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李漁的文言文)

水仙(李漁的文言文)

《水仙》是清代文學家李漁所著的一篇文言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水仙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李漁
原文,注釋譯文,閱讀理解,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原文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時:春以水仙蘭花為命;夏以蓮為命;秋以秋海棠為命;冬以臘梅為命。無此四花,是無命也。一季奪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
水仙以秣陵①為最,予之家於秣陵,非家秣陵,家於水仙之鄉也。記丙午之春,先以度歲無資,衣囊質②盡,迨③水仙開時,索一錢不得矣。欲購無資,家人曰:“請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奪吾命乎?寧短一歲之壽,勿減一歲之花。且予自他鄉冒雪而歸,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異於不反金陵,仍在他鄉卒歲乎?”家人不能止,聽予質簪珥④購之。

注釋譯文

①秣陵:指南京。②質:抵押。③迨:等到。④珥:用玉做的耳飾。
水仙這種花,是我的命。我有四條命,各自存在於一年的一個時節:春天以水仙、蘭花為命,夏天以蓮花為命,秋天以秋海棠為命,冬天以蠟梅為命。如果沒有這四種花,也就沒有我這條命了,如果哪一季缺了這一種花,那就等於奪去了我這一季的命。
水仙花數南京的最好了,我之所以把家安在南京,並不是為了在南京安家,而是為了在水仙的故鄉安家。記得丙午年的春天,當時窮困潦倒,無富餘錢財過年,等到水仙花開的時候,沒錢購買。家人說我要自己克制,一年不看水仙花也沒什麼可奇怪的。我說:難道你們是要奪去我性命么?我寧可少掉一年的壽命,也不想一個季節沒有花的陪伴。況且我從他鄉冒著大雪回到南京,就是為了看這水仙花。如果看不到,豈不是不如不回來南京,就呆在他鄉過年算了?家人勸不過我,給了我玉飾去換水仙花了。

閱讀理解

1.解釋下列【 】中的字詞。(4分,每小題1分,意對即可)
(1)各司一【時】:季節(2)【欲】購無資:想要 (3)請【已】之:停止 (4)是何異於不【反】金陵:通“返”,返回
2.下列句中【 】中的“而”與“且予自他鄉冒雪而歸”中的“而”意思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B )(2分)
A.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B.則拔山倒樹【而】來
C.【而】能以天下事為己任
D.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3.用現代漢語翻譯下列各句(4分,每小題2分)
( 1 )一季缺予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
譯:一個季節剝奪我/李漁(喜歡的)一種花,就是剝奪我/李漁一個季節的生命啊。
( 2 )家人不能止,聽予質簪珥購之。
譯:家人不能阻止我/李漁,(只好)聽任我/李漁抵押首飾購買水仙花。
4.根據文章內容,回答問題。(3分)
問:對於水仙,作者可謂“愛花如命”,文中哪些事充分表現了這一點?文章兩次寫到“家人”的作用是什麼?
答:冒雪趕回南京看水仙花;竭盡家財買水仙花。作用是襯托作者對水仙花的喜愛。(意對即可)

作品鑑賞

文中兩次提到“家人”,就從側面反映出“我”的愛花如命。同時文中的首段也提到“一季奪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更體現出作者對水仙的喜愛溢於言表。

作者簡介

李漁(1611-1680),初名仙侶,後改名漁,字謫凡,號笠翁。漢族,浙江金華蘭溪人。明末清初文學家、戲曲家。18歲補博士弟子員,在明代中過秀才,入清後無意仕進,從事著述和指導戲劇演出。後居於南京,把居所命名為“芥子園”,並開設書鋪,編刻圖籍,廣交達官貴人、文壇名流。著有《凰求鳳》、《玉搔頭》等戲劇,《肉蒲團》、《覺世名言十二樓》、《無聲戲》、《連城壁》等小說,與《閒情偶寄》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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