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旅遊局

江山市旅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山市旅遊局
(一)貫徹執行落實國家、省、衢州市和我市關於發展風景旅遊業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編制和實施全市風景旅遊事業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並監督實施;承擔我市風景旅遊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具體起草工作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世界自然遺產地江郎山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和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和規劃,指導各類旅遊資源、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審核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一書兩證”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創建工作;負責對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實施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對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實施和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負責全市旅遊基本建設的初審。
(三)積極培育開發旅遊市場,研究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年度旅遊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
(四)負責編制申報全市風景旅遊發展資金的投資計畫;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工作;配合市財政局做好風景旅遊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審核和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綜合管理;擬定旅遊行業管理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星級旅遊飯店、旅遊星級餐館、A級景區的評定、推薦工作,並實施日常管理;承擔設立旅行社的申報工作;負責導遊的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市鄉村旅遊工作,會同農辦開展農家樂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諮詢工作。
(六)指導各類旅遊企業發展,完善旅遊經營管理體制;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經營和服務行為。
(七)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風景旅遊的人才資源的開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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