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掛河南省金融服務辦公室牌子。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河南省金融服務辦公室)局長(主任):馮先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Henan Provincial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現任領導:馮先志 
  • 機構屬性:政府直屬機構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工作機制,推動監管創新,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中央授權的地方金融行業的監管,規範經營範圍,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加強防控金融風險,提升防控風險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擬訂有關金融監管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省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全省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聯絡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豫分支機構;引進省外和外資金融機構入駐河南,推動省內金融機構“走出去”;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三)促進全省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省企業上市(掛牌);協調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協調期貨市場發展。
(四)牽頭負責地方金融體系建設,指導全省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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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對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監督管理;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
(六)負責組織開展全省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工作;配合中央駐豫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屬地金融監管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省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防範處置地方金融機構風險;牽頭處置地方金融風險事件。
(八)負責全省地方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地方金融大數據監測體系,加強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方金融監管的問責機制。
(九)負責全省地方金融行業人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承擔全省金融行業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地方金融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市縣金融工作部門法治建設;研究分析金融形勢、金融政策,提出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三)銀行保險處(地方金融機構協調處)。擬訂全省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駐豫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對接合作;組織推進全省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設立和改制工作;指導、協調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重組及重大事項;擬訂全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和監管的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配合中央駐豫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全省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資本市場處。擬訂全省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省企業上市(掛牌),協調推動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協調服務期貨市場發展;擬訂全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權益類交易場所發展和監管的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配合中央駐豫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證券、期貨、基金行業的監管工作;承擔河南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地方金融監管一處。負責擬訂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發展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推動行業改革和發展,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市縣金融工作部門相關業務工作。
(六)地方金融監管二處。負責擬訂全省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推動行業改革和發展,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全省典當行的審批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金融穩定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和非法外匯買賣活動,協調反洗錢、反假幣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負責信訪穩定工作;承擔河南省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信息科技處。承擔全省地方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地方金融大數據監測體系,加強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負責全省地方金融監管數據的收集、整理和研判;負責全省金融業評價指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和網路安全工作,承擔入口網站、公眾號建設和技術維護。
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幹部教育工作;指導地方金融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5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1名(含總經濟師、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5名。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河南省金融服務辦公室)局長(主任):馮先志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河南省金融服務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李拴成、左守亭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河南省金融服務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張雲定(試用期一年)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省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省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省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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