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審前程式

民事審前程式

《民事審前程式》是2009年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齊樹潔。

本書闡述民事審前程式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介紹各國和地區相關立法、判例和學說,分析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

基本介紹

  • 書名:民事審前程式
  • 作者:齊樹潔
  • ISBN:9787561533789
  • 頁數:416 頁
  • 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2月1日
  • 開本:16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齊樹潔,男,河北武安人,1954年8月生。1972年12月自福建泉州一中應徵入伍,1978年4月從新疆部隊退役回鄉。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學士(1982),廈門大學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1990),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法學博士(2003)。曾在西南政法學院(1983)、菲律賓Ateneo大學(1989-1990)、香港大學(1994-1995)、台灣中山大學(1999)、倫敦大學(1999-2000)、德國Freiburg大學(2000)、中國人民大學(2000)、澳門大學(2002)研修和訪問;主編《律師訴訟案例》、《商法概論》、《民事程式法》、《民事司法改革研究》、《英國證據法》、《破產法研究》、《證據法案例精解》、《英國民事司法改革》等著作。現為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訴訟法教研室主任。

內容簡介

《民事審前程式(第2輯)》由齊樹潔任主編,訴訟法專業博士生陳賢貴同學任副主編。在歷時一年的寫作過程中,作者蒐集、閱讀了大量的中英文資料,併到廣東、浙江、江蘇、四川、重慶、福建等地的法院進行了調研,多次參加司法理論與審判實務研討會。《民事審前程式(第2輯)》闡述民事審前程式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介紹各國和地區相關立法、判例和學說,分析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在此基礎上,探討如何立足我國國情,總結司法經驗,構建體系完備、功能齊全的民事審前程式,促進當事人和解,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審判效率。

目錄

出版說明
本書作者簡介
緒論
一、研究民事審前程式的意義
二、外國民事司法改革的啟示
三、我國民事審前程式的構建
第一章 審前程式的基本原理
一、概述
二、民事審前程式的法理基礎
三、民事審前程式的制度功能
四、民事審前程式的價值目標
第二章 法院與管轄
一、美、德、日民事法院體系
二、民事審判權範圍與管轄的關係
三、我國管轄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第三章 起訴與受理
一、訴答程式
二、起訴
三、審查受理
四、答辯
五、自認
六、訴答文書的修改與補充
七、訴訟失權
第四章 爭點整理
一、概述
二、爭點整理的時間
三、爭點整理的內容
四、爭點整理的種類
五、爭點整理終結及其效力
第五章 即決判決
一、概述
二、即決判決的適用條件
三、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
四、程式的進行與法官的職權
五、即決判決制度的借鑑意義
第六章 證據開示程式概述
一、證據開示程式的起源
二、證據開示程式的內涵
三、證據開示制度的功能
四、英美證據開示制度的改革
第七章 證據開示的範圍
一、關聯性規則
二、保密特權規則
三、工作成果豁免規則
四、專家證人豁免規則
五、關於保險協定規則
六、彈劾資料豁免規則
七、證據開示範圍及其確定
第八章 證據開示的方法
一、法定的證據開示
二、詢問錄取證言
三、質詢書
四、自認請求書
五、要求提供檔案、物品和勘驗土地
六、身體或精神檢查請求
第九章 證據開示的運作
一、證據開示準備
二、證據開示的通用規則
三、證據開示中的法院命令和制裁
四、在庭審中使用證據開示的成果
第十章 審前會議
一、審前會議的歷史沿革
二、審前會議的制度理念
三、審前會議制度的主體
四、審前會議的運作機制
第十一章 審前處理
一、概述
二、撤訴
三、缺席判決
三、認諾與捨棄
四、要約與付款
第十二章 審前救濟
一、臨時性禁令
二、凍結令
三、搜查令
四、中期付款
五、訴訟費用擔保
第十三章 法院調解概述
一、法院調解的概念和特徵
二、法院調解的制度功能
三、我國法院調解制度淵源流變
四、法院調解相關制度考察
五、我國法院調解制度的未來走向
第十四章 審前調解的比較分析
一、概述
二、審前調解程式的運作機制
三、域外審前調解立法比較
四、結語
第十五章 法院附設ADR
一、概述
二、法院附設ADR的性質
三、法院附設ADR的類型
四、法院附設調解
五、法院附設仲裁
六、簡易陪審團審理
七、早期中立評估
八、結語
第十六章 法院調解制度的完善
一、概述
二、審前調解形式的發展
三、審前調解機制的完善
四、審前調解的程式規制
第十七章 英國民事審前程式
一、民事司法改革的影響
二、訴前議定書
三、審前和解
四、支持審前程式的三項制度
五、審前程式對訴訟程式的影響
六、審前程式的保障措施
第十八章 美國民事審前程式
一、證據開示制度概述
二、證據開示的範圍
三、證據開示的方法
四、審前會議
五、審前處置
第十九章 德國民事審前程式
一、有關起訴的規定
二、當事人的確定與追加
三、對起訴的初步審查
四、送達
五、書面準備程式與首次言詞辯論
六、訴求的更改
七、證據的收集
八、強制調解會議
第二十章 日本民事審前程式
一、日本民事訴訟制度的變遷
二、審理結構與民事審前程式
三、舊法時代對民事審前程式的否定
四、20世紀末日本民事審前程式的建立
五、日本民事審前程式的發展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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