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 機構職能: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
  • 地址:汕頭市迎賓路9號
  • 郵編:515041
機構職能,領導成員,

機構職能

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
(一)
(二)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訂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和評估工作,根據《食品安全法》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三)負責對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和藥品包裝材料的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藥物濫用的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五)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的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簡稱特殊藥品)。
(七)監測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廣告。
(八)組織開展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抽驗;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實驗、臨床試驗和檢驗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汕頭市迎賓路9號
郵編:515041
部門職能:
辦公室(財務裝備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統計,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督察督辦、安全等工作;負責科技與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機關和直屬單位裝備規劃、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收支預算、決算、政府採購、內部審計、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對本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事前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
食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凋查、監測和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相關工作。
保健食品監管科
監督國家保健食品標準的執行;承擔保健食品標準的有關監管工作;監督保健食品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監測保健食品廣告。
化妝品監管科
監督國家化妝品標準的執行;承擔化妝品標準的有關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相關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工作。
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國家藥品標準的執行;承擔藥品標準的有關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臨床試驗、藥物非臨床研究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特殊藥品;監督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的實施;監督藥品包裝材料的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執行;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藥物濫用的資料收集、上報工作;指導本地區食品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藥品流通監管科
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監管中藥材專業市場;監測藥品廣告。
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承擔醫療器械標準的有關監管工作;監督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承擔醫療器械註冊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監測醫療器械廣告。
人事科(與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群工作。
稽查分局
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監督抽驗工作;協調開展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稽查執法工作。
直屬機構:
澄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領導:馬康生
潮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領導:蔡建忠
潮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領導:李元正
南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領導:賴喜木
各區(縣)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和評估工作。
(三)依法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和藥品包裝材料的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藥物濫用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
(五)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的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及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簡稱特殊藥品)。
(七)監測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廣告。
(八)組織開展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抽驗,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組織實施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應急處置、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行政機構: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分局職能
負責中心城區消費環節食品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中心城區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中心城區消費環節食品的監督抽驗、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汕頭市藥品檢驗所職能:
汕頭市藥品檢驗所是由汕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法定非營利性藥品檢驗機構,隸屬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具法人資格的獨立第三方檢驗機構,承擔汕頭市的藥品、化妝品監督檢驗、委託檢驗等工作,業務範圍包括中藥、化學藥品、抗生素藥品、生化藥品、部分一次性醫療器具和藥包材料、廠房空氣潔淨度、化妝品微生物和部分理化項目的檢驗。
主要領導:彭繼烽

領導成員

陳開成: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黃 勇: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科、保健食品監管科、化妝品監管科工作。
林偉忠: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藥品安全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工作;聯繫直屬單位汕頭市藥品檢驗所。
鄭則儒: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藥品流通監管科、稽查分局工作。
郭蘭躍: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黨群工作;食品安全監管科、直屬分局工作。
劉友賢: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分管辦公室工作。
魯麗佳:副調研員
分管培訓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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