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經貿學社

河南大學經貿學社

河南大學經濟貿易學社是河南大學經濟學院團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的4星級社團,她成立於2004年12月,曾成功舉辦過“鄭汴一體化論壇”等大型活動。旨在提高大學生經濟理論學習能力的同時讓學生能夠理論聯繫實際,放眼國際經濟事實,把我經濟動態,學會投資理財的一些基本技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大學經貿學社
  • 所在地:河南
  • 成立時間:2004年12月
  • 社團星級:4星
  • 隸屬:河南大學
經貿學社總則,第一條 本社名稱,第二條 本社性質,第三條 本社宗旨,第四條 本社理念,第五條 本社任務,第六條 本社原則,內容和社員組成,第七條 活動內容,第八條 社員組成,入社程式和權利義務,第九條 社員入社程式,第十條 社員權利,第十一條 社員義務,組織機構設定與職責,第十二條 全體會議,第十三條 理事會,職能部門的設定,第五章 組織制度,第十五條 全體會議,第十六條 理事會,第十七條 職能部門,第十八條 會議制度,第十九條 獎懲制度,第六章 財務制度,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第二十一條 財務管理,第七章 指導與顧問制度,第二十二條 指導單位,第二十三條 顧問單位,第八章 附則,

經貿學社總則

第一條 本社名稱

大學生經濟貿易學社 簡稱經貿學社。

第二條 本社性質

大學生經濟貿易學社是在經濟學院團總支的領導下,以本社社員為主體的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並重,配合教學,輔助學院培養優秀的經濟貿易人才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 本社宗旨

加強理論研究,把握學術動態,活躍文化氛圍,做大做強經濟學科;理論聯繫實際,增強實踐能力,提高綜合素質,服務地方經濟建設。

第四條 本社理念

求真務實 團結有為 銳意進取 學以致用

第五條 本社任務

在本社理念的指引下,組織和推動社員圍繞本社宗旨加強理論研究,開展學術活動,交流學術思想和研究成果;關注現實,開展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活動。在經濟理論研究和社會實踐 活動中,不斷提高社員綜合素質,為學院人才培養和地方經濟建設服務。

第六條 本社原則

1 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 接受校團委,院團總支和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指導和管理。
3 遵守學校的相關規定和紀律。
4 活動和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
5 本社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吸收社員。

內容和社員組成

第七條 活動內容

1 定期邀請國內 校內的經濟專家開展有關經濟建設和國際貿易等相關規則和流程的講座。
2 定期邀請企業界知名人士講授企業管理中的實際問題和經驗。
3 開展社會實踐調查活動,並用所學知識分析社會經濟現象,思考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
4 建立與企業的友好聯繫,在雙贏的基礎上開展一些活動。

第八條 社員組成

凡是具有河南大學學籍的在校大學生,均有資格加入本學社。本社將立足於經濟學院面向全校招募社員。

入社程式和權利義務

第九條 社員入社程式

1 河南大學在校學生提交書面申請,填寫報名表及簡歷。
2 組織機構以一定的程式討論通過,擇優錄取。
3 學社頒發社員證,社員交納會費。

第十條 社員權利

1 入社自願,退社自由,一經入社則長期為學社社員
2 社員在規章紀律和權利義務面前一律平等。
3 社員有權了解和建議修改本社章程及各項制度,並對其執行進行監督。
4 社員有權對本社的組織管理和活動安排提出建議和質詢。
5 社員有權參與學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6 社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7 社員具有對部門負責人的監督權。
8 社員有參評學社的各項獎勵和榮譽的權利。
9 社員畢業離校或讀研究生,經本人申請和本社批准可保留社員身份。

第十一條 社員義務

1 社員有義務按時足額交納會費。
2 社員必須遵守本社的各項章程和單項條例制度。
3 社員應當積極參加本社的各項活動,對本社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建議,對本社的管理和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批評。
4 社員有在學習,工作和科研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的義務。
5 社員應當積極維護本社的聲譽,為本社的發展壯大和長期發展獻策獻力,做出貢獻。
6 社員有義務對外宣傳本學社,維護本學社的形象。
7 社員有義務接受組織的合理安排,並及時完成任務。

組織機構設定與職責

第十二條 全體會議

1 全體會議為本學社最高決策機構。
2 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和修改本學社的章程和其他各項制度與條例,決定本社的重大活動事項,監督本學社的財務活動。
3 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最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並有權根據其表現向學院提交罷免和重選建議。

第十三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為本社最高管理機構和全體會議執行機構,對全體社員大會負責。
2 理事會有權根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制定本社的單項制度和條例。對於重大的活動決策和大額財務支出,由理事會擬出方案提交全體會議通過。
3 從理事會中產生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負責本社的日常管理和一般的工作決策。
4 理事長對本社負責,統籌協調各部的活動,領導學社的發展,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能時由指定的副社長代行職權。各理事對理事長負責,協同合作,為本社的發展獻策獻力。
5 副社長是常務理事成員,協助社長處理好學社的日常事物。
6 理事會要充分了解社員的意願。社長,副社長及各理事有義務以身作則以實際行動帶領社員共同奮鬥。

職能部門的設定

1 辦公室:嚴格管理本社的各種資料和社員的檔案,落實學社的內部制度,規範社員行為,做好紀檢工作,協調各部之間的聯繫,掃除學社發展的內部障礙,做好物品管理,負責學社每次的會前通知,做好會議記錄,落實會場紀律。負責經費的帳目管理,做好支出預控,保障活動經費。
2 學術部:關注學術動態,收集學研資料,組織學術交流活動,總體策劃學社的學術學習,提高社員的學術造詣,幫助社員解決學習中的疑問。
3 外聯部:加強對外交流與聯繫,拓展學社的外部發展空間,搞好學社的對外學術交流和社員的實踐學習。
4 策劃部:策劃並具體安排學社的各項活動和會議。協調活動中各部之間的具體工作,使各項活動高效集約進行。
5 宣傳部:對外宣傳本社的宗旨和活動成果,擴大本社的影響,樹立本社的形象並負責社團文化的建設。
6 文藝部 :以提高同學們藝術修養、營造良好的社團文化氛圍為目的,開展各種同學們喜聞樂見的娛樂的活動。了解反饋同學們在生活樂趣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提高同學們的大學生活質量和豐富同學們的業餘生活的色彩。

第五章 組織制度

第十五條 全體會議

1 全體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主要討論科研任務方向,社員的吸收和退出,活動和科研總結。如遇特殊情況可由四分之一以上社員聯名向理事會提出,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會成員提出,要求開會。
2 有效的全體會議出席人數占在校社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3 全體會議通過的決議須有半數以上的出席社員通過。

第十六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由社長及各部部長和部分有能力的社員組成。
2 理事會任期一年。新學年剛開始時換屆選舉,候選人由上屆理事會成員和學院商討提名,如有特殊情況,理事會可以決定提前或延期換屆。
3 常務理事由社長和部分理事成員組成,理事長由社長擔任,對本社負責。
4 理事長擬定常務理事會成員的組成和具體分工。

第十七條 職能部門

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聽從安排,協調配合,更好實現自身的職能。

第十八條 會議制度

1 秘書部做好會前通知。
2 會議參加人員準時到達會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
3 有事不能到會者必須提前請假。

第十九條 獎懲制度

1 對於在學社舉辦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並取得優異成果的,學社將負責將其記入該社員檔案並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和物質獎勵。
2 對於為本社提出良好建議者以及對本社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表揚和相應物質獎勵。
3 年終評比中,對於表現突出的社員,給予校級 院級各種獎勵優先權。
4 優秀社員還將具有優先推薦入黨的權利。
5 對於違反校紀或本社各項規章制度者以及損害本社利益聲譽者酌情懲罰,重者撤消本社的一切職務或開除出本社。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

社員所繳納的會費,學校相關單位的撥付,活動創收和友好單位團體的贊助以及各種獎勵性收入。

第二十一條 財務管理

1 由財務部負責財務帳目的具體管理工作,並定期報告秘書部接受監督。
2 定期公布財務狀況和各項支出費用等。
3 具體資金的保管由社長另行安排人員。

第七章 指導與顧問制度

第二十二條 指導單位

由本社聘請校內外的經濟專家和老師組成本學社的指導單位。本社成員要虛心接受指導老師在學術和實踐活動以及學社的發展等方面的指導。

第二十三條 顧問單位

聘請企業界人士以及其他相關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作為本社的顧問。

第八章 附則

1 該章程是本社活動的根本準則,全體社員必須遵守。
2 本章程自本社全體會議通過並報學院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3 遵照“與時俱進”的原則,本章程將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完善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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