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禁唱門

汪峰禁唱門

《春天裡》的作者汪峰發表聲明,決定停止授權旭日陽剛在任何大型演出、商業活動以及音像製品中演唱自己的作品,並稱他不想再讓自己的善意被利用。昨日下午,旭日陽剛王旭本人及助理王容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尊重汪峰意見,並透露在昨晚江蘇南通參加的商演中,旭日陽剛已遵守約定停止演唱《春天裡》,改唱張雨生的《我的未來不是夢》和川子的《今生緣》來“應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峰禁唱門
  • 對象:旭日陽剛
  • 時間:2011-02-10
  • 歌曲:春天裡
事件簡介,事件經過,汪峰迴應事件聲明文稿,旭日陽剛通過微博向汪峰道歉,音協立場,網友評論,影響,旭日陽剛未來發展,

事件簡介

農民工組合旭日陽剛由於翻唱汪峰的<春天裡>走紅網路,並作為兔年央視春晚舞台的草根力量,搖身變成受追捧的草根歌手。旭日陽剛的經紀人黎冬接受某報記者採訪時透露,昨日(2011-02-10)下午他收到了《春天裡》原唱者汪峰方面打來的電話,被明確告知旭日陽剛今後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裡》。在2011兔年央視元宵晚會晚會上,旭日陽剛組合將不能再演唱汪峰的歌曲,改而翻唱張雨生的歌曲。此事件也因草根明星旭日陽剛如日中天的名氣而在網路上成為熱點話題,這次娛樂著作權事件被稱之為“汪峰禁唱門”。

事件經過

原唱者汪峰方面要求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裡》
王旭和劉剛組成的旭日陽剛組合,憑翻唱<春天裡>紅透網路。去年8月,兩人唱歌的視頻被朋友發上網,點擊超過千萬次,不僅讓旭日陽剛成為央視<星光大道>月冠軍,更讓他們登上兔年春晚舞台,並成為觀眾最喜愛的草根歌手。
春晚過後,旭日陽剛名氣一路飆升,由此帶來的最直接效應就是商演身價水漲船高。當被問及旭日陽剛的上演價格是否達到網上傳言的3萬至5萬元時,黎冬毫不避諱地表示“確實有這個價”。
春晚成名後,旭日陽剛是否會放下工作全力向音樂界進軍?黎冬對此給予了肯定的回答:“劉剛一開始就是全身心地
在做音樂,即使在他生活最困難的時候也堅持音樂夢想,至於在醫藥公司做庫管的王旭,目前也有這樣的打算,他之前的領導對他也很支持,告訴他如果(在音樂上)走不動了,可以再回去。”
告別《春天裡》力求原創
黎冬透露,目前有唱片公司在和旭日陽剛接觸,但旭日陽剛還沒簽約的打算。同時,有不少音樂人也主動要求為旭日
陽剛寫歌,更有熱心的“鋼鏰兒”給他們發來自己創作的歌曲。但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旭日陽剛需要創作更多原創作品:“今後不太好翻唱汪峰的歌了,做原創對於藝人來說也有好處。”
2011年2月10日14時30分左右,黎冬接到了汪峰方面打來的電話,“對方明確表示,旭日陽剛今後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裡》了,估計汪峰的其他歌曲也都不能演唱了。”
黎冬坦言:“他們會翻唱一些可以使用的歌曲,包括歌手川子的一首歌曲,今後也會唱一些原創歌曲。”就此事汪峰的助理小濤,小濤稱對此事暫不予以回應,至於今後是否會以聲明等的形式進行說明,他則表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汪峰迴應事件聲明文稿

“2010年到2011年對於我來說,是不同尋常的一年.欣慰的是發表了《信仰在空中飄揚》這張不錯的專輯得到了很多熟悉以及陌生的,熱愛音樂,熱愛生活的正直善良的人們的肯定和支持.並且專輯中的重要歌曲《春天裡》更是獲得了更廣泛意義上的社會認同以及許多人的喜愛,在此,我也感謝所有支持和幫助我的人們.
然而關於《春天裡》這首歌曲,到今天我也要告訴大家一個不得不說的故事!
一小時前,我接到朋友的電話,焦急地告訴我,今天的某個報紙媒體上,由旭日陽剛方面透露並發表了對我很不利的,歪曲事實的報導.隨後,我看了一下,我想有些事實今天不得不說!
事實一:2010年的某一天,朋友推薦我看一個網上的視頻.是由兩個稱之為民工的人在宿舍里翻唱的我的《春天裡》.他們的名字一個叫王旭,一個叫劉剛..看完後,我和許許多多的老百姓一樣深受感動.並且和自己的朋友和家人推薦和分享來自於他們的翻唱帶來的感動.之後,在即將上演的上海《怒放》演唱會上,我決定讓他們和我一起演唱這首歌.記得當時還有不少朋友對次此提出疑義,但我堅持了這個想法.我知道,我也有過,許多追逐夢想的人都有過和他們當時一樣,身處社會底層,懷揣夢想但無人問津的時候,這種時候需要的就是無私的,誠懇的幫助,和給予難得的重要的,不求回報的機會.最後,正如大家已經看到的,我們成功的演繹了這首歌,反響也很熱烈!演出結束,我就和旭日陽剛以及當時還不是,現在扮演他們經紀人的名叫黎冬的人說:這一次的幫助一定會給你們帶來很好的反響和作用,真心的希望你們能繼續努力,為草根階層以及所有老百姓作出一個榜樣,甚至是他們的一個楷模或夢想.更希望你們能創作或擁有屬於自己的作品,因為那樣的成功是真正的成功,而且你們自己也會自豪.雖然現在還早,但如果永遠翻唱別人的作品,最終是不會長久的,而且更多的榮譽與讚美還是會屬於歌曲作者和原唱.並且我也向他們表示,之後我不會繼續很多這樣的合作,因為我自己的公司和團隊對於我的規劃路線不是這樣的方式.我們不要形成一種互相炒作的趨勢.我自己的發展道路從來都不是這樣的,而且也不希望他們依靠炒作生存,那樣他們會走得更遠.事實上從很早我就已經關注和提醒他們了!
事實二:在此合作之後,耳邊還殘留著許多來自於王旭和劉剛的讚美,感謝之餘,我繼續我的新專輯的創作及演出.也再也沒有來自於他們方面任何人的聯繫,電話以及信.有意思的是,終於有一天,中央台<<星光大道>>的製作人打來電話,說希望我參加旭日陽剛的衝擊年度冠軍的決賽,我再一次表達了我對這事的觀點,重申了不希望炒作以及憑他們自己實力獲得成績的重要性,當然還因為錄製當天我已有簽定契約的演出了.基於這些原因,我不能去.也恰好在這個電話之後,這兩為許久沒音信的朋友分別都打來了電話,兩人分別再一次在電話里表達了幾個月前合作時說過的感激和讚美之詞.我反覆問了是否有其它重要事情,他們都說沒有,我因為正在工作,所以結束了通話.但此時,我對整件事已經有了不一樣的感覺.我相信大家明白是因為什麼!
事實三:隨著時間的推進,也隨著更多人的關注,旭日陽剛越來越受歡迎,也越來越多的參加了各種晚會,活動,以及商業演出,當然,也越來越頻繁的未經我和著作權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並演唱我的《春天裡》以及我的其它作品.其實,這讓我覺得欣慰,因為曾經對他們的幫助真的起了很大作用,我為他們高興!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時此刻,他們再也不是兩個住在狹小屋子裡,在生活最底層為夢想和音樂努力,忍受貧苦和非議,忍受生活的壓力以及不公的年輕人,而是兩個存在於這個追名逐利,為成功不擇手段的娛樂圈名利場中的兩個做翻唱的,努力的歌手.與此同時,我的唱片公司,我的經濟人以及家人,朋友都不斷的提出疑意和不同觀點,這樣的行為和現象合理和正確嗎?也希望我對這樣未經許可的大規模翻唱採取措施.試想一下,任何一個唱片公司投資簽約一個比較成功的藝人,而他的作品及權利長期的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用於包括純商業演出的所有活動.有哪家投資公司和經濟人可以允許和視而不見!但我依然和公司及朋友商量,希望在事情沒有發展到不可控制以及往惡劣的方向走之前,不要阻止或傷害到對方.(事實上這完全不能稱之為傷害).之後,公司以及家人,朋友都將此事包容下來,從某種程度上是忍耐下來.因為我們也有我們的無奈和委屈!
事實四:在此,我無權指責,也沒有資格評判中國現存的著作權法律及相關規定.但那實在令所有創作者無奈和心痛.根據相關規定:當創作者身為音樂著作權協會會員的情況下,他(她)所創作的作品被允許任何人在任何形式的演出,活動(包括商業行為)中,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任意使用,如果自覺申報商業收入,有邀請方付相關費用給協會,再有協會分配給創作者.換言之,如果沒有任何監督,核查和自覺性,無論次數以及價值都無從考證,任何人可以隨意使用.而此規定對於創作者沒有任何保護和尊重.創作者(這本應受到尊重和愛護的職業身份)是如此的無力,悲哀和不受保護.另外,事實上包括我在內的不少創作者關注的並不只是錢,我們更看中的是我們對自己作品的權利和保護.因為創作作品,創作優秀作品背後所付出的艱辛和心血不是常人能真正體會和理解的.所有真心熱愛創作的人是多么珍視自己的作品,他們對於作品是有責任和權利的.我相信所有的創作者對此一定會感同身受.!因為作品就象是我們的孩子!
事實五:隨著事態的發展,作品的權利顯得越來越重要.而在更多的場合,採訪和演出,以及專題節目中,除了必需要提及和感謝的《春天裡》的作者及原唱汪峰之外,更多的出現了一些非常混亂,不負責任,甚至巧妙利用大家著作權意識淡漠的觀點及說法.《春天裡》堂而皇之的,理所當然的成為旭日陽剛的成名曲,汪峰不溫不火的作品被旭日陽剛唱火了.旭日陽剛唱出了《春天裡》真正的靈魂,汪峰藉助旭日陽剛人氣回升種種的無聊,可笑的言論.在此,我想澄清幾點1..《春天裡》一經問世,就已引起巨大的轟動,也受到很多人的喜愛,而絕不是因為旭日陽剛的演唱才體現它和我的價值.2.我需要這樣的提攜和炒作嗎?一直以來我本人在歌壇走的是這樣的路線嗎?3.翻唱終究是翻唱.我喜愛他們的翻唱.但請問為何選擇翻唱這首作品,難道是想把一首平庸的作品依靠自己的能力唱紅嗎?4.我的生活已無憂,所有關於音樂的事物都有專業優秀的團隊在打理,我的事業也處在高峰的階段,常人判斷這樣的一個中國藝人肯定已經寫不出最初的真正樸實,感動,震撼的作品了,但<<春天裡>>是這樣的一首歌,它具有優秀的品質,我沒有因為生活的優越和改變而沒心沒肺,作品空洞矯情.而是更多的將作品指向我的過去和許多人的未來,以及所有人曾經經歷的真實生活.這樣階段的汪峰寫出這樣的作品,不值得大家尊重嗎?在此我不想自我吹噓,只希望大家自己思考.
事實六:這裡將要提到整件事情里最為關鍵的一點,值得所有人深思:作為一個中國人,不了解西方,我不做妄斷.但在中國,追溯流行音樂歷史,旭日陽剛和我之間在作品使用上的事例絕無僅有,是第一例.歷史到了今天,包括港台地區的許多成名的翻唱歌手及團體,都具有廣泛的翻唱這一性質,我想大家隨便一想就明了.而旭日陽剛走到今天,具有另外一個前無古人的特性,就是:唯一針對性翻唱.他們只選擇翻唱我的作品.首先我要感謝他們對我作品的喜愛,欣賞和信任.但長期如此翻唱對於我的唱片公司,我的著作權公司,以及演出市場的不良影響在前面我已說到過,不再多言.而我相信也正是因為這唯一針對性的演唱必然會引起爭論和必須的調整.開句玩笑,如果我從今天開始,以後的所有包括商業演出中只唱我的好朋友其中任何一人的作品.許巍,或鄭鈞,或孫楠,甚至是前輩羅大佑,崔健的歌曲,沒有理由,也沒有約束,對方不能制止,請問:對方不會制止或提出正當的要求,或通過法律解決嗎?這裡面不光是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尊重!至少我是這樣的理解的!
事實七:重新回到事情的發展,如果象某些人說的那樣,我因為看到旭日陽剛唱我的歌紅了,我非常不平衡的,很陰險的決定不允許再唱我的歌這樣的心理驅使下,我應該可以預見到他們的發展,因為這是當今中國社會必然發展的一個現象.那我首先不會帶他們去《怒放》演唱會.如果說之後我後悔了,那就更不應該允許並簽署同意《春天裡》由旭日陽剛在2011央視春晚演唱這一對於他們來說更具有重要幫助意義的事情!第一次央視來找我簽署同意函的時候,同時還有使用費.但我沒有收取費用,因為和最初的幫助一樣,真正的幫助是不需要匯報的.後來因為要出版引向製品這一環節,央視必須伏費給我的著作權公司,所以央視很尊重的伏了一筆費用,之後,我打電話給負責春晚歌舞類的導演(在此出於尊重,不透露姓名,但知情人會知道),我告訴他費用一直都不是這件的核心,所以,我會在春節假期後,將這筆費用捐給央視,由央視轉交給旭日陽剛,希望他們給自己買把好一點的木吉他,希望這是一個微小的幫助.此事,相關人士可以與這位導演求證.事情,至此,我相信我已盡了最大力量來幫助旭日陽剛!但所有事物的表面都是一種蒙蔽,事實並非這么簡單.
事實八:在春晚前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我的公司以及經濟人多次與旭日陽剛方面溝通,善意的提醒和建議他們在使用作品上的問題,也多次告知希望使用自己或由專人為他們創作的作品.但事情繼續照原樣發展下去.對方從未停止過使用我的作品在所有演出和活動中.在此,我想強調一個關鍵:我猜想也許每天在全國各地的酒吧,小演藝場或校園或民間,都會有不少人在翻唱我的歌曲,但絕不會僅限於我的作品.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演唱更多的是屬於字發和謀生.據我所知,在酒吧辛苦演唱一晚的報酬只有兩三百元人民幣.而絕非我們所探討的幾萬,甚至是幾萬的正規大型商業演出.這兩者之間是有巨大的差別和不同的!
事實九:春節假期之後,我的公司以及律師都決定對這樣的事態要進行制止了(事實上早有這一想法.我一直在勸阻).原本想直接發表官方聲明.但我還是覺得應該事先通知到對方,處於尊重,處於來自最初的幫助.之後我的經濟人就給黎冬打了電話.我所知道的情況以及看到黎冬給經濟人回復的簡訊表明.他們非常感謝我們之前的幫助,並且非常願意今後擁有自己的作品,同時表示從即日起,不再使用我的作品.一切看上去都很和諧,也合理.但事情又一次絕非這么簡單.今天一早的來自於一個不負責的報紙的這篇文章,讓我徹底清醒和憤怒了.面對這樣一篇惡意的,歪曲事實的報導,我必須站出來,不再讓自己和團隊以及公司和朋友們受委屈,不再無原則的忍耐了.有些事必須說清楚!真誠的幫助和寬容不代表可以利用甚至惡意誹謗!!!!
事實十:在這裡我想對旭日陽剛兩個人以及經濟人黎冬和他們的團隊說幾句話:王旭,劉剛.我真心的希望你們倆永遠都是那兩個在最初視頻上感動和激勵大眾的善良,真誠,努力奮鬥的年輕人.希望你們能真正成為老百姓的楷模,表里如一!這個世界,這個所謂的娛樂圈充斥著虛偽,利用,不擇手段的你爭我搶.到最後為的只是名利,而名利是否會真正屬於誰先不得而知,隨後能留給自己驕傲和自豪嗎?頭頂的光環是人民賦予你們的,它永遠都不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隨時它都會被摘掉!隨時會被唾棄!如果有一天你們可以通過自己的作品得到世人真正的推崇和尊敬,我會感到欣慰,也會為你們自豪.一個善意的忠告:選擇真正好的團隊來經營自己,他們不一定是最會賺錢的,但他們一定是最有遠見,善良,正直,能為你們指明方向的.而不是帶領你們進入一個永遠無法掙脫的泥潭!黎冬已經你們的團隊:請重新調整你們的思路吧!這個時代雖然充斥著各種無恥的炒作和陰險的利用,但永遠大多數人的眼睛的雪亮的,事實不會被歪曲,.真相總會被昭然於世.為你們的朋友也是藝人著想吧,做對他們有益的事,不要讓他們將來只有悔恨和遺棄.他們是那么樸實的年輕人,他們本應有更光明的未來.無論是為了名還是力,總是有更聰明,智慧,令人信服的方法得到.有時做正確的人比做自以為正確的事更重要!希望你們能真正明白創作者不是赤裸的商販,他們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我更希望看到他們再一次唱起《春天裡》的時候,是他們擁有了真正的自我和成功之後,那時我和所有人都會為你們感到高興!
今天,這篇文章也是我有生以來最長的一篇文章,與其說它是一個事實的表述,或者是一次辛苦的爭辯,甚至被理解成另一種炒作.不如說這是一篇不得不說的赤裸的自白!希望大家可以了解真相,也希望大家能真正開始尊重所有創作者.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包含背後不為人知的無數心血!當然,今後,也希望任何人不在自發娛樂以及艱辛謀生的前提下,不要再以任何方式,包括大型活動,電視晚會以及商業演出和其他商業行為中,在未經創作者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其作品了!
最後,我也想對旭日陽剛的歌迷的說幾句:愛護他們,要懂得怎樣真正的支持他們.他們是兩個值得我們愛護和學習的好青年.但會有很多東西會毀了他們.我從來都不是他們的敵人,希望你們懂得我給予過的幫助的意義.!任何事不會一日而成,也不會輕易消散.所有成功的人並沒有那么多骯髒的想法和不可告人的勾當.而他們的付出卻往往會被別人忽略或遺忘.但時間可以驗證一切.!但願美好的事物可以永存! 2011年2月11日汪峰 ”

旭日陽剛通過微博向汪峰道歉

對於汪峰收回授權、不允許旭日陽剛再唱《春天裡》的事件,旭日陽剛成員之一劉剛前晚發表微博向汪峰致歉,並表示希望歌迷和網友們不要再攻擊汪峰,因為“他始終是有恩於我們的”。而事情之所以鬧到這一步的原因,旭日陽剛認為是他們對這個圈子了解得太少。
“今天出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我心裡到現在都很亂。網上一篇‘旭日陽剛不能唱《春天裡》’的報導估計大家都看了,因為種種原因,這篇報導給汪峰老師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我覺得對汪峰老師不公平。”劉剛在微博中講述了他們對汪峰的感激之情,說現在的局面讓他們心裡很難受。
“我和王旭大哥從開始在‘通道’(指‘星光大道’節目)唱歌到後來上節目一直唱汪峰老師的歌,確實是因為發自內心的喜歡,汪峰老師也一直在幫助我們,從上海演唱會到後來的央視春晚,這些都是需要很大的心胸才能做得到的,任何人指責汪老師都是不應該的……飽漢一斗,餓漢一口,那時候我們是餓漢,可汪峰老師當時給我們的是一斗,他始終是有恩於我們的。不管今後如何,我和王旭大哥也都不是不懂感恩的人,我們的感恩都是發自內心的,汪峰老師始終是我們音樂道路上首先要感謝的人。”
劉剛的文字看來頗為真摯,還說正在外地演出的他們想回京後能當面向汪峰道歉。不過這篇微博更重於抒發情感,對於汪峰禁止他們再唱《春天裡》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及希望他們擁有原創作品等更深層次的東西,旭日陽剛似乎還沒有什麼想法,只是簡單地說:“我文化程度不高,我和王旭大哥也都是很簡單的人。除了唱歌,這個圈子裡的許多東西我們真的了解得太少。”

音協立場

音協:汪峰有權這么做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劉平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已經知道汪峰禁止旭日陽剛翻唱其歌曲的訊息,但他表示沒法評論,談不上支持也談不上不支持。劉平認為,從法律上說,汪峰有權這么做。“就跟這輛腳踏車是你的一樣,你有權處置。你怎么處理是你的事,別人無權說三道四。”

網友評論

網友們對於旭日陽剛的道歉態度不一,在微博的評論中可以看到,大部分旭日陽剛的歌迷仍表示了對他們的支持和理解,認為草根歌手走到這一步不容易,汪峰應該再給他們一次機會。還有些網友則覺得旭日陽剛這是在做“危機公關”,對自己的侵權行為根本沒有認識清楚,道歉也缺乏誠意。

影響

兩個農民工歌手讓一首‘春天裡’紅遍中國,一首‘春天裡’讓兩個農民工歌手登上了春晚舞台,2月10日四川天府早
報報導,汪峰照會旭日陽剛今後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裡’。據中票線上chinaticket的網站運營負責人透露,自2月10日新聞出來以後的2天時間裡,汪峰4月16日北京演唱會的頁面訪問量占近7天的75%左右。
歌手沙寶亮曾經因為著作權問題無法演唱自己的成名曲“暗香”,歌手李健的‘傳奇’因為天后王菲在春晚一次翻唱而大紅。之後李健和王菲的演唱會也是座無虛席,一票難求。

旭日陽剛未來發展

另據某媒體報導,旭日陽剛將於正月十五再次登上央視的舞台,參加元宵晚會表演,而被禁唱汪峰歌曲的他們仍然只能選擇翻唱,這次他們要唱已故著名音樂人張雨生的名曲《我的未來不是夢》。至於翻唱這首歌是否已取得相關唱片公司的授權,目前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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