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鵬堅

江鵬堅

江鵬堅,民主進步黨首任黨主席。24歲始獨立執行律師業務。歷任律師公會理事、常務理事、中國比較法學會秘書長及常務理事、亞洲法學會人權委員會聯絡人、中國比較法學會基金會董事、台北士林國際扶輪社社長等職。

1979年出任“美麗島事件”受刑人林義雄和楊青矗的辯護律師。1983年當選增額“立法委員”。1984年任台灣人權促進會首任會長,並在“立法委員”任內同其它黨外人士共同籌組民進黨,為民進黨創黨黨員。1986年11月當選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常務委員和首任主席。

1987年11月改任民進黨顧問。1988年任美國國際政策開發中心高級研究員,並當選民進黨中評審。1989年任“國家運動本部”籌備處成員。1991年10月當選民進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1995年12月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落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鵬堅
  • 別名:人權律師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台北市大稻埕
  • 出生日期:1940年4月25日
  • 逝世日期:2000年12月15日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台灣大學法律系
  • 代表作品:《人權萬歲》、《人權手冊》、《不信公義喚不回》
人物資料,著作,靴匠之子,為林義雄辯護,信守承諾,率黨開創,追尋政治第二春,人物生平,

人物資料

著作

著有《人權萬歲》、《人權手冊》、 《不信公義喚不回》。
江鵬堅
人物生平:
在民進黨的黨證上,001號是江鵬堅。這不是因為他在內資歷深,而是因為他是民進黨突破“黨禁”成立的創黨黨主席。
從一個靴匠之子、到反對黨首任黨魁、到“監察委員”,江鵬堅以其人品操守在民進黨內獲得各派系的一致稱讚,在山頭林立、人人自我膨脹的民進黨內為他贏得“客氣而紳士的雄獅”稱號。

靴匠之子

江鵬堅的父親是福建省惠安縣東園鎮一個名叫下垵村的漁村人,由於家境貧寒買不起漁船、漁具,再加上身體衰弱,只得挑著竹籃四處給人補鞋,但仍不能維持五個兒子的扶養。抗戰勝利後,江父帶著全家渡海來到台灣。1940年4月25日,江鵬堅出生在台北市大稻埕
秉性木訥的父親,不諳經商,經常被人倒賬欺侮;母親為了賺補家用,每天在油燈下一針一線縫補,由於家中食指繁浩,所以江鵬堅這個“買不起雨衣的鞋匠之子”自小就過著困厄生活,也種下了改變生活、改變命運的堅定信念。
他不斷地自我惕勵,努力學習,不敢稍存鬆懈,考入著名的台北建國中學,後被台大法律系錄取,靠做流動攤販、工人和家教勤工儉學,1962年以優異成績從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隨後服完兵役,又考入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1965年獲碩士學位並順利通過律師高等考試,開始了執業律師生涯。
因為出身貧苦,江鵬堅有著強烈公平、正義感,矢志以人權運動為職志。他出任平民法律服務部門負責人、呂秀蓮主持的“保護你”專線電話服務顧問、台北平民法律中心志願律師;他著有《人權手冊》,並於1984年創立台灣人權促進會,任首任會長,獲得了“人權律師”稱號,在律師界頗有名氣,1982至1985年、1993至1996年分別當選台灣律師公會常務理事,還曾任“中國比較法學會”秘書長。

為林義雄辯護

1979年底“美麗島事件”爆發,江鵬堅挺身為當事人林義雄及作家楊青矗擔任辯護律師。在開庭詰辯的最後一天,他痛斥國民黨,並以感人的辯護淚灑法庭、泣不成聲,從而獲得“鐵肩俠骨”的名聲。
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的母親和兩個女兒被暗殺身亡,以及後來的陳文成命案,迫使江鵬堅再也無法坐視,乃毅然投身黨外反對運動。1980年底他為周清玉競選增額“國代”助選,1981年底又助選謝長廷競選台北市議員,同時出任他們的法律顧問。
1983年底,江鵬堅受“黨外後援會”推薦,在台北市參選增額“立法委員”;在當時台北市已有黃天福、康寧祥,黨外票源有限的情況下,江鵬堅打出“一屆立委,終身黨外”的口號,以“不信公義喚不回,誓為人權馬前卒”、“靴匠兒子的告白”等感性訴求打動民眾,從而成為唯一的黨外當選者,自此踏上了政治之路。
雖然是最後一名當選者,但在“立法院”,江鵬堅卻勇於表現。鑒於制衡對象是行政部門,他採取“迫戰求和”進攻策略,即通過議事過程的表現給施政者以壓力,將抗爭訊息或黨外的意見散播出去,藉由輿論來達到制衡目的。於是,他頻頻向當時戒嚴體制的合法性提出質疑,關切人權保障和政治犯,不遺餘力地鼓吹政治本土化和年輕化。

信守承諾

1986年9月,江鵬堅放棄競選連任增額“立委”,除了信守三年“一屆立委”的承諾,還有以本身的進退來提醒戀棧的公職人員一個思考的機會。江鵬堅認為,黨外正是為迎接政黨政治來臨而儲備人才的時候,應該把參選和公職當成訓練政治人物的基地,一個人當九年“立委”,不如三個人各當一任。
1986年9月28日,130多位黨外人士不顧國民黨的嚴厲警告,宣布成立民主進步黨,江鵬堅不僅是18位“黨務工作委員會”委員之一,更在11月的首次黨員代表大會上當選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而後又被中執委推選為第一任黨主席。
毫無派系基礎的江鵬堅之所以能擊敗黨外大老費希平奪得黨魁一職,一是因為他在建黨工作中與邱義仁負責黨務組織工作、規劃黨員代表產生事宜,從而獲得“黨外編聯會”、“黨外聯誼會”兩系統的支持,以一票之差打敗“黨外公政會”背景的費希平而出線;二是江鵬堅在從政養成的清望、堅守競選承諾的人品,成為各方派系均能接受人選。

率黨開創

出任黨主席對於江鵬堅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由於民進黨是在黨禁尚未開放前成立,屬於不合法政黨;而且民進黨在黨綱草案中明確主張“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決定”,這兩則因違反當時的法令,隨時面臨著被取締的命運。此外,民進黨草創初期不免百業待舉,而且黨內派系林立、人事紊亂複雜,在考驗著江鵬堅的領導和協調能力。
針對各界對民進黨“自決”=“台獨”的質疑,江鵬堅通過各種方式予以辯解、“消毒”。他說,民進黨的“自決”主張,是一項程式而不是結果,是對人民選擇意願的高度尊重,“自決”和“獨立”沒有等號的關係;表示不是海峽兩岸談論統一或獨立的時機,雙方的政經差距太懸殊,還缺乏對談的基礎。
針對黨內運動路線上的矛盾。民進黨從黨外時期即存在著截然對立的兩條路線之爭,以“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為代表的一派力主民眾運動,認為在當時政治環境下,反對黨只能走上街頭、發動民眾抗爭予當局壓力;而以“黨外公政會”為代表的一派則主張議會路線,通過選舉進入體制內來進行改革,雙方路線之爭延續到民進黨成立之後。在這樣情況下,江鵬堅則在雙方之間盡力調合。他認為,民進黨雖然有必要走民眾路線,但所謂民眾路線並不一定是狂飈型的街頭政治,可以在民眾運動中加入親和力,並對整個運動做相當的規劃。
針對黨內派系鬥爭,他充分發揮自身沉穩內斂的個性和圓融的處世原則,與各派系保持等距離,使黨的機器得以正常運作。江鵬堅明確表示,民進黨是反對勢力的聯盟,彼此尊重、說服、包容非常重要,黨內應該儘量淡化派系鬥爭,否則對黨的傳統和發展均無益。
江鵬堅率領民進黨打的一場選戰是當年底的增額“立委”、增額“國代”改選。時值民進黨成立不過2個月,又發生許信良化名偷渡闖關桃園機場的警民嚴重衝突,江鵬堅親臨衝突現場,背頂著警方的高壓水龍頭向民眾發表演說,對外發表聲明,表明民進黨反對暴力的立場,最大限度地化解了一系列暴力衝突事件對民進黨的負面影響,使得民進黨在兩項選舉中取得亮麗的成績:在增額“立委”選舉中,民進黨獲得12席,比1983年的6席增加了一倍,且多位民進黨籍候選人是以最高票當選;在增額“國代”選舉中,民進黨也獲得了11席,比1983年的5席增加一倍。初戰告捷,奠定了民進黨的政治基礎。

追尋政治第二春

江鵬堅曾表示“政治不是我的興趣,而是使命”,因此,雖然卸任黨主席,但政治之路已無法回頭。1989年11月民進黨第三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上,江鵬堅在新潮流系的支持下出馬與黨外大老、“美麗島系”龍頭黃信介競逐黨主席。1992年8月,他參選黨內不分區“立委”,由於沒有派系聲援,也缺乏基層的經營,結果未能擠入安全名單之內,雖然外界大嘆遺憾,江鵬堅卻視之為“這不是個人政治生命的休止符,而是另一個轉折點”;隨即,他接受許信良的邀請出任民進黨秘書長,針對外界對他以創黨主席之尊出任幕僚長的不理解,他卻認為“這是錯誤的觀念,民主政治應建立在平凡人的政治,不是誰必然只合適那一種戰鬥位置的想法”。
江鵬堅一直有意問鼎台北市長,他自認從小生長在台北,辭去秘書長一職也有不滿時任黨主席的許信良與陳水扁的權力交換(許選台灣省長、陳選台北市長)的因素。因此,雖然有黨內兩大政治明星陳水扁、謝長廷的夾殺,1994年6月,江鵬堅仍在登記日最後一天參選黨內提名,希望通過自己的參與“對內刺激民進黨反省,讓外面鞭策民進黨”,雖然後來被迫退選,但其悲壯的形象留給人深刻印象。1995年1月,江鵬堅遞補被開除黨籍的侯海熊出任不分區“立委”,年底他再披戰袍參選第三屆“立委”,仍以高票落選。
選舉一再挫敗難免令人沮喪,但早年家貧造就的堅忍性格、長年練習日本柔道、劍道鑄就的沈穩內斂,江鵬堅依然不放棄對政治使命的追尋,並終迎來政治第二春。1996年9月,江鵬堅和民進黨員葉耀鵬獲提名,參加第二屆“監察委員”補選並當選;1999年2月,又順利連任第三屆“監察委員”。出任“監委”後,江鵬堅為了表明監察機關的中立色彩,立即註銷黨籍、停止一切政黨活動。為了充分發揮“監委”糾舉不法、疏導民怨、提供建言的功能,江鵬堅甫一就任,就立即著手調查當年林義雄母親和女兒被殺血案,後來又接受雷震女兒的陳請,調查當年雷震組黨案件,專事棘手案子,企圖扭轉外界對予“監察院”“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印象。

人物生平

1940年4月25日出生於台灣省台北市大稻埕。祖籍福建省惠安縣。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在校屢獲台大“書卷獎”。
1955年 進入建國中學就讀。
1958年 進入台大法律系就讀。
1964年 通過律師高考,隔年開始執業,並獻身人權工作。
1979年 擔任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之辯護律師。
1983年 競選“立委”,為黨外取得一席增額“立委”的席次。
1986年9月 堅守“一屆立委”的政治承諾,退出年底“中央”民代選舉。
1986年9月28日 協同其他黨外同志籌組民主進步黨
1986年11月 當選民進黨首屆黨主席。
1992年9月 擔任民進黨秘書長一職。參選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排名12,未能擠進不分區名單。
1993年 辭去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長職務。
1994年 與陳水扁謝長廷共同角逐台北市長黨內提名,後退出戰局。
1995年1月1月,遞補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同年,於台北市北區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失利。
1996年8月出任“監察委員”。
1999年連任“監察委員”。
2000年12月15日,病逝台大醫院,享年六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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