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起鵬

江起鵬(1864~1953),字傑臣,花山鎮洛場村人。幼家貧而好學,稍長即赴美謀生,在洗衣館、牛肉店做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起鵬
  • 出生地:花山鎮洛場村
  • 出生日期:1864
  • 逝世日期:1953
簡介,生平,平反,

簡介

江起鵬(1864~1953),字傑臣,花山鎮洛場村人。幼家貧而好學,稍長即赴美謀生,在洗衣館、牛肉店做工。後與一位有志學漢語的美國人結識,彼此建立中英語互教互學關係,因而精通英語,並有機會進入大學半工半讀。光緒二十六年(1900)畢業於缽倉(PORTLAND,今譯波特蘭,屬俄勒岡州)理工學院。他是第一個進入美國黃石公園(當時世界最大的公園)參觀的黃種人,曾在那裡刻石留名。

生平

戊戌政變後,梁啓超派其弟啟田赴美宣傳、遊說,爭取海外華僑及美國人士支持保皇活動。他曾給梁啟田當了半年翻譯,後回國又在維新派辦的《商報》當西文記者,常撰文介紹歐美各國政治思想及科學發展動態。光緒二十九年(1903),廣東組建新軍,創辦將弁學堂,他被聘為教習,隨後又在鄧仲元當學長(校長)的黃埔陸軍國小講授物理、機械、數學等課程。他翻譯美國積臣氏著的《電學磁電全書》,呈送廣東提學司鑑定轉呈清廷審定,於宣統元年(1909)獲獎授工科舉人。
民國9年(1920),他受聘於粵軍第一軍第一師(師長鄧仲元)軍官教育班、軍士教導班,講授理化課程。民國34年,他在黃埔軍官學校任課。民國11~13年,他兼任廣東造幣廠技正,並曾兼任花縣民團總局的董事。民國15年,花縣民團鎮壓農民運動,造成“花縣慘案”,他曾介入鎮壓農民運動的活動。
30年代陳濟棠主粵時,他曾任廣東省政府參議,抗戰勝利後回鄉。民國34年(1945)初花縣臨時參議會成立,他被推為參議長。民國35年7月,花縣參議會正式成立,他當選為參議員。他熱心辦教育和公益事業,曾參與興辦廣東省立第一中學(前身為廣雅書院,後改名廣雅中學),任董事,又積極支持集僑資在家鄉創辦美成國小20年代,他曾協助開辦廣州發電廠;30年代初廣花公路籌建,他任籌建委員會主任,領銜向海外僑胞募資合股,共襄其事;抗戰期間此路受破壞,民國35年,他又發起捐資修復通車,並復辦合群汽車公司,任董事長。

平反

土地改革期間,他以“惡霸地主”罪名被扣押,1953年9月14日被處決,終年89歲。經花縣政法部門對此案進行複查,認為原判論罪處刑不當,應予糾正,並於1985年8月10日由花縣人民法院宣布原判屬錯案,予以撤銷。
參考於原‘廣州地方志’和愛花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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