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屬於:省政府組成部門
  • 內設機構:7個
  • 主要職責: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
基本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二)加強對全省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擬訂、實施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六)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省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處)。
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協調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隊伍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全省性表彰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
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建議;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違法行政重大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相關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四)發展規劃與統計信息處。
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劃、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有關統計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組織、指導、監督全省各地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抽樣調查、專項調查工作;負責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宣傳教育處(出生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推動人口理論研究;指導省級宣傳中心工作和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六)科學技術服務處。
組織編制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計畫;規範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推動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國際合作項目管理;依法公布計畫生育科研和技術服務信息。
(七)行政財務處。
編制省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擬訂國家補助我省經費和省級事業經費、避孕藥具經費使用方案;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省級人口和計畫生育政府採購計畫;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各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保衛、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河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6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處級領導職數2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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