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場主體準入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的意見

《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場主體準入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的意見》是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31日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場主體準入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的意見
  • 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 性質:意見
  • 文號:洛政104號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場主體準入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的意見
工商經貿
洛政104號
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
2008-7-31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設立、投資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建立高效、便捷的市場主體準入服務體系,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加快市場主體準入中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放寬企業名稱限制
(一)全部取消冠用市名的註冊資本限制性要求。凡達到法定設立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要求的企業法人,均可申請冠市名稱。
(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字號所有人投資開辦企業,可以在被投資企業名稱中突出使用投資者的字號,將字號(或者字號加行業)置於行政區劃之前。如大陽摩托洛陽有限公司、格力空調(洛陽)有限公司。
(三)與所有權人存在投資或其他關聯關係,且經所有權人出具授權或許可檔案,允許企業名稱中含有市內外知名企業、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通稱或簡稱。
(四)改制企業原名稱中未使用字號的,改制時不要求企業必須在新的名稱中添加字號;允許改制企業在名稱中保留原有的廠、院、所等組織形式,後綴以“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樣。
(五)企業申請在名稱中使用“連鎖”字樣的,商業零售類企業在直營門店數量由至少10個減少為5個,飲食服務類企業在直營門店數量由至少5個減少為3個。
(六)放寬在名稱中不體現行業特徵的企業申請條件,其中企業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由最低1億元降低至5000萬元,企業經濟活動所屬的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由至少5個減少至3個。
(七)放寬企業名稱登記中有關使用行業或經營特點的用語限制。允許經營範圍中含有生產、加工或投資內容且註冊資本(金)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實業”、“發展”字樣;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對外貿易”、“進出口”等行業用語。
(八)企業申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需要持《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辦理有關許可審批手續的,登記機關可予以辦理。
(九)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如改變主體類型,新登記為公司的,在主要出資人不變的情況下,允許新公司保留使用原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用語(與其他企業重名的除外)。原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辦理註銷登記。
(十)積極支持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現代物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對主要從事網上交易活動的企業,其企業名稱中可以使用“電子商務”字樣。
二、放寬出資限制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有正當理由要求延期出資的,經審批機關同意,可申請辦理延期出資備案登記。
(十二)經合夥各方協商同意,允許普通合伙人以勞務、生產要素作價出資設立合夥企業。
(十三)放寬股東出資方式的限制。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為公司的,允許股東以淨資產作為出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需要以股權出資的,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允許出資人以股權出資。
(十四)積極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催生一批企業集團。對申請企業集團登記的,條件放寬為:母公司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有3個控股或相對控股的子公司,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和達到3000萬以上;其中,對從事農業產業化企業、科技性企業、現代物流企業、文化企業、旅遊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條件進一步放寬為: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和達到1000萬元以上。
(十五)積極支持企業產權流動,促進資產最佳化配置。公司對外投資總額不受註冊資本的限制,由企業自主決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不涉及發起人的,無需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簡化公司合併、分立程式,允許母子公司合併、多家公司合併,允許一家公司分立為多家公司,合併、分立公告次數由企業自主決定。
(十六)積極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支持企業(不含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對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實行股權獎勵。登記機關依法辦理股東、股權轉讓等登記事項的變更登記。
(十七)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走科技創新發展道路,鼓勵科技人員以專有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智慧財產權融資。凡能提供產權權屬證明材料、可依法轉讓的專有技術、非專利技術,經評估作價,其所有人均可以該項技術作為出資設立公司,且出資比例可達註冊資本的50%。
三、放寬公司投資主體限制
(十八)除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允許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投資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投資設立公司。村民委員會投資設立公司,應當由村民委員會作出決議。
(十九)國有企業改制為職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人數較多的,經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可以由本企業工會代表全體或部分職工行使股東職權,登記為公司股東;也可以由股東推舉代表行使股東權力。
(二十)放寬外商投資企業主體資格條件。經審批機關批准,外商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原境內企業的股東為自然人的,其股東地位不變。外國(地區)自然人來洛投資設立一人公司,不受自然人只能開辦一個一人公司的限制。
(二十一)放寬對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檔案的要求。
1.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登記時,對未建立公證制度的國家(地區)投資者,其主體資格證明可由當地登記機關出具,並經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
2.已入境的外國(地區)自然人可直接提交護照和有效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件的複印件作為身份證明檔案,並提供原件核對,無須提交公證、認證檔案。
(二十二)中國公民可與境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興辦合資、合作企業,自然人作為中方投資者註冊時首次繳付可不低於認繳出資額的20%。
四、放寬經營範圍限制
(二十三)除涉及前置許可的項目外,分支機構的經營範圍超出所隸屬企業法人的經營範圍的,可以先辦理分支機構登記,而後三個月內完善企業法人經營範圍變更登記。
(二十四)已取得資質證書的建築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可以根據企業法人的申請,將分支機構的經營範圍核定為“為所隸屬企業法人承接其建築資質範圍內的業務”。
(二十五)試行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適當分離的公司登記制度。申請設立法律法規規定應經許可審批方能登記且籌建期較長的公司,除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客貨運輸、食品生產、餐飲、網咖、娛樂、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業以及依法應由環保部門先行審批的行業外,工商部門可先行頒發營業執照,確認其主體資格,經營範圍核定為“經營籌建,未經許可審批和變更登記,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營業期限最長核定為一年。待公司取得相關批准檔案或許可證後,工商部門再核准變更其經營範圍和營業期限,確認其經營資格。
(二十六)放寬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的審查。除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前置審批項目外,其他均不作為前置審批項目。企業、個體工商戶可以自由選擇申請從事非前置審批項目經營,工商部門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辦理登記。
(二十七)放寬項目建設的市場準入。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項目和我市區域發展重點項目早開工、早建設、早投資,對企業申請登記的項目涉及前置審批而暫時無法提交前置審批檔案、證件的,工商部門根據申請,可以將其經營範圍核定為“xxx項目的籌建”,並註明“籌建期間不得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和營業執照有效期。項目籌建涉及安全、環保、節能審批的除外。
五、放寬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審查要求
(二十八)申請人有正當理由,不能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的(破窗開店的除外),可以用其他能夠證明其具有合法使用權的手續代替。如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市居委會、農村村委會出具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或提供出租方的證明。其中,個體工商戶除經營範圍涉及高危行業的外,可以憑房屋租賃協定直接辦理登記,不強制提交房屋產權證書。
(二十九)住所(經營場所)設在商場、賓館、酒店內的,可以用租賃協定和該商場、賓館、酒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為場地使用證明;住所(經營場所)設在納入工商部門監管的有型市場內的,可以憑市場管理方與申請人簽訂的租賃協定直接辦理登記。
(三十)非公司企業法人的住所和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屋的,不強制要求房屋租賃的期限必須在一年以上。
六、放寬個體工商戶登記限制
(三十一)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在不同的地方申辦兩個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三十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憑身份證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無需提交申請人的戶籍證明。
(三十三)允許個體工商戶轉讓其字號名稱,轉讓方應當辦理註銷登記,受讓方憑字號名稱轉讓協定和轉讓方的註銷證明向登記機關申請核准字號名稱,辦理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
七、簡化註冊登記手續
(三十四)外商投資企業在鼓勵類或者允許類領域再投資設立公司且不按照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核准的,可以不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關於同意投資的一致通過的董事會決議;
2.外商投資企業的批准證書複印件;
3.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已經繳足的驗資報告;
4.外商投資企業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
5.外商投資企業交納所得稅或減免所得稅的證明材料。
(三十五)實行註冊資本分期繳付的公司,在註冊資本全部繳足前申請減少註冊資本(已繳付資本符合該類公司的設立條件),但不同時減少實收資本的,不需提交驗資證明。
(三十六)企業整體改制為公司,其經營範圍中有法定的前置許可項目,改制前已經取得相關許可證件且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的,申請改制變更登記時,可以不再重新辦理審批手續。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重新審批的,應當在登記時提交重新審批的手續。
(三十七)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註銷登記,清算報告或有關檔案中明確稅款已繳清的,無需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三十八)企業法人設立的倉庫、生產車間、辦事處、不單獨對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可以不辦理工商登記。
(三十九)非公司企業法人設立分支機構,不再要求辦理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由企業法人直接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市、縣(市、區)工商局申請登記,不要求提交企業法人登記機關出具的分支機構核轉手續。
八、放寬企業年檢要求
(四十)企業申報年檢超過規定時間不足兩個月的,免予經濟處罰;企業申報年檢超出規定時間,但在當年內主動補辦年檢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四十一)除前置許可檔案、證件有效期屆滿外,企業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登記機關申請延期參加年檢,登記機關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可以將延期參加年檢的最長期限由30日延長至60日。
(四十二)精簡年檢材料,提高辦事效率。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從事金融、證券、期貨、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註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未全額繳齊的公司,以及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年檢時須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外,其他企業年檢時可以不再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對企業提交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只要符合會計準則,登記機關應予認可,不得要求企業專門提交工商年檢審計報告。
九、簡化審批程式
(四十三)登記機關辦理註冊登記時,應嚴格實行“一審一核”和簡易登記事項“審核合一”制,切實提高辦結率。其中,企業登記在申請人手續完備的條件下辦結髮照時限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個體工商戶的辦結髮照時限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登記機關辦理企業名稱、地址、經營期限、不涉及前置許可的經營範圍、補發營業執照、分支機構註銷等簡易登記事項的變更登記時,一律實行“審核合一”,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登記。
十、提高服務水平
(四十四)建立準入工作服務評價系統。各級工商部門要儘快在準入視窗設定必要的設施,供服務對象對工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質量進行評價。逐步建立工商部門在市場準入方面的電子政務監察系統。
(四十五)建立網上投訴制度。在暢通現有投訴渠道的基礎上,在市工商局入口網站建立投訴專欄,對投訴及時處理,及時反饋。
(四十六)建立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社會通報制度。工商部門要通過網路、媒體,每季度向社會通報一次全市企業基本信息和資料,為企業調整投資方向和產業結構提供指引。
(四十七)實行企業聯絡官制度。對全市範圍內的規模以上企業,各級工商部門要根據屬地原則,確定服務企業的聯絡官,從“政策扶企、契約幫企、商標強企、信用興企、維權護企”等方面做好服務工作。
(四十八)抓好政府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建設,推行首問負責制,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確保登記視窗的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四十九)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支持和保護許可審批部門、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本規定行使職權。
(五十)許可審批部門和登記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市場經濟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