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

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書名:《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
  • 類型:科技
  • 出版日期:2009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114079702
  • 作者: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司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頁數:147頁
  • 開本:16
  • 品牌:人民交通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內容簡介

《釋義》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汽車運價規則
《汽車運價規則》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旅客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準
第二節 計價規定
第三節 旅客運費(票價)計算
第三章 貨物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準
第二節 計價類別
第三節 計價規定
第四章 附則
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

《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價格制定
第三章 價格行為管理
第四章 附則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文摘

汽車運價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國道路運輸價格計算辦法,維護旅客、貨主和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是計算汽車運費的依據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參與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和旅客、貨主,應當遵守本規則。
第三條本規則規定的汽車運價包括汽車旅客運價和汽車貨物運價。
第四條制定汽車運價應當反映運輸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關係,根據不同運輸條件實行差別運價,合理確定汽車運輸的比價關係。
第二章 旅客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準
第五條運價單位:
(一)計程運價:元/人千米、
(二)計時運價:元/座位小時
(三)行包運價:元/千克千米
(四)國際道路旅客運輸涉及其它貨幣時,在無法折算為人民幣的情況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兌換貨幣為運價單位。
第六條計費里程
(一)里程單位:旅客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1千米的,四捨五入。
(二)里程確定:
1、營運線路公路里程按交通運輸部核定頒發的《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確定。《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應當每三至五年修訂一次。《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中未標明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實際里程確定。
2、城市市區里程按照實際里程計算,或者按照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的市區平均營運里程計算,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3、國際道路旅客運輸屬於境內的計費里程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的里程為準,境外的里程按有關國家(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認定部門核定的里程確定。
(三)里程計算:
1、班車客運的計費里程按旅乘車出發地至到達地的區間裡程計算。
2、計程包車客運的計費里程,包括運輸里程和調車裡程。運輸里程按客車駛抵載客地點起至下客地點止的實際載客里程計算;調車裡程按客車由站(庫)至載客點加下客點返回至站(庫)的空駛里程的50%計算。
第七條計時包車客運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起碼計費時間為2小時;使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按實際包用時間計算。整日包車,每日按8小時計算;使用時間超過8小時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時間尾數不足半小時的捨去,達到半小時的進整為1小時。
第八條行包講費重量以千克為單位。起碼計費重量為10千克;計費重量超過10千克的按照實際重計費,尾數不足1千克的,四捨五入。輕泡行包按3立方分米折合1千克計重。
行包計費具體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節 計價規定
第九條旅客運價依據車輛類別、等級、車型等計算。
車輛類別的劃分:
(一)座席客車按舒適程度和等級劃分為:普通、中級、高一級、高二級、高三級五檔。
(二)臥鋪客車按舒適程度和等級劃分為:普通、中級、高級三檔。
如需按客車大小分類及其它計價類別進行定價的,可參照《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條國際道路旅客運價按照雙邊或者多邊汽車運輸協定,根據對等原則,由經授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客運車輛通過收費公路、渡口、橋樑、隧道所發生的通行費用,按營運車輛平均實載率測算計入票價。
第十二條成人及身高超過1.5 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全票。身高1.2 米以下、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兒童乘車免票,身高1.2 -1.5 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兒童票,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乘車分別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購買優待票。兒童票和優待票按照具體執行票價的50%計算。
第三節 旅客運費(票價)計算
第十三條客運票價構成:
客運票價=客運車型運價(含2%的旅客身體傷害賠償責任保障金)×旅客計費里程(營運線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區里程)+旅客站務費+車輛通行費+燃油附加費+其它法定收費。
客運車型運價是指對不同類型、等級的客運車輛所制定的每位旅客每千米的運輸價格,由運輸成本、合理利潤、稅金等構成。
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格的客運車型運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的規定合理確定。
燃油附加費是指各地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建立道路客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用於補償成品油價格上漲造成道路客運成本增支的費用。
第十四條運費單位:
(一)旅客票價單位:每張客票起碼票價1元。票價1元至10元的,尾數不足0.1 元的四捨五入,尾數為0.1 、0.2 元的捨去,尾數為0.3 、0.4 、0.5 、0.6 、0.7 元的變為0.5 元,尾數為0.8 、0.9 元的進整為1元。票價超過10元,尾數不足1元的,四捨五入。
(二)行包運費單位:以元為單位,每張運單費用合計尾數不足1元的,四捨五入。
第三章 貨物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準
第十五條運價單位:
(一)整批運輸:元/噸千米;
(二)零擔運輸:元/千克千米;
(三)貨櫃運輸:元/箱千米;
(四)包車運輸:元/噸位小時;
(五)國際道路貨物運輸涉及其它貨幣時,在無法折算為人民幣的情況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兌換貨幣為運價單位。
第十六條計費重量:
(一)計量單位。
1、整批貨物運輸以噸為單位。
2、零擔貨物運輸以千克為單位。
3、貨櫃運輸以標準箱為單位。
(二)重量確定。
1、一般貨物:無論整批、零擔貨物計費重量均按毛量計算。整批貨物噸以下計至100千克,尾數不足100千克的,四捨五入。零擔貨物起碼計費重量為1千克,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數不足1千克的,四捨五入。
2、輕泡貨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貨物。
裝運整批輕泡貨物的高度、長度、寬度,以不超過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為限度,按車輛核定載質量計算重量。
零擔運輸輕泡貨物以貨物包裝最長、最寬、最高部位尺寸計算體積,按每立方米折合333千克計算重量。
輕泡貨物也可按照立方米作為計量單位收取運費。
3、包車運輸按車輛的核定質量或者車輛容積計算。
4、貨物重量一般以起運地過磅為準。
5、散裝貨物,如磚、瓦、砂、石、礦石、木材等,按重量計算或者按體積折算。
第十七條計費里程:
(一)里程單位:
貨物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1千米的,四捨五入。
(二)里程確定:
1、貨物運輸的營運公路里程按交通運輸部核定頒發的《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確定。《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未核定的里程,由承、託運雙方共同測定或者經協商按車輛實際運行里程計算。
2、貨物運輸的計費里程按裝貨地至卸貨地的營運里程計算。
3、城市市區里程按照實際里程計算,或者按照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的市區平均營運里程計算,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4、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屬於境內的計費里程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的里程為準,境外的里程按有關國家(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認定部門核定的里程確定。
第十八條計時包車貨運計費參照第七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節 計價類別
第十九條載貨汽車按其用途不同,分為普通貨車、專用貨車兩種。專用貨車包括罐車、冷藏車及其它具有特殊構造的專門用途的車輛。
第二十條貨物安其性質分為普通貨物和特種貨物兩種。特種貨物分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危險貨物、貴重貨的、鮮活貨物四類。
第二十一條貨櫃按箱型分為國內標準貨櫃、國際標準貨櫃和非標準貨櫃三類,其中國內標準貨櫃分為1噸箱、6噸箱、10噸箱三種,國際標準貨櫃分為20英尺、40英尺箱兩種。
第二十二條道路貨物運輸根據營運形式分為道路貨物整批運輸、零擔運輸和貨櫃運輸。
第三節 計價規定
第二十三條運價:
(一)整批貨物運價:指整批普通貨物在等級公路上運輸的每噸千米運價。
(二)零擔貨物運價:指零擔普通貨物在等級公路上運輸的每千克千米運價。
(三)貨櫃運價:指各類標準貨櫃重箱在等級公路上運輸的每箱千米運價。
第二十四條在計算貨物運價時,應當考慮車輛類型、貨物種類、貨櫃箱型、營運形式等因素。
第二十五條運費計算:
整批貨物運費=整批貨物運價×計費重量×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零擔貨物運費=零擔貨物運價×計費重量×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重(空)貨櫃運費=重(空)箱運價×計費箱數×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包車運費=包車運價×包用車輛噸位×計費時間+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第二十六條運費以元為單位。運費尾數不足1元的,四捨五入。
第二十七條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價格按雙邊或者多邊汽車運輸協定,根據對等原則,由經授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商確定。

序言

為規範道路運輸價格管理,保護旅客、貨主及其他消費者和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1998年《汽車運價規則》(交公路發502號)和1987年《公路運價管理暫行規定》(交公路字681號)的基礎上,制定了《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新頒布的《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對汽車運價計算的依據、標準和方法以及道路運輸價格管理形式、運價制定、經營者價格行為管理等作出了重大調整,建立了政府巨觀調控、企業自主浮動、反映市場供求變化、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運價形成機制。《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與過去的規定相比,變化比較大、新規定新要求多,為做好宣傳貫徹落實工作,方便各級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經營者以及旅客、貨主準確理解檔案的精神內涵,全面掌握各項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聯合組織編寫了《(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釋義》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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