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

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

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是由校學工處領導,受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直接指導的全校性學生自我教育組織的學生組織。以“助人自助,攜手成長”為口號,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帶領他們了解心理健康知識,培養心理健康意識,解決心理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
  • 成立時間:1997
  • 部門數量:8
  • 組織級別:校級組織
總則:
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
第一條 大學生髮展協會是由校學生工作處領導的,受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直接指導的全校性學生自我教育組織,簡稱“發展協會”。它主要開展大學生成才發展教育活動,宣傳大學生心理、個性、發展、素質等知識,增強大學生適應新時代要求的身心素質,提高大學生整體發展水平,充分發揮學校在大學生成才發展方面的引導、促進作用。同時,發展協會作為對成才發展方面有興趣和特長的學生的組織,也是培養和鍛鍊具有基本發展諮詢、訓練能力和良好身心素質人才的第二課堂。
第二條 發展協會以開展各類心理、個性、發展、素質訓練活動或宣傳講座等,輔以其他宣傳渠道深入校園生活,深入大學生群體。
組織:
第三條 根據大學生髮展協會的管理需要,在發展協會內部設立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同時下設辦公室、策劃部、丁香花、外聯部、網路部、信息站、宣傳部和組織部。各部分別由部長組織管理。主席由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定或發展協會內部民主推選產生。副主席及各部部長由主席提名後,由學生工作處心理發展諮詢中心予以考核認定。
第四條 協會內部實行權利下放和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制:
1、主席 負責整個組織的日常事務的領導和年度工作規劃,按照協會發展需求及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發展目標,制定工作計畫,明確各部職能,協調並協助各部工作.同時還必須重視發展協會歷史發展檔案資料的整理和收集,重視制度建設和組織建設,重視對外聯絡交流工作,對發展協會的穩定和健康發展負有首要責任。
2、副主席 負責協助主席完成上述具體事務的處理。
3、辦公室 辦公室作為協會日常工作的統籌核心,負責處理協會內部日常事務、會員管理、活動材料整理、宣傳報導、對外交流以及由主席指派的其他具體工作。
4、策劃部 負責協會內部常規團體活動、訓練的策劃、實施,通過豐富多彩的方式方法,宣傳發展協會,加強協會內部成員團結。
5、丁香花 負責向全校師生徵集稿件,並負責校內雜誌期刊《丁香花》的編輯與出版。
6、外聯部 負責協會與其它兄弟院校的社團及組織的聯繫以及籌措協會活動資金。作為協會的視窗,起著至關重要的橋樑作用。。
7、網路部 負責協會微信、QQ等網路自媒體新聞的更新,擴大協會在虛擬媒體上的影響力。
8、信息站 負責聯繫各個學院的心委,發布相關活動信息,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的即時性,準確性,是協會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9、宣傳部 負責協會活動通知、海報、宣傳板製作,以及創作公益宣傳,塑造整體形象。
10、組織部 負責協會中心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日常打掃衛生以及協會中心外借時的設備調試、場地布置工作;負責準備各項活動所需物資、場地租賃,安排好活動秩序,保障活動的正常進行。組織團隊建設,負責發協成員內部培訓等活動及平時日常活動的策劃及部分準備工作。
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
協會:
1、對成才發展、心理發展知識有興趣或有專長,具備一定基本知識。
2、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的原則和方法看問題。
3、擁有優良的個性心理品格,要自強、自信、自立,富有愛心和耐心,有創新精神,對工作有責任心和熱情,為組織的共同目標不懈奮鬥。
4、非正式報名時期新成員加入必須得到由發展協會主席、副主席和九名普通會員組成的小組的多數同意。
第十條 發展協會會員在會內享有以下權利:
1、會員有優先借閱內部書籍的權利。
2、會員有對內部活動組織、策劃、監督、批評,向各部負責人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有向主席申請退會的權利。
4、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一條 發協會員在會內負有以下義務:
1、會員有遵守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2、會員有積極參與協會團體會議、活動,認真出勤的義務。
3、會員有認真學習相關知識、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的義
4、會員有參加發展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宣傳和推廣本協會的義務。
第十二條“發展協會準會員”和發展協會會員擁有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的其它權利和義務,另需承擔指定的考驗工作任務,對協會的工作要積極參與、討論、監督、建議和批評。
第十三條 發展協會會員可以以個人名義加入我校其他組織或社團,但當署名為“大學生髮展協會會員”之稱時,其行為必須受大學生心理發展協會的約束和管理。
第十四條 任何會員不得從事有損校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發展協會的形象和聲譽活動。
第十五條 發展協會會員違反以下任何一條者,將受到協會內嚴重警告或除名。
1、對會內事務漠不關心,無故缺席協會的會議、不參加組織的活動每學期累計達3次,給予警告;累計達5次,給予通報除名。
2、不遵守工作的職業道德,不履行發展協會會員的義務,以消極的態度對待協會工作,視情節給以予警告或除名。
3、未向主席提出正式書面申請而自由退會,給予通報除名。
4、嚴重違反發展協會內部紀律,或違反校規校紀,做有損於發展協會會員形象的事,視情節給予警告或除名。
第十六條 除名後的會員將收回相關證件,並且無權使用發協會員的身份。
第十七條 發展協會每學期舉辦評選“優秀發展協會會員”活動一次。優秀發展協會會員心須經過協會內的民主評議產生。優秀發展協會會員將獲得一定的獎勵,並頒發證書,同時發文表彰。
附則:
江蘇師範大學大學生髮展協會
第十八條 發展協會的經費主要由校學工處提供,但是發展協會有權利以合法渠道籌集資金。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施行,由校學生工作處心理健康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發展協會總負責人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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