理水平。
(六)組織會員單位與省內外同行問的合作交流.請進來,走出去,加強橫向聯繫,促進共同發展。
(七)開展餐飲、烹飪行業技術、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和人才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辦理廚師勞務輸出。
(八)辦好餐飲業信息刊物.為會員單位及時提供全國及本省餐飲、烹飪行業信息、餐飲市場動態,為企業提供經營管理經驗和技術諮詢服務。以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在全球範圍內宣傳會員單位形象和行業名牌產品,為提高會員單位的知名度和經濟效益服務。
(九)編輯出版有關餐飲行業學術理論研究、“名店”、“名師”、“名菜”、“名小吃”等方面的書刊、資料。
(十)完成中國烹飪、餐飲行業協會和省政府職能部門委託交辦的有關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會設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條件
(一)單位會員:全省愛國內各種經濟成份,經過註冊登記,具有一定經營規模的餐飲企業及糧食、調料、飲料、酒類等企業,烹飪、餐飲行業科研單位,各類烹飪、餐飲服務院校、機關、團體、大專院校飲食中心,各類飯店餐飲部門以及與烹飪、餐飲行業相關的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會組織,只要承認本會章程,自願申請加入,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二)個人會員 凡承認本會章程、自願申請加入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成為個人會員。
1、餐飲、烹飪企業、事業單位的有關行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烹飪、餐飲行業職業技能教育院校、大專院校的經營管理人員、教師等。
2、熱愛飲食文化、支持餐飲、烹飪行業的學者、專家、藝術家、書畫家、企業家、社會名流和海外華人。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式
(一)凡申請入會者,需填寫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單位會員“入會申請表”需加蓋公章。
(二)經協會審定批准即可成為協會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
(三)個人會員由協會發給貼有個人照片加蓋公章和鋼印的“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會員證”;單位會員由協會發給加蓋公章和鋼印的“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單位會員證”並授予“河南省餐飲業協會單位會員”標誌牌。
(四)單位會員代表一般為該單位的法人或法人委託的代表。單位會員代表同時成為本協會個人會員。若法人或委託人工作有所變動,則由現任法人接替或重新委託代表接替.同時須報協會備案。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優先享受本會出刊的信息資料、報(書)刊以及開展的各種業務技術交流、諮詢等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開展的各種業務活動,烹飪、餐飲行業技藝交流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三)主動為本會編印的書刊、信息資料、報刊等撰寫文稿、提供資料;
(四)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按要求提供各種必要的資料、經營管理經驗及有
關統計資料;
(五)王動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六)及時按規定交納會費.支持協會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摘下標誌牌。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五)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代表半數阻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問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單位會員代表及個人會員代表經選舉產生組成。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對已經退會或除名的理事、常務理事進行免除和相應調整、變更和增補理事、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協會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決定聘請名譽會長、顧問等事宜;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一般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對不履行章程、不執行決議的理事,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進行批評教育,勸其退會或取消其理事、常務理事資格。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理事會頌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單位會員代表組成。常務理事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2。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之(一)(三)(五)
(六)(七)(八)(九)項的職權。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常務理
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果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一般任期5年。可以連選連任。但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j以上會
員代表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會長、副會長、秘書
長、常務理事若因工作調離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任職者,其代表資格和擔任本協會的職務自行免除,若屬本人不履行協會章程、不執行決議又無業績者,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取消其職務,理事會補辦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植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或授權副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進行年度工作總結。
(二)審定、核批單位會員、個人會員,並向會長報告備案。
(三)在會長授權下負責零星開支的審批.對大宗開支書面報告進行初審,報會長審定。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提出建議,報會長審定。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有關單位的贊助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本會舉辦的業務活動、諮詢及信息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支出
(一)召開各種業務會議和開展各種活動的必要支出費用;
(二)編輯出版書刊、報刊、信息其他資料的費用;
(三)協會辦公、差旅費用等;
(四)協會聘請的專職工作人員的聘金和補貼及國家規定的相關費用;
(五)協會的其他相關費用;
協會各項經費支出,應編造年度預算,由秘書長審簽並報會長審批後方可購置和支出。
第三十二條 本會依據社團管理有關規定開設銀行專戶.統一收支,獨立核算。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隨時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私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省民政廳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核准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或授權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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