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通報

污染通報又稱“污染事故通報”。排污單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從而對人體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時,為避免或減輕人員受害和財產損失,排污單位必須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中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大氣污染防治法》均對此作了規定。對違反污染事故通報義務,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是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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