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婷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毓婷?
  • 藥品類型:OTC甲類、基本藥物
  • 用途分類:孕激素類
成份,性狀,作用類別,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藥理作用,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修訂日期,

成份

本品每片主要成分為左炔諾孕酮0.75毫克。輔料為澱粉、乳糖、蔗糖、糊精、硬脂酸鎂、羧甲基澱粉鈉。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作用類別

本品為口服避孕藥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用於女性緊急避孕,即在無防護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誤時使用。

規格

0.75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在房事後72小時內服第1片,隔12小時後服第2片。

不良反應

可見月經改變,多數表現為服藥當月的月經提前或延後。
可見輕度噁心、嘔吐、乳房觸痛、頭痛、眩暈、疲勞等症狀,一般不需處理,可在24小時後自行消失,如症狀較重或持續存在應向醫師諮詢。
可有子宮異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應及時去醫院就診,警惕異位妊娠的存在。

禁忌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異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黃疸史、靜脈血栓病、腦血管意外、高血壓、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血脂症、精神抑鬱症及40歲以上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 本品是用於避孕失誤的緊急補救避孕藥,不是引產藥。
2. 本品不宜作為常規避孕藥,服藥後至下次月經前應採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 如服藥後2小時內發生嘔吐反應,應立即補服1片。
4. 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經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經仍未來潮,應立即到醫院檢查,以排除妊娠。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它藥物(尤其是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利福平、卡馬西平、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咪唑類抗真菌藥、西咪替丁以及抗病毒藥等)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為速效、短效避孕藥,避孕機制是顯著抑制排卵和阻止孕卵著床,並使宮頸黏液稠度增加,精子穿透阻力增大,從而發揮速效避孕作用。

貯藏

避光、密封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每板1片,每盒1板。

有效期

60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1021372

生產企業

北京紫竹藥業有限公司

修訂日期

2010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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