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者職位是決策者在決策系統中所擔負的工作職務。決策者職位包括下列要素:職務名稱、職位的範圍、職位的許可權、職位的責任和任職的條件。決策者職位表示決策者在決策系統中所處的地位,是決策者在決策系統中正式權力的象徵,是決策者進行決策的前提條件。決策者職位可以分為用全部工作時間任職的專職職位和用一部分工作時間任職的兼職職位。
決策者職位的一般特點是:(1)合法性。決策者職位是系統組織結構中的單元,職位的取得需由一定組織正式授予,擔任決策者職位的人擁有合法的權力和地位,享有合法的與職位相稱的待遇。(2)以事為中心確定。根據事權的不同,決策者職位可以劃分為一定的類別和等級。(3)數量限定。某一決策者職位人數的多少有具體的規定,職位人數空缺或超員,都會影響決策職能的發揮。(4)非人格化。決策者職位是特定的工作崗位,不隨人的變動而發生變化,同一決策者職位在不同時間可以由不同的人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