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姆斯敕令

沃爾姆斯敕令,亦稱“反對路德的帝國敕令”。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迫害馬丁·路德的敕令。1521年5月查理五世在沃爾姆斯城帝國會議結束後頒布一項敕令,旨在反對宗教改革運動的首倡者路德和他的教義。敕令首先聲明“堅持羅馬聖教會迄今一直奉行的教規,注意不使任何異端污垢或嫌疑在羅馬帝國內玷污我們神聖的信仰”,接著列舉所謂“披著袈裟的人面魔鬼”在基督教會裡,特別是在德意志散布的種種異端邪說,如破壞七禮,攻擊羅馬教皇和教階制,公開焚毀教皇令和教會法等。敕令還聲稱,如不迅速制止,則整個德意志以至於其他所有國家都將感染這種破壞綱紀的病症,並導致力量渙散,道德淪喪,秩序蕩然,基督教信仰衰落,結局十分可悲。敕令宣布路德是一個“頑固不化的分裂教會者和公然的異端分子”;並規定: 二十天以後,任何人都有權抓住路德押送羅馬,同情者沒收財產,並徹底焚毀其著作。但路德受新教諸侯的支持和保護,敕令從未得到實施。路德後在薩克森選帝侯保護下,住進瓦爾特堡,把《聖經》譯成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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