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公證處標準

河南省文明公證處標準
(河南省司法廳1999年7月7日)
為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清正廉潔、業務精湛、服務優質的公證隊伍,創建一批管理科學、設施先進、環境優美、效益顯著、充滿生機和活力公證處,推動公正工作的全面發展,根據法務部《關於創建部級文明公證處實施辦法》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對原《河南省文明公證處標準》重新進行了修訂,現頒布實施。
一、隊伍建設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面和服務方面,政治理論學習經常化、制度化,保證每月集體學習不少於8小時。
2、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保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凡有三人以上黨員的公證處要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並有專人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嚴格按照黨章規定定期召開支部大會、民主生活會、黨小組會,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接受民眾監督,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3、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證業務,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活動,公證員每年不得少於40學時的繼續教育學習。
4、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嚴守執業紀律。堅持以為人民服務,奉獻社會為宗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對貧者、弱者、殘者開展法律援助活動;堅持反對和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個人主義;嚴格禁止行業不正之風和不正當競爭;公證處和公證人員連續三年無違法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事件發生。
5、公證人員在辦證中能做到文明接待,儀表端正,著裝整潔,語言規範,態度和藹,熱情服務。
6、堅持廉潔辦證,清廉從業,制訂廉政公約,堅持“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實行掛牌服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7、市(地)公證處至少有10名公證員,公證員中有70%達到大專文化程度,20%達到本科文化程度;縣(市)公證處至少有6名公證員,區公證處至少有4名公證員,縣區公證員中有60%達到大專文化程度,20%達到本科文化程度。
8、公證處領導班子團結協調,開拓進取,求真務實,有凝聚力和戰鬥力。公證處主任由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善管理的公證員擔任。
二、業務建設
1、公證員年人均辦證不少於260件(不含大宗辦證),人均收費市(地)公證處不低於40000元,縣(區)公證處不低於20000元。
2、具有辦理重大複雜疑難公證事項的能力和經驗,在全省公證質量檢查評比中達到優秀並位於前列,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辦理公證事項的程式規定辦理公證事務,連續三年沒有錯、假證發生,公證書合格率百分之百。
3、公證人員有較高的業務能力和理論水平,能完成交辦的研究課題,全處每年在省級以上報刊公開發表或被省以上專業會議採用的理論研討或其它有關公證工作的文章,縣(市、區)公證處不少於2篇,市(地)公證處不少於4篇。
三、管理制度建設
1、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單列帳號,獨立核算,有專職或兼職的財會人員,並按規定向同級或上級繳納公證管理費和公證員協會會員費。
2、實行主任負責制和公證崗位目標責任制。
3、有充分體現按勞分配原則的分配製度和競爭激勵機制。
4、改為事業單位的公證處,要建立事業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獎勵基金、風險基金以及與社會保障體制相銜接的養老、醫療、人身等保險基金。
5、建立、健全和落實以下各項規章制度,並做到制度上牆,執行制度情況有記錄、有檢查有總結。
(1)政治業務學習制度;
(2)“兩公開一監督”制度;
(3)服務承諾制度;
(4)考績檔案制度;
(5)質量檢查制度;
(6)錯假證責任追究制度;
(7)審批、出證制度;
(8)檔案管理制度(包括立卷、歸檔、借閱等制度);
(9)財務管理制度。
6、設定社會監督員和投訴舉報電話,並向社會公布,明確專人負責信訪工作。
四、基礎設施建設
1、有自購或自建辦公用房,且人均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有專門的接待室,辦公環境整潔大方,寬敞明亮。
2、有專門的圖書資料室、文印室、法律業務書籍不少於500冊。
3、有現代化的交通通訊設備,配備有汽車或機車、微機、複印機、傳真機、電話等辦公設備。
4、有專門的檔案室和檔案管理人員;檔案管理達到國家檔案局與法務部制定的檔案管理標準。
五、省級文明公證處命名的程式
省級文明公證處命名的程式,先由公證處對照省級標準自檢後,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市(地)司法行政機關組織人員實地考查,情況屬實後,報請省司法廳驗收,經省司法廳驗收合格,正式頒發省級文明公證處牌匾。
對省級文明公證處實行動態管理,對已命名的,每兩年複查一次,發現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經整改還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省級文明公證處稱號。
本標準從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河南省司法廳公證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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