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校團委

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校團委

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校團委是該校的重要學生機構部分,負責河北地質職工大學學生團日工作的組織。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主持學校共青團的全面工作,研究部署全校團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動,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生活、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青年志願者活動。負責貫徹落實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布置的各項任務,執行系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校團委
  • 外文名:School Youth League
  • 簡稱:校團委
  • 校訓:探清祖國寶藏
  • 所屬地區:河北省石家莊市
  • 團委書記:郭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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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校團委是負責河北地質職工大學學生團日工作的組織。 平時管理在校團員的日常團日活動,和學生會組織一些學校的大型會場,活動,以及一些學生娛樂活動。還有宣傳學校的每月活動主題,負責學校校園文化。在青年志願者協會沒有正式成立之前,主要有校團委負責志願者活動事務。多次組織志願者服務,還定期去河北省雙鳳山革命烈士陵園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校團委設立團委幹事一名,各個系裡也設立同樣的職務。學校的每一個班都是校團委的支部,每一個支部設立一個團支書和組織委員、宣傳委。
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校團委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校團委

工作職責

1、組織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使共青團成為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成為黨的助手。
2、加強愛國主義教育、革命理想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導全校團員、青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3、緊密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團日活動,帶領團員、青年勤奮學習,努力工作。
4、認真貫徹、落實校黨委、上級團委下達的工作任務,按期召開全校團員大會,團員代表大會及各級團幹部會議。
5、加強團的自身建設,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使團的組織建設,團員隊伍建設,團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指導好團支部的工作。
6、深入了解該校團員青年的意見和要求並主動向有關領導反映,維護團員、青年的合法權益。
7、積極開展科技、文體活動,增長才幹,活躍生活等,為團員青年成長創造良好的客觀環境。
8、抓好團的對外聯繫,校際間的工作交流和來訪接待工作。
9、具體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10、負責對違紀團員的組織處理和教育工作。
11、協助黨委、學生科抓好學生會工作。

崗位職責

團委書記崗位職責
1、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主持學校共青團的全面工作,研究部署全校團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動,經常向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反映情況,報告工作。
2、根據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指示精神、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團委工作計畫,貫徹落實學校團員代表大會、團委會決議,並認真組織實施。
3、負責學校團委的班子建設,主持召開學校團委會議,堅持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發揮團委委員的作用;抓好團組織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加強對團員的管理。
4、負責系團幹部的配備和建設,指導團總支及團支部開展工作,組織團幹部和團員青年學習馬列、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團的基本知識。
5、教育團員認真履行團員義務,增強團員意識,不斷提高團組織的戰鬥力,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發揮黨的助手作用和突擊隊作用。
6、經常聽取團員青年的意見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學生的道德水平,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維護青年的合法權益,積極做好“推優入黨”工作。
7、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生活、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青年志願者活動。
8、加強同學校有關部門的聯繫,隨時交流情況,爭取得到各方面的幫助和支持,促進團的工作的開展。
9、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團總支書記崗位職責
1、團總支書記在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領導下,負責本系(部)的共青團工作。
2、根據系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結合本系(部)共青團工作的實際,負責制訂學期工作計畫,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報請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批准後認真貫徹執行。
3、負責貫徹落實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布置的各項任務,執行系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決議,定期總結工作,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4、負責系(部)團總支的班子建設,抓好團總支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加強對團員的管理。
5、負責系(部)團支部幹部的配備和建設,指導團支部開展工作,組織團幹部和團員青年學習馬列、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團的基本知識。
6、負責組織好團課教學,嚴格團的組織生活。採用各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團員青年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教育,搞好宣傳工作。
7、負責定期檢查本系(部)各團支部的工作情況,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初步審查批准有關上報的各類表彰人員名單。
8、負責青年積極分子的培養,組建好團幹部隊伍,積極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做好新團員發展、超齡團員離團和團費收繳工作。
9、負責組織本系(部)第二課堂活動、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結合本專業特點,組織帶領團員青年深入社會、深入實際,廣泛開展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
10、搞好調查研究和信息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本系(部)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並及時向黨支部和學校團委匯報團員青年的各方面情況。

例會制度

1、團總支書記在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領導下,負責本系(部)的共青團工作。
2、根據系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結合本系(部)共青團工作的實際,負責制訂學期工作計畫,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報請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批准後認真貫徹執行。
3、負責貫徹落實系(部)黨支部和學校團委布置的各項任務,執行系黨支部和學校團委的決議,定期總結工作,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4、負責系(部)團總支的班子建設,抓好團總支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加強對團員的管理。
5、負責系(部)團支部幹部的配備和建設,指導團支部開展工作,組織團幹部和團員青年學習馬列、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團的基本知識。
6、負責組織好團課教學,嚴格團的組織生活。採用各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團員青年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教育,搞好宣傳工作。
7、負責定期檢查本系(部)各團支部的工作情況,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初步審查批准有關上報的各類表彰人員名單。
8、負責青年積極分子的培養,組建好團幹部隊伍,積極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做好新團員發展、超齡團員離團和團費收繳工作。
9、負責組織本系(部)第二課堂活動、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結合本專業特點,組織帶領團員青年深入社會、深入實際,廣泛開展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
10、搞好調查研究和信息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本系(部)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並及時向黨支部和學校團委匯報團員青年的各方面情況。

工作制度

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以下簡稱“推優”),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為了進一步做好“推優”工作,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和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共青團河北省委員會《河北省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實施細則》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對“推優”工作作出如下規定。

意義

加強對團員的培養、教育,提高團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是“推優”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也是“推優”工作的主要目的。今後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過團組織推薦。使“推優”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

條件

1、在學校正式註冊,年齡在18—28周歲的團員;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承認黨的章程,正式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
3、在工作、學習、生活和團的活動等方面自覺以黨員標準要求自己,較好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4、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現象(含通報批評);
5、學習目的性明確,在校學習期間無不及格現象,學年綜合測評總成績良好。
凡在校期間曾受過校內處分者,一年之內不予“推優”。凡在列為“推優”後受到校各種處分者,取消“推優”資格。
6、凡屬於下列情況者,可以優先推薦:
(1)受國家、省表彰的先進個人、模範;
(2)獲校優秀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幹部、校優秀團幹部、校優秀團員及青年志願者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3)獲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的個人;
(4)在各級(全國、全省及全校)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大學生創業計畫大賽等科技創新行動中,取得優秀成績;
(5)省、校表彰的各類先進集體的主要骨幹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團員。

程式

每年的三月、十月為“推優”工作月,“推優”工作由各團總支組織,團支部具體實施。
1、團支部要根據“推優”條件,制定推優比例,每次推優人數不超過團支部團員總數的18%(大一新生不超過12%)。
2、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對入黨申請人的政治表現、思想素質、學習以及平時的表現情況進行介紹。支部全體團員對入黨申請人進行民主測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出推薦對象。
3、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填寫《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審批表》,報系團總支審定。
5、系團總支召開委員會議對各團支部的推薦結果進一步考察審核後,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同時填寫《系團總支推優情況匯總表》(一式二份),分別報校團委和所屬黨支部備案。未列入推薦名單的申請人,由團支部繼續培養,待條件成熟後再行推薦。
6、黨支部審批推優對象之前,各系團總支應公示推薦對象名單,接受民眾監督,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所在年級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遞交入黨申請書的時間、獎懲情況、學年綜合測評總成績、承擔班級(共青團、學生會)工作情況。對於大一新生,在公示時,還應標明最近一次的期末考試的總成績。公示期間無重大異議者,經黨支部委員會(不設支委的應經支部大會)集體研究通過,確認為“推優”對象。
7、黨支部應於確認“推優”對象後的一周之內,填寫好《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審批表》中的審批意見,及時歸入個人檔案。
8、各班團支部書記和團總支書記由上一級團組織在認真聽取其所在團組織委員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其所在黨支部推薦。

組織領導

1、“推優”工作在校團委、各黨支部的領導之下進行,由各黨支部參與並指導團總支和團支部具體實施。
2、要配強、配齊團總支、團支部班子,健全規章制度,為“推優”工作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要引導學生選舉青年黨員擔任學生團支部的書記,或從政治素質好、積極要求入黨的團員中選舉團支部書記。要完善團員教育評議、“三會一課”和請示匯報三項制度,認真執行團支部工作規範,用制度來保障“推優”工作的質量。
3、團組織應定期分析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團員的情況,堅持分層次培養,對他們的思想、工作和學習多方位地進行跟蹤考察。每學期各團總支至少要安排一次專題會議,討論“推優”工作。各系團總支還要對團支部開展的民主評議、推薦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必要時派出團總支委員列席團支部會議,保證推薦工作的嚴肅性,確保“推優”工作的質量。
4、要密切黨團關係,疏通黨團信息渠道。在部署發展黨員工作時,要對團組織開展“推優”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發展黨員工作計畫時,要徵詢團組織的意見。要幫助基層團幹部掌握髮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要求。
5、黨組織要定期聽取團組織的“推優”工作匯報,及時幫助解決“推優”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團委對於鬆散癱瘓的基層團組織,應先進行組織整頓,在團的組織健全和工作正常開展起來以後,再進行“推優”工作,推動“推優”工作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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