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刺史陳公墓志銘

《汝州刺史陳公墓志銘》是唐代穆員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汝州刺史陳公墓志銘
  • 出處:《全唐文》
  • 作者:穆員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汝州刺史陳公墓志銘
唐貞元五年秋七月,汝州防禦使汝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東都畿汝州都防禦左軍兵馬靜戎郡王陳公疽發首。己酉,命牙門將鮮于侍進奉書告辭元戎尚書安平公,以受恩忘死非其死恨。又命嘗同百戰之將王進達等十餘人,以忠藎王事為別。又命嗣子少英,以孝敬繼夫人為誡。庚戌,歸於私第。辛亥薨。八月,孤少英與家老故吏及龜筮謀得宅光於州東石樓山之陽。辛酉葬。
公諱利貞,范陽人。祿山之亂,始自平盧越海歸國,累建戎效。從太尉臨淮王光弼軍於河南,寇攻雎陽垂陷,太尉常遣心腹爪牙之師郝廷玉合諸侯之眾趨之。公輒以輕騎赴如林之旅,入其腹,出其背,如飆如星。庭玉奇公之才,謂已不逮,拔於行間,以其子妻之,繩於臨淮,列為重將。其後庭玉入備宿衛,出鎮河隴,公實從之。凡十遷大將軍太常卿太子賓客特進開府靜戎郡王,至御史中丞隴右都知兵馬使。其所置者,皆如釋宋之事。希烈之亂,詔以哥舒曜為汝洛節制,俾公之前隊佐之。軍次汝墳,不終日城拔。又以次襄郟,寇軍大至,公以馬步五百當強寇萬人,立為奇兵,橫擊其右,凶黨退卻,數月不前。襄城守拒有備,由此效也。希烈自統豺狼之眾,至而圍合,矢石雨下,晝夜不息,外築埇道,與城相屬。公登陴捍敵,身均士卒,勞則先之,逸則後之。凡不櫛不沐非以我事當見戎帥不下城者七十餘日。戎帥蒼皇自拔,亂不能遏。叛將庭芝謀害之者數四,陰為之制,使不得發。俄而朱泚以關中僭逆,凡幽薊河隴之卒嘗隸於泚,千里之外應之。公與庭芝所統,皆泚之舊也,庭芝果以其眾作亂。公之麾下亦帶甲而從之,中宵難作,公仗劍當轅門而立,呼曰:“如有過此門者,當殺我而後過。”由是其眾定,而庭芝逸,故有專城之拜。其為州也,奉上以不違,撫下以不擾,是以廉使盡其政,疲人安其理。
春秋五十有八,前後歷官二十二,封爵四,從戎許國,垂四十年。不須臾忘忠敬之心,不一日蹈污染之跡。起鼓鞞之下,登諸侯亞相,與茂勛寵祿,相與終始,可不謂之大丈夫之致乎!安平公出涕之外,復有餘慟。將吏等遑遑相吊,往往如在。前夫人早夭。後夫人隴西辛氏,實大原節度相國金城王之女,髽首類血,以庀喪具。長子少英、幼子壬癸,永懷陵谷,見托為銘。其詞曰:
蒼蒼平原,鬱郁高墳。下有泉戶,永閉虎臣。豈伊虎臣,亦曰賢守。勒銘貞石,示千古後。

作者簡介

穆員,字與值,行六,唐德宗前後在世,生卒年不詳。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人。與兄贊、質,弟賞,俱名當時。德宗建中二年(781)為東都留守鄭叔則幕客。官至檢校屯田員外郎,約於貞元十九年(803)後卒。員善古文。見許孟容《穆員集序》、韓愈《祭穆員外文》、《舊唐書》一五五、《新唐書》一六三《穆寧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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