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環保[300187]

所屬板塊,經營範圍,重大項目-中標1億元改造項目,環保節能服務商,首發募投項目,脫硫技術領域,火電脫硝領域,重金屬治理分子鍵合技術,簽訂逾2億元環保項目契約,重大契約-中標關聯方約2億環保項目,簽訂移交項目協定書,定向增發-補充流動資金,簽訂契約環境服務協定,股東增持,契約能源管理EMC,設立江西永清,合資設立永清天易,設立永清藥劑,超募資金,自願鎖定承諾,追加承諾,設立永清愛能森新能源,

所屬板塊

基金重倉板塊,創業板板塊,節能環保板塊,深成500板塊,證金持股板塊,PPP模式板塊,環保工程板塊,美麗中國板塊,湖南板塊,社保重倉板塊,PM2.5板塊。

經營範圍

大氣污染防治、新能源發電、火力發電、污染修復和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的諮詢、設計、總承包服務及投資業務,工程相關的設備銷售;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清潔服務及垃圾清運;環保藥劑(不含危險化學品)研發,生產銷售;環保產品相關諮詢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重大項目-中標1億元改造項目

2015年6月1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近日中標太鋼不鏽鋼(000825)太鋼能源動力總廠2×300MW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項目,中標金額為10485.23萬元,占公司2014年度營業收入的11.64%。該項目採用EPC模式,工期預計130天,項目最終簽約及執行將對公司2015年度業績產生積極影響。該事項屬公司日常經營事項,不會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環保節能服務商

公司主要為火電、鋼鐵、有色、造紙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提供除污和節能服務;除污方面,公司提供煙氣處理系統解決方案,以脫硫為主(包括火電脫硫、鋼鐵燒結脫硫、有色脫硫等),同時向脫硝、除塵領域拓展。節能方面,公司提供熱電聯產、餘熱發電等環保熱電方面的總承包和設計服務。在火電脫硫領域,以累計投運裝機容量計算,公司2009年排名第十五位。以新增投運容量計算,公司2009年排名第九位。在鋼鐵燒結脫硫領域,以燒結機面積計算,公司2009年在建工程量排名第一。

首發募投項目

本次募集資金中,5958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進度0.00%),1億元用於補充公司總承包業務流動資金項目(2.08%),其餘補充營運資金;研發中心項目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主要用於大氣污染治理、環保熱電等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推廣套用;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執行一個工程總承包契約需要補充的流動資金大約占契約額的20%左右。預計未來三年,公司每年執行的煙氣脫硫、脫硝、熱電聯產和餘熱發電契約約6億元,年需流動資金約1.2億元,除公司自有資金2000萬元,其缺口1億元需要通過IPO上市融資予以補充。

脫硫技術領域

公司鋼鐵燒結煙氣脫硫採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空塔噴淋技術屬公司首創,相對於其他脫硫技術,運行成本方面具有顯著優勢,濕法每噸的運行成本只有4-5元,而乾法則是7-8元。公司在湘鋼先後開展了兩台360m2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並取得了滿意的投運業績,按燒結機面積統計的脫硫業績,公司2009年已經在行業內排名並列第一位。在有色脫硫領域,公司在國內首家將鈉鹼法煙氣脫硫實現工程套用,相關技術(一種循環吸收廢氣中二氧化硫製取無水亞硫酸鈉的方法)已經獲得國家發明專利。

火電脫硝領域

目前國內主流的脫硝技術是“低氮燃燒+SCR法”,公司從2007年就開始研究SCR脫硝技術,並在2009年通過湖南省科技鑑定,是國內擁有脫硝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少數企業之一。公司通過招投標承接了攸縣電廠2×600MW煙氣脫硝工程(已進入實施階段),預計2012年中期可以正式運營,並在6月份已經參與了兩項脫硝契約投標,在安徽、河北、廣東等省還有脫硝項目尚在商談中。此外,公司與長沙理工大學合作研發的催化劑前端煙氣與氨均混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相關技術已獲得國家發明專利。

重金屬治理分子鍵合技術

2011年6月,公司擬用超募資金935萬元合作增資永清盛世,持股比例由45%增至58%。永清盛世擁有先進重金屬污染修復技術—分子鍵合技術,其專利性獲得國內外權威部門的認證,且該項技術有多項成功案例證明可以令土壤及其它介質中各種重金屬的危害遠遠低於環保要求。可以永久性修復重金屬污染的技術,具有高效率、易操作、低成本的特點。本次增資完成後,預計永清盛世當年簽署重金屬污染環境修複合同3億元,實現銷售收入1億元,實現淨利潤2000萬元以上。(永清盛世2010年度淨利潤為-237.04萬元)

簽訂逾2億元環保項目契約

2015年5月6日公告稱,公司近日與湖南創御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邵陽市“洋溪溝、龍鬚溝”兩溝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總承包契約》,契約暫定總價為2.0457億元,約占公司2014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22.71%,項目預計將對公司2015年度及以後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產生積極影響。

重大契約-中標關聯方約2億環保項目

2015年3月4日公告稱,公司近日參與了邵陽市“洋溪溝、龍鬚溝”兩溝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工程的公開招標,根據中標結果公示,公司被確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根據初步投標結果,項目涉及金額約2億元,約占公司2013年度營業收入的31%。項目自承包契約簽訂起至工程全部完工總計7個月。

簽訂移交項目協定書

2013年3月,公司與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簽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運營移交項目協定書。約定在特許期26年期間內,按協定內容對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設計、建設、經營和移交,並在特許經營期內擁有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運營及收益權。此項目是公司在新余市試點開展契約環境服務所取得的重要進展,有利於公司繼續探索和完善契約環境服務模式。

定向增發-補充流動資金

2014年8月20日發布定增預案,公司擬向非公開發行不超過6427.18萬股,發行價格為25.7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6.5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公司稱,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緊緊圍繞公司主業展開,有利於增強公司在大氣治理、重金屬污染治理、環保熱電等領域的技術研發、項目承攬和項目全流程服務能力,踐行公司成為國內領先綜合環境服務提供商的戰略規劃。

簽訂契約環境服務協定

2013年2月,公司與懷化市人民政府簽訂契約環境服務協定,將為提高懷化市區域環境質量,建設經濟繁榮、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美麗懷化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此次與懷化市人民政府簽訂契約環境服務協定,有利於公司業務在當地的開展,有利於公司技術及品牌的推廣。

股東增持

2014年5月,公司控股股東永清集團於5月7日至5月12日期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合計增持了公司的股份180.1772萬股,占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0.90%。本次增持計畫完成後,永清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量12188.01萬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60.84%。同時,永清集團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契約能源管理EMC

2011年4月,公司擬用超募資金6000萬元投建“新余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燒結廠燒結餘熱利用契約能源管理項目”並負責運營。公司以契約能源管理EMC模式承包該項目,即由公司自己出資完成建設工作,並與新余鋼鐵在8年收益分享期內,按一定比例分享發電收益。項目總投資約11793萬元,建設期1年,項目年供電量15192.39×104千瓦,共享器年均利潤總額1697.3萬元。

設立江西永清

2012年4月,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5000萬元投資成立全資子公司江西永清環保有限責任公司,新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主要經營高污染工業企業煙氣排放的綜合治理,餘熱發電等節能項目的整體建設和運營,環境諮詢業務等。本次與江西新余政府的合作則成為拓展省外市場的第一步,公司希望藉此契機,逐步挖掘江西環境服務市場的潛力。

合資設立永清天易

2012年9月,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510萬元人民幣與湖南天易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株洲永清天易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永清天易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營業範圍為環境治理。永清天易將主要負責株洲市天元區重金屬污染土壤綜合治理曹石片區和王家坪片區工程項目的實施。根據株洲市天元區重金屬污染土壤綜合治理曹石片區和王家坪片區工程所需修復土壤面積進行估算,預計該項目公司未來3年累計可實現營業收入約2億元人民幣,營業利潤1,600萬元人民幣,稅後利潤1,200萬元人民幣。該項目可為公司創造投資收益612萬元人民幣,年均投資收益率達40%。重金屬土壤修復為公司目前業務發展重點之一,通過實施該項目,可以加強與株洲市人民政府的交流與合作,提升公司在株洲地區乃至湖南省的品牌形象,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促進公司重金屬修復業務的發展。

設立永清藥劑

2012年8月,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投資成立全資子公司湖南永清環保藥劑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粉末穩定化藥劑和液體穩定化藥劑的生產。預計未來5年該項目可實現營業收入總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年均營業收入3,000萬元人民幣,淨利潤總額達3,000餘萬元人民幣,年均淨利潤600餘萬元人民幣,年均投資收益率達20%,經濟效益良好。永清藥劑的設立將完善公司產業鏈,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提高盈利水平。

超募資金

公司首發募集資金淨額為61352.57萬元,超募資金為45394.57萬元。截止2011年6月1日已確定計畫金額6935萬元,尚未確定計畫38459.57萬元。

自願鎖定承諾

控股股東永清集團、股東歐陽玉元、實際控制人劉正軍及其母親尹翠華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股東謝文華、張志帆、葛燕、徐幼平、劉佳、於沅和羅麗娟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劉正軍、申曉東、馮延林、陳愛軍、劉佳、王瑩、歐陽克和熊素勤還承諾:除前述鎖定期外,在各自任職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各自所持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各自所持的股份。

追加承諾

2012年1月,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申曉東、馮延林和劉佳等3位股東承諾於2012年3月8日限售期屆滿的股份自願延長鎖定期12個月,即該部分股份原限售期截止日由2012年3月8日延長12個月至2013年3月8日。在鎖定期間若違反上述承諾減持公司股份,將減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繳公司。

設立永清愛能森新能源

2015年11月23日早間公告,公司擬投資3000萬元與深圳市愛能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資組建“永清愛能森新能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暫定名),開展新能源電站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等業務。
永清愛能森新能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註冊地擬定於深圳前海,註冊資本5000萬元,公司擬貨幣出資3000萬元,占比60%;深圳愛能森出資2000萬占比40%,其中以貨幣出資500萬元,以符合條件的專利技術評估作價約1500萬元。
公司與深圳愛能森合作設立永清愛能森公司,主要目的為進軍太陽能光熱電站清潔能源發電領域,開展新能源電站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等業務。本次合作是公司基於對自身優勢的充分發揮和對未來市場的理性判斷而做出的決定,公司將發揮在綜合性開發領域的資質優勢和資金實力及品牌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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