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童

毛童系以劉七零為首要分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加者,參與該組織在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羊角山一帶實施的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自2009年逐步形成,層級明確,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40餘起犯罪活動,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2021年10月,岳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毛童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及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基本介紹

  • 罪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   
  • 刑罰: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 刑期:2020年4月20日至2028年4月19日    
  • 財產刑:沒收財產10萬元、罰金2萬元    
案件背景,組織特徵,審判過程,刑罰執行,

案件背景

2009年以來,劉七零糾集許輝、餘勇等人在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羊角山一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層級明確、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毛童作為該組織的積極參加者,參與多起犯罪活動,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及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組織特徵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具備明確層級結構,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在羊角山地區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組織成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買賣槍枝等13類40餘起犯罪,致1人重傷、1人輕傷、14人輕微傷。

審判過程

2021年4月20日,岳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2021年10月,法院一審認定該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毛童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及罰金2萬元。

刑罰執行

根據2021年10月生效的判決,毛童刑期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8年4月19日止,需執行沒收個人財產及罰金總計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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