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王建罪議

建失臣子道,積久輒蒙不忍,遂謀反逆。所行無道,雖桀紂惡不至於此。天誅所不赦,當以謀反法誅。(《漢書·景十三王傳》:有司請捕誅建,制曰:與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議者皆曰云雲。案《武紀》事在元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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