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與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定

2007年12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7〕98號印發《江蘇省與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定》。該《協定》分合作原則、合作機制、合作重點領域3部分。

合作重點領域是:加強重大交通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鼓勵和推動企業間的投資合作;推動科教、文化領域的“強強合作”;促進市場開放融合;積極擴大旅遊合作;進一步增進蘇魯交界地區團結和諧。

通知,協定,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與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定的通知
魯政發〔2007〕9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2007年12月12日至15日,省委書記李建國,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姜大明同志率山東省黨政代表團赴江蘇省學習考察,兩省簽署了《江蘇省與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定》(以下簡稱《協定》)。現將《協定》印發給你們,並就貫徹落實《協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魯蘇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的戰略意義。山東與江蘇地域相鄰,人緣相親,經濟相融,文化相通。長期以來,兩省經濟社會交往密切,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合作基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加快推進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進程,實現共同繁榮,對於促進兩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在國家實施東部沿海率先發展戰略中共同走在前面,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協定》的精神和有關要求,切實把《協定》確定的事項落到實處。
二、省發展改革委作為省政府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的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牽頭組織落實《協定》確定的有關事項,及時調度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的進展情況,積極協調解決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定期向省委、省政府作出專門報告,提出進一步推進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各市、各部門要圍繞《協定》提出的有關合作事項,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計畫,提出工作措施,建立對口合作機制,加強與江蘇省對口部門和相關市的聯繫與交流,定期進行工作銜接,全力推進《協定》涉及本地區、本部門有關事項的落實。各市、各部門要將有關工作情況及時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四、切實加強對實施《協定》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市、各部門要把推進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工作日程,做到思想到位、領導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按照《協定》提出的合作領域和工作要求,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全面完成《協定》確定的任務目標,不斷推動兩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向縱深發展,努力促進山東省與江蘇省共同實現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協定

江蘇省與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定
江蘇山東同處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江蘇北部與山東南部接壤,擁有817公里共同省界。兩省地域相鄰、人緣相親、經濟相融、文化相通,有著特殊的歷史淵源。多年來,在兩省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和積極推動下,雙方友好互信,交往頻繁,各方面交流合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新的發展階段,兩省都面臨著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歷史使命。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適應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推動兩省交流合作,促進兩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努力在國家實施東部沿海率先發展戰略中,共同走在前面,經江蘇省和山東省友好協商,簽署《江蘇省與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定》。
一、合作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尊重企業的主體地位,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
--堅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拓展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
--堅持相互開放、區域一體,消除排他性和歧視性政策,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市場開放。
--堅持互惠互利、平等協作,構築良性互動、競爭有序、互利共贏、共同繁榮的區域發展新格局。
二、合作機制
一是建立兩省經濟社會合作高層協調機制,雙方主要領導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互訪,研究區域合作重大事項,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容,日常工作由雙方省政府經濟合作部門負責。
二是建立兩省有關職能部門對口合作機制,構建互聯互通的信息網路,定期開展考察、會談,相互交流工作和發展經驗,認真落實兩省重大合作事項。
三是建立兩省中介組織、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之間的密切合作機制;鼓勵和支持蘇北、魯南等地區間建立緊密的區域協作機制。
 三、合作重點領域
(一)加強重大交通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為進一步加強兩省與環渤海、長三角經濟區的聯繫,加快省際間通道建設,對列入國家和兩省中長期交通規劃的鐵路、公路、港口等項目,加強聯繫和溝通,實現順暢對接,加快形成區域性的快速便捷、功能完善、互聯互通的立體交通網路和現代物流體系。
1.鐵路。(1)根據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和兩省“十一五”鐵路建設規劃,兩省共同加快推進“黃島-日照-連雲港-鹽城”鐵路項目,形成兩省沿海一條新的鐵路重要通道,帶動沿海港口的快速發展。(2)合作開展“徐州--菏澤”鐵路項目的前期工作研究。
2.公路。(1)進一步加強兩省公路建設規劃、線路走向、建設標準等有關問題的協調與銜接。(2)青州-臨沂-連雲港高速公路是國家高速公路網的規劃項目,要抓緊開工建設,爭取同步建成通車。(3)京滬國道主幹線山東和江蘇段,是國家高速公路網的重要通道,為緩解交通流量過大的矛盾,兩省共同做好擴容研究工作,加強省際間建設方案的協調,積極推進前期工作。(4)濟寧至徐州高速公路是兩省規劃的省際重要通道項目,要抓緊開工建設,爭取同步建成通車。(5)研究提出加快兩省省際幹線公路建設的一攬子計畫,搞好對接,全面加快兩省的交通幹道建設,促進蘇北、魯南地區經濟的交流與發展。
3.港口。江蘇、山東沿海港口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加強兩省港口的合作,對於發展兩省經濟具有重要作用。兩省將按照“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市場運作”的方式,以連雲港和日照港為重點,加強兩省沿海港口發展規劃的協調銜接,引導和鼓勵港口企業通過技術交流、業務合作等方式進行合作,擴大港口腹地,提高港口能力,發展港口經濟,為蘇北、魯南經濟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4.京杭運河。京杭運河是我國南北水上運輸大動脈,是貫通江蘇、山東兩省的內河骨幹航道。兩省將積極配合國家做好京杭運河航運綜合治理髮展建設規劃,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進湖西航道項目前期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在京杭運河規劃、建設、保護和開發等方面,加強溝通與協調,共同打造安全、暢通、綠色、環保的京杭運河水運大通道。
(二)鼓勵和推動企業間的投資合作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為企業之間的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鼓勵兩省企業之間加強交流與合作,共同發展壯大實力。
1.支持兩省優勢企業、優勢資本以投資、參股、聯合、兼併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造和傳統產業改造;支持兩省企業在對方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重組。
2.合理引導區域合作發展方向,圍繞食品加工、裝備製造、高新技術、能源化工等產業互動發展,促進雙方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3.相互提供重要工程、項目建設、產品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協調解決企業合作中重大問題,為雙方企業投資合作提供便利。
4.採用“政府搭橋、企業聯姻”的方式,通過定期組織企業進行互訪考察、商務洽談和舉辦投資洽談會等多種方式,為雙方企業尋找合資合作夥伴,進一步拓寬企業發展空間。
(三)推動科教、文化領域的“強強合作”
充分發揮兩省科技教育發達、文化底蘊深厚的優勢,促進科教資源和人才雙向流動,為兩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1.教育。(1)推動兩地高校優勢教育資源共享,增強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能力,擴大兩地高校在對方省份的招生規模。鼓勵兩地高校進行深度合作,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聯合辦學,交流互聘博導、學術帶頭人、二級學院院長和兼職教授,互派教師講學,互派學生交流學習,積極推行學分互認。推動兩地高校加強教學、科研項目和產學研合作,共同組織學術活動,合作開展課題研究和科研項目。(2)共同推動兩地中高等職業教育,建立跨省區的校校、校企聯合與合作。(3)共同探索中國小課程教材改革,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加強雙方中國小教師、校長之間的相互交流、學習。
2.人才。(1)實現人才資源共享,積極推進專業技術人才的互認和無障礙自由流動,逐步消除限制人才流動的身份、戶籍、社會保障等體制性障礙,完善江蘇(蘇北)和山東(魯南)“10+2”人才流動協作機制,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網互聯,逐步實現人才在兩省域內的合理流動。(2)積極開展多形式、多領域的人才資源培訓合作,整合兩省教育和培訓資源,互設培訓機構,共商培訓計畫與培訓內容,逐步形成適合兩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3.文化。(1)舉辦蘇魯文化藝術節,擴大兩省文化藝術交流。(2)建立信息互通機制,攜手加強文化市場管理。(3)鼓勵兩地間文企聯合,加強文化產業合作。(4)聯手推進“大運河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合作建設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區和運河文化產業帶。(5)相互通報文化工作動態,加強文化體制改革和建設文化強省經驗交流。
4.體育。充分發揮兩省在競技體育、民眾體育以及體育產業等方面的優勢,加強兩省體育交流合作。江蘇省主動介紹成功舉辦第十屆全運會的經驗和做法,山東省積極借鑑,全力辦好第十一屆全運會。
(四)促進市場開放融合
共同清理和廢除妨礙市場開放與合作的規章、條例,提高商貿法規、政策措施、收費標準等方面的透明度,進一步破除行政和區域壁壘,消除生產要素自由流通的各種障礙,改善市場環境,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形成統一開放、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和政策體系。共同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做好淮海經濟區的規劃編制工作,積極推進區域內市場一體化進程。
1.鼓勵支持大型商貿、物流企業跨省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多式聯運等新型業態,促進市場融合,拓展市場空間。對接兩省交界地區物流發展規劃,促進邊界地區商品有序流通和經濟發展。
2.建立糧食、果蔬、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穩定的購銷關係,開闢農產品“綠色通道”,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產銷對接,加強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合作,促進食品安全體系的建立。
3.加強兩省一、二、三產業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制訂的合作與地方標準相互轉化及企業標準互認,相互認可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數據、報告和結果,推動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專家庫資源共享,促進兩省商品自由流通和服務貿易的交流合作。加強信用一體化建設,實現兩省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打破信用信息的地域和部門限制。加強兩地名牌產品合作互認,落實異地保護。
4.加強兩省重點專業批發市場的聯繫與合作,鼓勵兩省企業與專業市場之間建立更緊密的產、供、銷合作關係。強化兩省技術交易和人力資源市場的合作交流,及時發布技術和勞動力供求信息,加快成熟和先進適用技術成果的推廣套用,推動勞動力雙向輸出、輸入。
5.蘇魯雙方積極參加對方舉辦的經貿洽談、招商引資、名優特產展銷等活動。鼓勵和引導雙方各類商會、行業協會等經濟組織加強交流與合作。
(五)積極擴大旅遊合作
積極探討旅遊合作機制,圍繞旅遊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在規劃編制、資源整合、市場開發、旅遊標準化、行業管理、人才培養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協調,交流經驗,推動兩地旅遊產業的共同發展。
1.以“大運河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為契機,通過編制大運河保護規劃,共同對外宣傳、推廣。積極爭取國家旅遊局的支持,聯合編制運河旅遊規劃,共同打造運河旅遊精品線路。
2.以市場為導向,突出區域特色,發揮各地資源和區位優勢,研究制定區域旅遊發展戰略和市場開發策略,共同設計旅遊產品,互為客源地、互為目的地,實現共贏。聯合開發國內外旅遊市場。
3.逐步建立統一的旅遊信息服務體系,實現區域內旅遊網路相互連結,構建覆蓋兩省的一體化旅遊電子商務平台,促進兩省主要旅遊諮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之間的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為旅客旅行提供便利。
4.大力推進旅遊便利化服務,倡導無障礙旅遊。相互對跨省旅遊實行屬地待遇,構建旅遊“綠色通道”。
(六)進一步增進蘇魯交界地區團結和諧
指導、協調兩省交界地區幹部民眾共同構建安定團結、和諧相處、文明繁榮的蘇魯交界地帶。
江蘇省 山東省
簽字:趙克志 簽字:王軍民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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