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名化

一個群體將人性的低劣強加在另一個群體之上並加以維持的動態過程,它是將群體的偏向負面的特徵刻板印象化,並由此掩蓋其他特徵,成為在本質意義上與群體特徵對應的指標物,在這個過程中,處於強勢且不具污名的一方最常採用的一種策略,即“貼標籤”。典型的污名化表現:黃禍論、“猶太人是低劣的人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污名化
  • 典型表現1:黃禍論
  • 典型表現2:猶太人是低劣的人種
  • 特徵:破壞性、快速污染性和不易消除性
特徵,一是破壞性,二是快速污染性,三是不易消除性。,現象研究,農民工形象,外來工子弟形象,

特徵

一是破壞性

污名化會扭曲人們正常的風險感知結構,進而導致事物、人或者機構的正面形象遭到根本性的破壞。嚴重的時候,日常的那些正義、公平、安全的標準都會遭到非理性的顛覆,多數人只是關注事件的反常性和後果的卑鄙性。這時公眾會很自然地聲討管理者處置風險的能力,甚至會動搖風險管理的合法性基礎,造成社會、經濟、政治秩序的紊亂。

二是快速污染性

受到污名化的對象被賦予同其他對象不一樣的、令人不愉快的特徵,在極端的情況下,該對象被看作是十分壞的、危險的代名詞。這一特徵使其具有普遍的令人恥辱的影響,它以特定的風險感知為基礎,會在很多危險結果沒有得到證明之前就被快速傳播。而且,危險的標籤在現代發達的信息傳播網路作用下,會迅速地“傳染”到相同、類似的事物或者人身上,還會波及到整個行業、產業乃至地區。

三是不易消除性。

污名化的標誌很容易被識別,這種特殊關係一旦形成,就會不斷發展以至最後成為文化偏見,而固化的價值觀念難以在短時間內消除。換句話說,在社會中建立起來的污名容易轉化成結構性的文化固著,如果人們對污名對象的關注變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就沒有哪個生活領域能擺脫其影響。最終即便是相關機構動用大量的社會力量、經濟力量和政治力量,也很難給被污名化的對象“正名”。

現象研究

農民工形象

將某一群體污名化,反映強勢群體弱勢群體的排斥,這是一種“社會排斥”,即非制度排斥,它是指某些群體因文化方面差異而受到其他社會群體的歧視,處於一種受排斥的地位。非制度性社會排斥通常和制度化排斥相聯繫,制度化“社會排斥”是指社會成員希望以公民的身份參與社會而被他們不能控制的社會因素阻止了這種可能性,它是社會不平等的表現,如不能享有正常的經濟、政治、公共服務等資源等。中國城市農民工容易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視,屬於城市社會的邊緣群體,而這種社會排斥則是由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造成的。因此,農民工群體受到的排斥,既有制度方面的,也有非制度方面的。孫立平指出,在我國城市社會中,農民工“污名化”,他們是骯髒的、不文明的、不禮貌的,是潛在的偷盜犯。一旦在一個地方發生了刑事犯罪,人們也總是首先將懷疑的物件指向進入城市的農村人。
隨著農民工子弟進城接受學校九年制義務教育,在招收農民工子弟的公辦學校中,農民工子弟就是“差生”的印象正在形成。在某些老師眼中,農民工子弟就是學習成績差、組織紀律性差、衛生習慣差的“差生”。本地學生與其家長也有類似的看法,因此,他們對外來工子弟也有一定的排斥心理。被“污名化”的農民工子弟在公辦學校中處境困難,越來越多的公辦學校也不想再招收農民工子弟。

外來工子弟形象

公辦學校中外來工子弟形象,學校老師最有發言權。我們在問卷中設定了有關外地生與本地生之間的差別的“利克特量表”,請學校老師給予打分。
本文將學習態度分為四個維度進行分析討論,分別是課堂活躍度、作業完成情況、學習積極性、課堂紀律性,分值均為1-5分,得分越高表示越好,見表1。由表1來看,外地生學習積極性得分最低,表明學習積極性較弱,其次是作業完成情況差,再次是遵守課堂紀律也較弱,這三項得分都在3分以下。在這四項評比中,本地生都得到4分以上的高分,且內部分化較少。在老師印象中,最頑皮、最不守紀律、
最不愛學習的都是外地生,而不是本地生。學習積極性較弱,也會影響學習成績。筆者和小組調查人員向被調查學校索要了四份成績單,下面是對這些成績單的分析。三所學校外地生的平均成績為74.90分,本地學生的平均成績為84.79分,兩者相差近10分。在上街鎮的公辦學校中,外地生的學習成績和本地生的學習成績有一定的差距。外地生的學習成績參差不齊,不同學生之間差異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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