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交通運輸局

永州市交通運輸局屬於永州市人民政府所屬的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審計)科、計畫基建科(交戰辦)、安全法制科、運輸綜合科(科技)、紀檢監察室、城市客運科等8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交通運輸局
  • 科室:8個
  • 所屬部門:永州市人民政府所屬的工作部門
  • 正處級單位:1個
  • 副處級單位:4個
  • 正科級單位:3個
  • 行政編制:28名
  • 現任領導秦功智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下轄正處級單位1個(永州市汽車運輸總公司,企業)、副處級單位4個(永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永州市地方海事局、永州市農村公路管理處、永州市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處)、正科級單位3個(永州市交通勘察設計院、永州市城市客運管理辦、永州市第二公交公司)。到2013年底,全市公路總里程2.2989萬公里。按行政等級分,其中有國道813公里,省道3020公里,縣道2611公里,鄉道4912公里,村道11576公里,專用公路57公里;按技術等級分,其中高速公路489公里,一級公路57公里,二級公路942公里,三級公路607公里,四級公路18513公里,等外公路2381公里;鄉鎮通瀝清或水泥路達到100%,建制村通達率、通暢率達到99.77%、93.61%;全市公路密度按國土面積計算達到102.63公里/百平方公里,二級及以上公路比例為6.4%。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規範性檔案、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執法檢查和監督;負責交通行業的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二)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監督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市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督;協助市本級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收費公路(橋樑、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
(三)負責並指導交通行業發展和改革;依法對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和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維護管理、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組織全市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全市交通規費征稽工作;負責運政管理和公路運輸、營業性客貨運站(場)、汽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公路運輸服務、汽車(含機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五)組織全市航道、渡口、碼頭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水運規費征稽;負責航道航政的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港航監督、船舶檢驗、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六)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指導本系統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交通行業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按照規定管理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永發[2010]7 號)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永發[2010]8 號),設立永州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和市國防動員會交通戰備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和政府還貸二級公路車輛通行費的管理職責。
(四)將各縣區人民政府轄區內農村公路(含汽車站場、小型水上建設項目和農村渡口渡船)的建設、保養、管理職責和交通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質量安全及農村運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職責交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承擔。將各縣人民政府轄區內的水上交通監督管理職責交由各縣人民政府承擔。
(五)將由市公路局垂直管理的 11個縣區公路局和由市地方海事局垂直管理的祁陽、雙牌、道縣、寧遠地方海事處分別下放其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管理。
(六)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侷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七)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二、永州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業規劃和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擬訂有關措施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公路、水路運輸市場和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及工程建設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中心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規劃、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市運政管理和公路運輸、營業性客運站(場)、汽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公路運輸服務工作;負責汽車(含機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工作。
(五)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六)組織協調轄區內幹線公路、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有關重要交通設施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提出全市幹線公路、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
(八)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協調全市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工作;承擔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九)制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措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工作總結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車輛調度、計畫生育、食宿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二)永州市交通運輸局政工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市直交通單位的婦女和青年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交通運輸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工作。
(三)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財務會計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審計工作,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直屬單位及工程項目實行審計監督,協助查處各類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直屬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計畫基建科
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公路、航道和港站場等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參與交通戰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審定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交通扶貧有關工作。
(五)永州市交通運輸局安全法制科
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行業管理,並指導交通運輸系統專業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制建設和政策研究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法規政策諮詢、法制宣傳、教育培訓、本級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六)永州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綜合科
組織制訂有關運輸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以及線路、運力、站場、港口、碼頭的布局和巨觀調控規劃;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科學技術工作,組織制訂科技規劃和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開展科技合作交流,組織科技成果鑑定與推行套用,歸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的標準、計量和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七)永州市交通運輸局城市交通科
擬訂全市公共汽車、城市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擬訂本轄區城市客運管理措施細則並監督實施;承擔公共汽車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工作;監管城市客運市場;指導全市城市公共客運節能減排工作。
(八)永州市交通運輸局交通戰備科
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市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劃;組織本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檢查、監督本市國防交通工作,協調協同單位處理有關問題;強化保密工作,防止泄露軍事機密;承擔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人員編制

永州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 28名。其中:局長 1名,副局長 4名,紀檢組長 1名,總工程師 1名,總會計師 1名,工會主席1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 10名(含紀檢監察負責人)。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暫維持現狀。
五、其他事項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由市水利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市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
(二)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市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永州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永州市第二公共運輸公司成建制劃歸市交通運輸局管理。

領導信息

名稱
職務
辦公地點
黨組書記、局長
5樓505室
聶朝飛
黨組成員、副局長
6樓603室
歐陽佳賜
黨組成員、副局長
7樓703室
裴路成
黨組成員、副局長
9樓902室
李序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6樓608室
陳小平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唐耀軒
副處級幹部
5樓503室
吳榮益
調研員
劉夏松
副調研員
參考資料:

地理位置

地址:永州市虎嘯東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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