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提升蘇北共建園區建設發展水平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蘇北全面小康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四化聯動、開放帶動為重點加快蘇北振興,促進蘇北地區產業發展轉型升級,現就提升蘇北共建園區建設發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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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提升蘇北共建園區建設發展水平的意見
  • 發布地區:江蘇省
  • 發布時間:201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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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蘇北全面小康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四化聯動、開放帶動為重點加快蘇北振興,促進蘇北地區產業發展轉型升級,現就提升蘇北共建園區建設發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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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共建園區建設發展水平的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推進南北共建園區建設,是省委、省政府支持蘇北發展的重大政策創新。近幾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整合優質資源,配備骨幹力量,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規格推動南北共建園區建設。蘇北開發區主動接受蘇南產業轉移和輻射帶動,學習借鑑蘇南開發區發展模式和管理經驗,充分利用蘇南在招商引資、資本和人才等方面的優勢,有效推進了園區建設。蘇南開發區通過南北共建,加快產業轉移,拓展發展空間,推動轉型升級,提升了競爭力。當前,在全省增速換擋、轉型升級、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常態下,蘇北發展進入了轉變發展方式、加快轉型升級的新階段,面臨著新形勢、新機遇、新挑戰,迫切需要進一步提升共建園區建設發展水平,使其成為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平台、合作共贏的重要典範和轉型發展的重要增長極,引領和帶動蘇北發展整體水平提升。
(二)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蘇北全面小康建設的部署要求,緊緊把握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堅持園區建設科技化、信息化、集約化、生態化“四化同步”,推動共建園區創新發展、高效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努力將共建園區建設成為蘇北地區經濟國際化新高地、新型工業化引領區、科學發展示範區和創新發展核心區,打造共建園區“升級版”,走出科學發展新路徑,推動當地經濟提質增效、發展振興。
(三)目標任務。到2020年,蘇北共建園區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主要經濟指標增速超過全省開發區平均水平,對蘇北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園區“四化”水平顯著提升,投資環境較為完善,培育形成一批產業鏈條相對完整、配套協作緊密、競爭優勢明顯的新興產業集群。
園區科技創新能力增強。建有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蘇北共建園區達到70%,共建園區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年均增長不低於30%。
園區信息化水平提升。蘇北共建園區建成省級工業化和信息化“兩化”融合示範區或實驗區達到35%,網際網路經濟發展良好,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平台開展生產管理和行銷等創新水平明顯提升。
園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提高。蘇北共建園區工業用地固定資產投入不低於每畝280萬元,工業用地稅收每畝不低於15萬元,工業用地綜合容積率不低於0.8。
園區生態環境管理改善。蘇北共建園區建設項目全部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率(含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清潔能源使用率、危險廢物處理率)達到100%,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和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均不超過每萬元1公斤。
二、提升共建園區建設發展層次
(四)發揮規劃先導作用。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更加開放的意識、寬廣的視野、超前的眼光,修訂園區概念性規劃、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按照國家、省新型城鎮化的要求,以效益、能耗、生態約束標準管理工業項目引進,促進新興業態的形成和發展,提高集約化建設水平。最佳化園區空間布局,依據城市規劃實施園區的各項建設,實現產城融合發展。加強對共建園區產業發展規劃的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分園施策,合理確定發展重點,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先導產業和支柱產業。加強與所在開發區規劃的銜接和協調,使共建園區與其所在地開發區形成優勢互補、協調發展格局,建立攜手招商、聯動開發的協同機制。
(五)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堅持新型工業化方向,加快推進產業升級。著力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集中力量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軟體等優勢產業,努力形成高新技術產業群。積極跟蹤世界製造業發展新趨勢,培育新興產業,促進產業升級換代。廣泛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形成新的競爭優勢。
(六)加快壯大現代服務業。在發展提升傳統服務業的同時,著力促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園區建設配套物流倉儲、研發設計、信息服務、技術檢測等服務平台,積極發展金融、物流、科技研發、商務服務、信息諮詢等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技術服務、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服務等市場。大力發展服務外包產業,加快建設服務外包基地,支持有條件的園區申報服務外包示範區。
三、提高共建園區科技化水平
(七)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企業競爭力為目標,圍繞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壯大現代服務業和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著力培養造就一支適應園區發展要求的高素質技能人才隊伍。以緊缺型技能人才為重點,完善政府補貼緊缺型高級技師和技師培養政策,健全以企業行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的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實施“職業培訓助推產業發展計畫”,加強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建設。支持共建園區依託大型骨幹企業和職業院校,創建示範性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市級公共實訓基地和專項實訓基地。以引進培養領軍型高技能人才團隊為重點,實施以企業為主體、項目為載體的省、市、縣三級政府協同資助的高技能人才引進和海外培訓計畫。共建園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優先享受省級高層次人才扶持政策。
(八)加快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支持園區依託現有基礎和優勢產業,設立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機構、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提高科技企業孵化器運行質量,擴大孵化器規模。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等,加強對共建園區孵化器的支持。
(九)完善創新資源聚集機制。著力抓好高技術項目招商工作,依託項目集聚共建園區創新資源。加大專利引進、開發、利用力度,通過引進跨國公司研發機構,開展合作研發、購買專利等方式,積極促進國際國內創新資源集聚整合。強化產、學、研合作,增強集成創新、聯動創新能力。完善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重點環節的人才工作機制,形成各類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能發展的社會環境。
四、夯實共建園區信息化基礎
(十)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將信息化建設作為突破口,把現代信息技術套用到園區規劃建設、管理運行、生產生活等各個方面,拓展信息化建設和套用範圍,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提升園區建設發展水平。加大光纖寬頻、3G/4G、WiFi等現代信息基礎網路建設力度,引導和鼓勵相關企事業單位建設園區公共信息服務平台,為園區產業發展提供支撐。
(十一)大力發展信息服務業。提高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在園區經濟中的比重,促進信息技術、信息產業、信息戰略資源與生產、流通、交換、消費等環節的融合,構建信息化套用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管理創新等提供服務。提升製造業產業層次,推進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中的套用,提高設計研發信息化、生產裝備數位化和生產過程智慧型化水平,推進企業經營管理和商業模式網路化。
五、提高共建園區集約化程度
(十二)打造園區特色產業。強化特色開發、錯位發展,園區之間加強資源互通、優勢互補、功能整合,促進同類或相互關聯企業集聚,協同推進各類園區的整體發展,達到園區布局最最佳化、區域效益最大化。各共建園區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確定招商引資重點,大力發展已形成的優勢產業,積極培育新興產業。把產業聚集與發展名企、塑造名牌結合起來,把做大特色產業、做強主導產業與培植龍頭企業結合起來,形成園區整體優勢,提高產業競爭力。
(十三)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成效。全面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探索節約集約用地新機制。鼓勵採用節約集約用地新技術、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產出效益。積極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最佳化調整園區土地利用結構,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提升工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鼓勵和引導中小微企業向高標準廠房集中。
六、提升共建園區生態化水平
(十四)最佳化提高項目生態化水平。加強對入園項目的環境影響、能源資源消耗、技術水平、投入產出率、建築容積率、帶動作用和發展潛力等綜合評估,提高項目入園條件和標準,嚴把項目環保準入門檻。堅決杜絕發展國家明令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積極引進投資強度大、占地面積小、技術含量高、產業關聯緊密的項目。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調整淘汰技術工藝落後、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缺乏競爭力的企業,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提高園區產業發展層次。
(十五)加速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行業先進生產工藝、技術,推進現有工藝和技術裝備改造升級,提升重點產業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根據產業組合方式,圍繞產業市場關聯度、資源關聯度和生態化技術關聯度,構建企業內部小循環、產業之間中循環、園區之間大循環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大力引進產品代謝、廢物代謝類項目,打造循環經濟生態產業鏈,降低原材料消耗、減少廢物的產生和排放,加強尾水再生利用,推進固廢環保產業園建設,積極試點低影響開發模式,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園區全面使用清潔能源,引導和推動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
(十六)加強園區生態環境建設。強化環境保護,實現綠色發展,保持共建園區可持續發展。落實各類綠化與防護隔離帶建設規劃,健全完善園區污水集中處理、清潔能源使用、固體廢物處理等各項環保基礎設施,提高運行管理水平。著力控制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加強園區環境管理,督促區內企業嚴格執行環評“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等環保法律制度。
七、加大共建園區政策支持力度
(十七)推動園區提檔升級。最佳化園區布局,推動有條件的園區實行提檔升級,破解發展空間制約。園區提檔升級應貫徹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在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以及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適當擴大共建園區建設範圍。建設成效顯著、產業基礎好及所在市、縣(市、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位於蘇北前列的共建園區,符合條件的,可按程式申請籌建省級以上開發區或高新區。在推動園區提檔升級的同時,支持各地通過優勝劣汰、最佳化整合等途徑,提升當地共建園區整體發展水平。
(十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共建園區相關優惠政策,將園區新增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省及省以下全返政策執行期延長到2020年。繼續執行共建園區年度考核評價獎勵,對年度考核排名前10位的園區各獎勵1500萬元,並給予增加不超過2億元的調度資金。對年度考核排名前11位到前一半的園區各獎勵1000萬元。鼓勵共建園區特色發展,對年度排名前10位的特色共建園區各獎勵500萬元,此項獎勵不重複享受。上述各項支持資金要專項用於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以及產業發展引導,促進園區滾動發展。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節能政策、環保政策的共建園區,暫停享受各項財政支持政策。
(十九)推動重大產業項目落戶園區。為進一步推動南北產業轉移,促進蘇南及省外重大產業項目轉移落戶共建園區,省蘇北辦會同省有關部門,每年從共建園區中遴選一批體量較大、科技含量較高、引領帶動能力較強的龍頭型南北產業轉移項目予以重點推進,在建設用地、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金融等方面加大協調支持力度。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著力破解園區融資問題,積極拓展共建園區融資渠道。採取增資、擴股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共建園區建設。將蘇南合作方品牌、信譽和融資能力向蘇北延伸,鼓勵蘇南合作方開發區融資平台為共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融資擔保。鼓勵省內金融機構加大對共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產業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加強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創新,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難題。
(二十一)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最佳化共建園區管理體制,採用更加靈活、有效的方式,吸收有資本、有意願、有能力的大型企業、科研院所、金融機構參與合作共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增強園區的市場吸引力,提高園區綜合競爭力。探索建立園區合作利益共享機制,實現南北優勢互補、各得其所、共同發展。在園區投資開發公司中,各方主體投入園區的資金以股權方式投入,實行公司化運營管理,公司創造的淨利潤由各方按投資比例進行分成,園區內產生的稅費收入可按雙方協商的比例在各地間進行分配。
(二十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蘇北各地要重視和加強共建園區人才工作,將其作為本地後備幹部的重要培養基地。蘇南合作方要加大對共建園區項目、資金、人才支持力度,加強組織領導,選派素質好、業務強的幹部到共建園區任職,要達到5人以上的標準。蘇南派駐共建園區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享受派出地區扶貧工作隊員待遇。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畫及其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共建園區。完善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引進機制,鼓勵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通過兼職、掛職、參與項目合作等方式,幫助共建園區創辦企業。原單位、科技人員和共建園區簽訂三方協定,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服務期限;協定服務期滿,三方自願,可以續簽協定。對服務期滿後表現優秀的科技人員,原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在晉升崗位等級方面予以適當傾斜。支持蘇北地區通過南北共建園區,柔性引進蘇南地區的人才和智力資源。繼續開展蘇北創業領軍人才評選活動,加大對共建園區創業領軍人才的支持。
八、加強共建園區組織協調
(二十三)強化組織領導。省蘇北發展協調小組負責共建園區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共建園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日常工作由省蘇北辦負責。省商務廳負責共建園區的業務管理。南北合作雙方要切實加強對園區的領導和管理,加大實質性合作力度,確保園區機構職能健全,建立定期工作制度,定期實地檢查指導,定期聯合會晤,及時研究解決共建園區發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十四)強化協調服務。省級機關各部門要加強對共建園區的支持、指導和服務,把鼓勵和引導共建園區作為加快蘇北振興的工作重點,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切實幫助解決規劃、用地、融資、項目審批、基礎設施建設、能源保障、人才和技術支撐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大力支持和促進共建園區建設發展。
(二十五)強化合作共建。蘇南地區要將南北共建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列入中長期規劃加以推進,在資金、人才、項目等方面持續給予支持,並將南北共建工作列入當地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定期進行跟蹤管理和督促檢查。蘇北地區要積極對接、主動策應,關心支持合作方派駐人員,幫助研究解決園區共建中的問題。
(二十六)強化考核評價。修訂完善現行共建園區考核評價辦法,根據共建雙方合作模式實行分類考核,形成園區建設綜合排名,同時為鼓勵園區特色化發展,設定單項考核,形成園區單項考核排名。以考核評價來促提升、促轉型。對推進共建園區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合作方,給予通報表揚,對個人給予獎勵,對園區所在市、縣(市、區)給予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考核加分,對蘇南開發區給予年度綜合考核加分。對成效較差、工作落後的共建園區及其合作方,給予通報批評。
經省政府批准的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薄弱地區南北共建園區參照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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